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
XXX
备案号:XXXX-XXXX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XXXXXX-2016
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规范
StandardofratingforHubeitourismtown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
XXXX-XXXX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评定条件......................................................................................................................................2
5评定项目和要求..........................................................................................................................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湖北旅游名镇评分细则...........................................................................6
III
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鄂州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旅游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院、鄂州市旅游局、汉口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远坤、周正素、童建新、侯军、郑爱民
黄翔、刘江峰、袁露、张祥、廖玉萍。
IV
XXXX-XXXX
引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快全省旅游名镇建设,提供旅游名镇的市场吸引力,完善旅游名镇
的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升旅游名镇的接待服务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方便广大游客;促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引导乡镇产业转型、优化,实现旅游名镇的资
源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帮助百姓创业、创新,增收致富。
1
XXXX-XXXX
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的范围、评定项目和基本要求,以及评定
方法和步骤。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各建制乡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188-2007镇规划标准
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6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2894-2008安全标志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10001.1-2006,neqISO7001:1990)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休闲
符号(GB/7001:199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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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16767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标准
LB/T007-2006绿色旅游饭店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名镇tourismtown
旅游名镇是指具有或依托较为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
务功能齐全,镇内街区及周边环境整洁优美,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突出,在区域旅
游市场上有比较鲜明的旅游形象,具有旅游集散和辐射作用,旅游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的建制乡镇。
4评定条件
4.1根据《湖北省旅游名镇创建评定暂行管理办法》、《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规
范》进行评定工作,按照《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分细则》(见附录)评价得分。
4.2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基准分为100分。另设五个加分项,总计分为10分;
设三个扣分项,总计分为10分。以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
4.3“湖北省旅游名镇”达标综合评定最低得分为≥85分。
4.4申请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的建制乡镇,经过验收评定符合湖北省旅游名镇标
准的,由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机构命名公告,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5评定项目和要求
5.1区位条件(共5分)
5.1.1旅游名镇区位优越,靠近或者依托大中型城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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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旅游名镇区位优越,靠近或者依托重点旅游景区。
5.1.3旅游名镇区位优越,靠近或者依托交通干线。
注:5.1.1,5.1.2,5.1.3为三选一,以单项最高等分为准。
5.2交通条件(共10分)
5.2.1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依托交通主干线,进出安全便捷。
5.2.2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依托城市有客运火车站或民用机场,进出安全便捷。
5.2.3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进出安全便捷。
5.2.4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有公共交通抵达,进出安全便捷。
5.2.5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有专用停车场且能满足需要。
5.3市场吸引力(共25分)
5.3.1镇辖区域内或依托影响力较大的旅游目的地。
(注:旅游目的地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
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
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点))。
5.3.2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5.3.3镇的旅游形象鲜明,特色突出。
注:形象、特色主要表现在物质和文化两个方面。物质方面包括风格独特、
能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历史文化,具有观赏、游览价值的建筑和街区,表现旅游
形象的图案、色彩、字体和宣传口号等;文化方面主要包括当地文化、传统民风
民俗,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挖掘和呈现等。
5.3.4每年有固定时间段的较大型地方民风民俗活动为加分项。根据规模和游客
喜爱程度酌情加分。
5.3.5镇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5.3.6镇的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
5.4旅居环境(共20分)
5.4.1镇建成区内的绿地率。
5.4.2镇建成区内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
5.4.3镇建成区内配备有数量足够的双桶垃圾箱,无垃圾积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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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镇内街区整洁、环境好,无乱张贴小广告,无占街摆摊、无乱扔杂物与随
地吐痰,镇区及通往景区的城郊结合部无卫生死角。
5.4.5镇内游客活动场所附近无坟地。
5.4.6镇辖区内,无污染型企业。镇建成区内噪声得以控制,全年API指数<100
的天数>80%。无大音量喇叭的叫卖和广告声。
5.4.7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封闭或隔离。
5.4.8街道上无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
5.4.9镇建成区内及附近无大面积采石采矿场地。
5.5服务设施(共25分)
5.5.1镇建成区内设有游客中心或相应场所。
5.5.2镇辖区内住宿设施条件好,数量充足。有星级饭店或相应等级、数量的农
家乐,休闲农庄。
5.5.3旅游餐饮设施符合卫生要求,菜品有地方特色。
5.5.4旅游商品特色鲜明,购物点分布合理。(注:有获奖旅游商品为加分项。)
5.5.5有镇内交通服务设施。
5.5.6有旅游步行街或休闲休息场所。
5.5.7有邮递、通讯服务设施。
5.5.8有医疗急救设施和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5.5.9旅游厕所等级、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镇建成区内旅游厕所的服务
半径<500M。无旅游厕所为扣分项。
5.5.10镇域内外旅游标识系统齐全,数量充足,符合相应标准。(注:地方特
色和艺术性突出为加分项。)
5.6政策保障和综合管理(共10分)
5.6.1县和镇政府对旅游产业发展有明确且重要定位。(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
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等)。
5.6.2县主要领导分管旅游,管理职能健全、运行有效。
5.6.3当地政府对旅游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
5.6.4镇政府建立了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或专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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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有正式批准的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5.6.6建立有旅游发展目标考核制度。
5.6.7镇制订有旅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应急预案和规范性文件
等。
5.6.8镇内有旅游协调机构或民间组织。
5.6.9有完善的旅游信息统计制度。
5.6.10有健全的旅游综合档案管理。
5.6.11有全面的、细致的旅游安全管理。
5.6.12近两年内出现安全事故为扣分项。根据情节轻重扣分。
5.7经济效益和市场秩序(共5分)
5.7.1接待旅游者人数。
5.7.2旅游从业人数。
5.7.3旅游市场秩序。
5.7.4近两年出现市场重大投诉事件为扣分项。根据情节轻重扣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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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分细则
A.1评分要求
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基准分为100分,共分为7个大项。达到省政府命名
为“湖北旅游名镇”荣誉称号要求为:评审总得分85分以上,且各大项得分值
不低于该单项总分值的60%。
另设五个加分项,总计分为10分,加分项及分值为:喜闻乐见的固定的地
方民风民俗活动加2分;获奖旅游纪念品加2分;免费WIFI全镇建成区覆盖加
2分;旅游设施与服务休闲标识牌地方特色突出、有艺术性加2分;县市级以上
的旅游行业先进工作获得者加2分。三个扣分项总计分为10分,扣分项及分值
为:无旅游厕所扣4分;近两年出现旅游安全事故扣4分;近两年出现重大旅游
投诉事件扣2分。以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
A.2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表A。
表A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分标准
序号评定项目
大项目
分值栏
分项分
值栏
小分项
分值栏
自检
计分
栏
推
荐
单
位
计
分
栏
评
定
单
位
计
分
栏
1区位条件5
1.1依托城市。5
7
1.1.2高等级公路,200公里距离内有100万以上人口的
城市。
3
1.1.3高等级公路,100公里距离内有100万以上人口的
城市。
5
1.2依托景区。5
1.2.1镇距核心景区50公里以内。1
1.2.2镇距核心景区30公里以内。3
1.2.3镇距核心景区10公里以内。5
1.3依托交通干线。5
1.3.1镇距交通干线30公里以内。1
1.3.2镇距交通干线20公里以内。3
1.3.3镇距交通干线10公里以内。5
2交通条件10
2.1公路等级或客运航道等级。2
2.1.1有三级公路或中级客运航道。1
2.1.2有二级公路或高级客运航道。1.5
2.1.3有一级公路或高级客运航道。2
2.2依托城市有客运火车站或民用机场。2
2.2.1有二级以上客运火车站或小型支线机场。1
2.2.2有城际动车站或国内大型机场。1.5
2.2.3有高铁站或国际大型机场。2
2.3有公共交通抵达,进出安全便捷。2
2.3.1一天一班。1
2.3.2一天两班。1.5
2.3.3一天多班。2
2.4有旅游专线抵达,进出安全便捷。2
2.4.1一天一班。1
2.4.2一天两班。1.5
8
2.4.3一天多班。2
2.5有专用停车场且能满足需要2
2.5.130个以下车位的旅游专用的生态停车场。1
2.5.230--60个车位的旅游专用的生态停车场。1.5
2.5.360个以上车位的旅游专用的生态停车场。2
3市场吸引力25
3.1镇辖区域内有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旅游资源,拥
有或依托影响力较大的旅游景区。
10
3.1.1有国家3A级景区或地方级风景名胜区,或其它
同等级别的旅游目的地。
4
3.1.2有国家4A级景区或省级风景名胜区或省级旅游
度假区,或其它同等级别的旅游目的地。
7
3.1.3有国家5A级景区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国家级
旅游度假区,或其它同等级别的旅游目的地。
10
3.2有文物保护单位2
3.2.1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
3.2.2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3.3镇的旅游形象鲜明、特色突出。8
3.3.1有一定的旅游形象,特色不很突出。建筑风格无
特色,没有旅游形象元素,有少量的地方民风民
俗活动。
3
3.3.2有较鲜明的旅游形象,特色较突出。少量建筑风
格有特色,有旅游形象元素,但不全,有固定的
地方民风民俗活动。
5
3.3.3有鲜明的旅游形象,特色非常突出。大多数建筑
风格有特色;旅游形象全而鲜明,全镇旅游氛围
浓厚,地方民风民俗活动固定化或非物质文化遗
产得到保护和利用。
8
3.3.4有固定的较大型的地方地方民风民俗活动,根据+2
9
规模和游客喜爱程度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
3.4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3
3.4.1在地市范围内有影响。1
3.4.2在省内或一定区域范围影响。2
3.4.3在国内国际有影响。3
3.5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2
3.5.1在地市范围内有影响。1
3.5.2在省内或一定区域内影响。1.5
3.5.3在国内国际有影响。3
4旅居环境20
4.1镇建成区内绿地率。3
4.1.1绿地率5--10%。
1
4.1.2绿地率10-20%。
2
4.1.3绿地率20%以上。3
4.2镇建成区内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
率。
2
4.2.1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70%以下,污水集中处理率
达到30%以下。
1
4.2.2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7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
达到30%以上。
2
4.3镇建成区配备有数量足够的双桶垃圾箱,无垃圾
积存。
3
4.3.1数量不足,单桶。
1
4.3.2数量基本满足,双桶。
2
4.3.3数量充足,双桶,有地方标识和特色。3
4.4镇建成区公共卫生好。无垃圾积存;无乱张贴小
广告;无站街摆摊、无车辆乱停乱放;无乱扔杂
物和随地吐痰;镇区及通往景区的城郊结合部无
5
10
卫生死角等。
4.5镇内游客活动场所附近无坟地。1
4.6镇建成区无污染的企业,噪声平均值<58分贝,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无大音量
喇叭的叫卖和广告声。
1
4.7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封闭或隔离。1
4.8街道上无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1
4.9镇内附近无大面积采石采矿场地。3
5服务设施25
5.1镇内设有游客中心或相应场所。3
5.1.1位置合理、面积适当。1
5.1.2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1
5.1.3有咨询服务人员,有足够数量的持证导游员或讲
解员,并公示。
1
5.2旅游住宿设施齐全,数量充足。3
5.2.1有2星级以上的饭店或相应等级、数量的农家乐
或休闲农庄。
1
5.2.2有3星级以上的饭店或相应等级、数量的农家乐
或休闲农庄。
2
5.2.3有4星级以上的饭店或相应等级、数量的农家乐
或休闲农庄。
3
5.3旅游餐饮卫生和特色3
5.3.1旅游餐饮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三道菜有地方特
色。
1
5.3.2旅游餐饮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五道菜有地方特
色。
2
5.3.3旅游餐饮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八道以上菜有地方
特色,味道可口。
3
11
5.4旅游商品3
5.4.1旅游商品有地方特色,品种3--5种。1
3.4.2旅游商品地方特色鲜明,品种5-8种。2
5.4.3旅游商品独特,品种8种以上。3
5.4.4近两年有获县市级旅游商品奖。+0.5
5.4.5近两年有获省级旅游商品奖。+1
5.4.6近两年有获国家级旅游商品奖。+2
5.5镇内交通1
5.5.1镇内20分钟以上定时公交车。0.5
5.5.2镇内20分钟以内定时公交车。1
5.6有旅游步行街或者旅游文化演艺和休闲休息场
所
1
5.6.1有旅游步行街或有旅游文化演艺或休闲休息场
所。
0.5
5.6.2有有旅游步行街,有旅游文化演艺和休闲休息场
所,并定时演出。
1
5.7有邮递、通讯服务设施2
5.7.1有邮政所或其他邮递处及服务1
5.7.2全镇无线通讯信号全覆盖1
5.7.3镇建成区内免费WIFI全覆盖。根据覆盖面积和
宽带速度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
+2
5.8有医疗急救设施和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1
5.9旅游公共厕所4
5.9.1有A级旅游厕所1
5.9.2有AA级旅游厕所2
5.9.3有AA级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镇建
成区内旅游厕所的服务半径<500M。
4
5.9.4无旅游厕所扣4分。-4
12
5.10标识系统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符合标准。4
5.10.1公共交通等标识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
10001.1-2006,neqISO7001:1990)要求。标识
牌数量充足、位置合理。
2
5.10.2旅游设施与服务休闲标识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符合(GB/7001:1990)
要求。标识牌数量充足、位置合理。
2
5.10.3旅游设施与服务休闲标识牌设计有地方特色酌
情加分。最高加2分。
+2
6政策保障与综合管理10
6.1县和镇政府把旅游产业定位为重要产业。1
6.2县主要领导重视旅游,镇有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或
专班。
1
6.3当地政府对旅游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1
6.4有正式批准的镇域旅游发展规划。1
6.5有健全的旅游发展目标考核制度。1
6.6有旅游协调机构或民间组织。1
6.7镇制订有旅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投诉处理制
度、应急预案和规范性文件等。
1
6.8有旅游信息管理机构,人员落实,信息统计健全。0.5
6.9设有旅游专项档案室,人员落实,档案健全。0.5
6.10有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联动机制。1
6.11有镇区全覆盖的安全监控系统。1
6.12有县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旅游行业先进工作者。
分别加0.5分、加1分、加2分。最高加2分。
+2
6.13近两年内出现安全事故。根据轻重减分。最高扣
2分。
-2
7经济效益与市场秩序5
13
7.1接待旅游者人数1
7.1.1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下。0.5
7.1.2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1
7.2旅游从业人数2
7.2.1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1
7.2.2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1.5
7.2.3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000人以上2
7.3市场秩序2
7.3.1有旅游市场管理机构和专职的旅游市场管理人
员。
0.5
7.3.2无围追兜售、无强买强卖、无价格欺诈行为。0.5
7.3.3规范价格标签管理,所有商品和有偿服务应明码
标价。
0.5
7.3.4可为游客提供订购和邮寄托运服务。0.5
7.3.5出现市场重大投诉事件,一次扣0.5分,最高扣
2分。
-2
基准总分100
加分10
减分10
▆栏为打分点。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09:56: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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