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菜市场管理制度,负责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
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市场应当与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
立食品安全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货等条
款,明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3.市场应审查经营者的工商、税务、食品流通许可等证照,
查验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
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
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
证明。相关证照留存备查。
4.市场应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
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
质量安全档案。
5.市场应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每天对市场上经营的食
品或农副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
应当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6.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情
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
食品经营要求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督促整改;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对
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的食品,禁止入场销售。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下列情况的菜市场和有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
予相应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
定给予相应处理:未履行食品安全检查责任、实施索票索证制度
的;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
故意或授意他人瞒报、漏报、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件的;未制
定或未及时有效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造成对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不力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能及时有效组织救
援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
全隐患或事故的;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
2.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经营者,由市场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黄牌警告、取消入场资格等处理,违反《食品安
全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本摊位销售的食品存
在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经营者守则
(一)经营者取得相关证照后合法经营,按照与市场的协议
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律和市
场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主动向消费者出具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
营场所或摊位号等。
(三)经营活动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不使用不合格
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伪造数据和破坏铅(签)封.
(四)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规范
的标价签(价目牌)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对
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明
显位置公示。
(五)保证不销售下列农副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如,假冒
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名称、
伪造假冒优质商品和认证产品、冒用许可证标志以及危及人身安
全、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过期、失效、变质
的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水产品;含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是合法
来源的食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验收不合格的食品,
非定点屠宰场加工、生产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法律、
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和其他农副产品.
(六)保证经营活动无下列行为:欺行霸市、价格欺诈、强
买强卖、短斤缺两;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居奇,
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法律、
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商品摆放整齐,搞好摊位卫生,不乱丢垃圾、随地吐
痰、乱堆商品、乱设摊点、乱放器具、乱搭乱建、乱拉乱画、乱
停车辆,维护菜市场环境卫生。
(八)爱护菜市场设施,维护菜市场安全,不大声喧哗、偷
窃财物、打架斗殴、动用明火,不带有毒和易爆物品入场,不在
市场内带养宠物,不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
招徕顾客,维护菜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
(九)文明经商,热情待人,和睦相处,相互支持,共同营
造菜市场的良好形象.
菜市场应急管理制度
(一)菜市场应根据市场监管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
成立菜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菜市场突发事件的具
体情况,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反
应.针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危害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管理菜市场的有关部门应制
定市场监管应急处置预案。
(三)菜市场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市场监管应急处置
预案明确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分级响应标准,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
响应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期间,要明确菜市场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
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或电话开通,确保应急通讯畅
通。
(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设立专兼职应急疏散引导员,明
确职责分工;确保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组织引
导疏散,并分别在1分钟内、3分钟内组织第一、第二级力量开
展初起火灾扑救,杜绝人员伤亡,最大程度降低财产损失
(六)严格按照菜市场监管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对应急处理情况必须坚持日报告制,
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菜市场安全管理
制度、安全档案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和消除治安、消防、交通安
全隐患。有条件的菜市场应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子监控设备。
(二)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
员,安保人员统一着装或佩戴胸、袖章,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巡
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扰乱、危害市场安全的行为,维护市
场治安秩序,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置市场内发生的
违法犯罪活动.
(三)安保人员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菜市场安保规定,
严肃纪律、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禁止打人骂人,严禁非法使用
警具.
(四)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栓、供水系统、灭火
器等),放置在方便使用位置,确保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占用防火
间距,严禁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五)临时增加电器设备应采取安全措施;危险路段、部位
应设置安全防护栏等设施;配电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置明显
标志。
(六)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
花爆竹和烧废纸,严禁在菜市场内乱拉接电线和改动电装置。
(七)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下列消防
设施:建筑物安全使用状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
消防安全标志;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
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菜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
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八)菜市场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
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菜市场消防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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