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
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
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
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⒈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⒈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⒈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⒈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⒈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
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
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
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
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
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
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
记录。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
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
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
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
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
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
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
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
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第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
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
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三)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⒈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⒈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⒈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⒈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
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⒈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
底限度。
⒈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
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
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
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
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
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
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
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
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
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
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
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
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
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
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
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
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
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
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
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
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
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
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
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
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
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
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
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
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
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
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
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篇2: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
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
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
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七、库
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
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
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
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市博物馆综合库房库管员竞聘演讲稿中心库房管理办法库房钥匙保管使
用程序篇3:库房钥匙保管使用程序
一:库房钥匙由饭店采购部统一配制,保管员在正常工作日统一保管使用。
二:严禁保管员把钥匙转借他人,或由他人暂行保管,一旦发现钥匙、门锁出现故
障,及时通报总经办,由总经办安排相关部门维修,不允许私自找人维修或无关人
员介入此项工作。
三:保管员下班后,要把库房钥匙交于总台,以备急用。不允许把仓库钥匙私自带
回家中,交接钥匙时双方要做好交接记录,并由经手人签字。
四:保管员下班后,饭店如急需领取物品时,必须由董事长、总经办,或当日总值班
经理通知,并在一名保安人员的陪同下,总台方可出示库房钥匙,并做好登记,登记
表必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
使用钥匙时间、取货明细、退还钥匙时间、取货人、保安、总台人员签字。
五:要求库房保管员严格执行有关钥匙使用的工作程序,如因保管员管理不善,
造成钥匙丢失或被他人挪用导致库房物品丢失。给饭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
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篇4:设备库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设备库的管理,特制定设备库库房管理制度:
一、我矿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取、发放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领用设备申请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
三、如遇到应急等特殊情况,机电管理部分管副部长、部长或机电副矿长不在
矿时,要先电话批准同意,由机电管理部值班长临时签字批准。三天内把手续补齐。
四、设备库管理员要对库存设备,分别建立出入台账,保证设备的管理有序。
五、设备库内行车除行车司机外,任何人不允许操作。擅自操作者每次对岗位
司机个人罚款500元。
六、所有设备装卸的安全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七、设备库内要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八、拆库存整套设备当配件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同意签字
后,才可进行拆卸,领用方必须签字,并且尽快领取配件补齐(谁拆谁补),超过一周的
按拆件2倍扣款进行处罚。发放设备的保管员,要跟踪落实,直到将设备恢复完好。
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电焊。对违反规
定者每次对库房保管员罚款50元。
十、对有作业任务需进入设备库及院内的车辆要先征得设备库人员的同意,对
野蛮进入车辆每车次罚款100元,对进入的车辆不及时组织装卸车的每车次罚款
50元。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23:02: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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