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使化验室检测质量不断改进,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最终达到以最低
的成本创造最好的检测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化验室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小组,并将所有检查进行落
实考核。
二.化验分析技术工作标准
2.2化验室一切检测活动遵循GB/T1548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
要求》。
2.2化验室所有检测活动均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并及时
对标准进行更新。
2.3暂无标准或新开展的检测项目必须经过方法确认并经化验室发布后方可实
施。
三.化验室岗位人员职责
3.1岗位设置
化验室设置主任、化验员等专门人员。
3.2主任岗位职责
3.2.1负责生产过程所需的化验及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并出具报告单;
3.2.2负责物品的申购、领用及管理;
3.2.3负责考勤表、物品损坏、奖罚、仪器校准、配药等记录的填写、统计和审
核;
3.2.4负责化验室各仪器、仪表工作情况的检查记录;
3.2.5负责化验室仪器的校准和调试工作;
3.2.6负责化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2.7负责监督化验员的工作;
3.2.8负责化验室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
3.2.9负责化验室的费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3.2.10负责化验室员工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2.11负责复核化验员所出具的化验单;
3.2.12负责化验室月终报表数据的收集和统计;
3.2.13负责化验室的日常工作及主管交代的其它工作。
3.3化验员岗位职责
3.3.1严格按照化验分析操作规程及专业技术标准开展工作;
3.3.2严格按照检测任务单和仿宋体标准填写原始记录,信息全面;
3.3.3按照数据处理原则处理和修约数据;
3.3.4禁止使用没有经过校准或超出校准期限的仪器和器皿;
3.3.5及时汇报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3.6按时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
3.3.7接受各种质量考核;
3.3.8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临时或紧急样品的检测;
3.3.9不得打听与样品或客户有关的消息;
3.3.10对化验室的保密负责。
四.文明卫生制度
4.1化验室文明总体要求
4.1.1化验室应营造一个文明卫生的检测环境,做到窗明几净,团结和谐,严肃
活泼。
4.1.2员工上班前后要搞好工作场所的卫生,七净一齐:地面净、墙壁净、桌案
净、门窗净、纸篓净、痰盂净、烟灰缸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4.1.3自觉维护化验室卫生,树立“卫生光荣”意识,做好个人卫生;尊重别人
劳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烟蒂,不乱
涂乱画,随便张贴,不乱倒茶叶渣等废弃物。
4.1.4每天早晨提前上岗,对辖区卫生进行清扫,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
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洁,整理办公物品;
每月卫生大扫则需擦拭门窗玻璃。重大节假日前要进行卫生大扫除。对可回收杂
物需堆放整齐,分类放置到规定地点。
4.1.5除规定的抽烟地点外,不允许在化学分析室、物理分析室、档案室等处抽
烟。
4.1.6做到衣着得体,服装整洁。不在检测室、办公室、走廊大声喧哗,更不得
出现争吵、谩骂、打架现象。
4.1.7化验室实行门禁管理,外人进入时,及时开门,问清事由,做到礼貌待客,
服务周到。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请问您找哪位?”
4.1.8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对文明卫生工作积极督促检查,确保落实。
4.2化验室卫生总体要求
4.2.1门窗、玻璃清洁,沙发、椅子、办公桌、热水器、空调、电话、电脑表面
清洁。
4.2.2不存在卫生死角,墙面无蜘蛛网。地面无杂物积水、无垃圾积存,水池内
需保持整洁。
4.2.3电器开关插座无灰尘、设备表面整洁,仪器表面无油渍。
4.2.4物品摆放做到“所有物品定置管理,同样物品整齐划一”。用完后及时摆放
归位。
4.2.5实验台保持整洁,实验结束后应清理干净,药品、样品勿摆放
在试验台上,柜子表面、顶部清洁,勿在柜子顶部置放物品,各检测
室的药品柜内药品归类摆放,便于取用。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整齐。
4.2.6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4.2.7抹布使用后叠好摆放在固定位置,保持水池釉面砖洁净。
4.2.8进入化验室应穿戴好劳保用品,非工作服等衣物悬挂在办公室,不得悬挂
摆放在化验室,不得在工作时间洗除工作服外的衣物。
4.2.9药品试剂、试剂瓶标签完整,对外放置,方便取用。试剂瓶按高低顺序依
次摆放。
4.2.10化验室内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4.2.11分析操作结束后仪器设备立即归位。
4.2.12保持化验室光线和检测环境符合要求。
五.化验室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5.1样品的采集
5.1.1化验员只能采集或接收厂部规定需要检测的样品,特殊样品须经有关部门
和化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采集和接收。
5.1.2化验员对所有需要检测的样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确认,包括:试样名称、试样
编号、编号的唯一性、密封性、样品的均匀性、粒度、液体样品的浑浊度、样品
质量或体积、采样日期等信息以及相关的附件资料。如发现样品有明显的缺陷或
与所给的信息不符合,要及时做出处理。
5.1.3化验员与送样人确认样品信息完整后,填写样品接收单,双方签字后各执
一份保存。化验员每月将样品接收单装订成册,交化验室归档。
5.1.4化验员必须对样品检测前的保密和安全负责。
5.2样品的检测
5.2.1进行样品分析前,化验员应准备好充分的检测准备。检查药品是否足够、
所要使用的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的状态,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及时汇报给相关
负责人。
5.2.2化验员必须严格按照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必须
密切注意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因素,并严加控制,检测过程中不得从事与检测无
关的事情,不得离岗或让非本岗位人员代替。
5.2.3检测过程中,必须客观的记录原始信息,杜绝主观随意性,依据客观实验
现象加入化学试剂和操作,检测完成后认真计算检测结果,依据GB8170对数据
修约,将计算结果填入原始报表。
5.2.4原始报表填写必须仿宋体化,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信息完整,
不得任意涂改,改动时应使用杠改,并签名。
5.2.5检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问题,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过程、查化
学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复验,必要时应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5.2.6化验员必须对自己的化验分析结果负责,在检测工作中由于称量或量取错
误、试剂加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检测结果未能报出的,作为废品处理,按月累计
计算废品率。
5.2.7检测现场的物品定置摆放整齐,养成随时用毕随时整理的习惯,并认真清
理现场卫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5.3数据的审核和报出
5.3.1负责审核报表的人员对所负责的相应报表,按照审核原则和《数
据修约原则》对原始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如果发现漏做样品或错误
现象,及时告知化验员,并及时处理。
5.3.2化验员将原始数据登记报表台帐,按照数据处理原则处理数据,
报出合理的数据,填写化验单或出具检测报告。
5.3.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报出结果的样品,化验员应将信息
反馈给相关人员并及时安排重新检测。
5.3.4检测报告的报出必须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字,否则,该检测报告无
效。
5.3.5化验员必须在每月底之前将数据资料整理成册,交到化验室归档保存。
六.化验室质量控制制度
6.1员工培训
6.1.1每季度对员工进行至少一次专业理论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
操作技能大比武,通过考核评优选差,张榜公布,以不断提高员工业
务素质。
6.1.2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其他相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对员工实行
技术等级管理。
6.1.3新员工须经过化验室至少一个月时间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培训,经试岗、考核(如化验员须具备正确操作检测过程中所要求使用
的仪器、器皿的能力,具备判断每一步操作和仪器、器皿状态对样品、最终检测
结果有何影响的能力,具备对相关数据单位进行正确运算、换算的能力等)能胜
任相应工作的方可上岗。
6.1.4化验员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初级化验员的评定;三年以后可
参加中级化验员的评定;六年后可参加高级化验员的评定;取得高级
化验工资格的化验员方可参加技师的评定。
6.2自检制度
6.2.1每月按比例抽取一定量的已检样品,化验员进行自校和互校,
并以自校和互校成绩作为化验员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6.3外检和实验室间比对
6.3.1每年抽取一定数量样品送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外检。
6.3.2技术人员负责对实验室间的比对结果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
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系统偏差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存档
备查。
6.4试剂质量的控制
6.4.1化验室所使用的试剂纯度不低于操作标准中所要求的级别。
6.4.2每一批新试剂在使用前,化验室安排专人进行相关试验,对试剂的质量进
行确认,将试验数据报告至相关负责人处,在化验室负责人确认各项指标能满足
检测要求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4.3正在使用的试剂应存储在温湿度、光线强度等条件在允许范围的环境位置,
且标识清晰。
6.5仪器、量具的量值溯源
6.5.1化验室应定期请有资质的校准部门对所使用的精密仪器(如PH计、电导率
仪、直读光谱仪、精密天平、温湿度表等)和精密量器具(如目前使用的移液管、
容量瓶、酸碱滴定管等)进行校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和
器皿统一回收、销毁或更新。
6.5.2化验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校准过的和需要校准的相关仪器、量
器具等做出具体的量值塑源计划表,对下一次的校准时间、内容等做
出详细安排。
6.5.3要求化验员在每次使用这些仪器、量器具后认真填写使用记
录,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将情况向化验室负责人反映,不得使用
未经校准或不在校准期的仪器、量器具。
6.6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6.6.1化验室使用的所有标准物质均应为具备资质的厂家所提供,具
有标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能满足对其量值朔源等方面的
要求。
6.6.2标准溶液应由经过严格培训具有中级以上资质的化验员配制,标液员应按
照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溶液配制方法进行配制。
6.6.3标液员应定期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标准溶液进行核查,并粘贴新
的标签。
6.6.4化验员不得使用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要求的标准溶液。
6.7检测环境控制
6.7.1一切检测活动都应在规定的检测环境中进行,化验室应通过使
用冷藏柜、空调、电暖器、干燥器、加湿器、温湿度表、窗帘和避光
器皿等一系列设备来满足标准物质与标准溶液在存储过程中对环境
的温湿度以及光线强弱的要求。
6.7.2化验室应设置与操作间有效隔离的滴定室、天平室和仪器室,
并控制天平室温度在15~30℃、湿度在45~75%范围内(微量天平室保持在45~
60%之间),滴定室温度在20~30℃、湿度在35~75%,
仪器室内的温湿度在其操作说明书所要求的范围内,确保精密仪器的
日常维护和检测过程中化学反应对周围环境温湿度的需要。
6.7.3对于高精度的分析天平,化验室应通过使用独立地基和增加密
封窗、密闭门、密闭罩等的办法来避免由于各种震动等因素对其性能
造成的不良影响。
6.8检测过程的控制
6.8.1化验员应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操作,正确使用仪器、器皿,按
检测标准规定加入试剂药品量,严格控制反应时间、温度、溶液PH值等关键因
素,技术人员应对关键程序进行监控。
6.8.2针对不同类型或不同状态的样品,按操作规程要求执行相应不同的样品处
理程序。
6.8.3在样品受到损害或污染时立即将情况上报,在操作失误、检测数据异常时
须立即对相应样品进行重新检测。
6.8.4部门负责人和工艺监督员负责每天对本部门和各岗位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
实施监督、督促与考核。
6.8.5化验室定期对操作规程中不适宜的地方进行修订,及时将新的操作规程传
授给化验员。
6.9确保样品检测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
6.9.1样品进入化验室后要化验员对所有样品进行编号。
6.9.2根据实际情况把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样品安排给检测水平较高的化验员进行
检测。
6.9.3要求所有化验员不得串岗,不得打听、传播有可能对检测的客观性、公正
性造成影响的样品信息或其它信息,在检测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检测报表按类别发放到相应部门。
6.10新方法新技术的使用
6.10.1化验室在开展新方法的研究过程中,要求把相关的质量指标放在首位加以
考虑。
6.10.2确保新方法在投入使用前已经做大量可行性实验验证,且有信息完整的实
验步骤、现象、数据等方法确认材料,经讨论论证并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七.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7.1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7.1.1化验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
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7.1.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头发要扎起来带上帽子,不能光着脚或
穿拖鞋及穿高跟鞋进入化验室。不能穿实验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
所。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工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防护口罩,甚至防护面具等。
7.1.3化验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
常识。
7.1.4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食、喝茶水。不能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不能在化验室
的冰箱存放食物。不能用化验室电炉加热食物。离开化验室前用肥皂洗手。
7.1.5禁止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等处抽烟。
7.2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安全
7.2.1所用药品都应有标签。严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7.2.2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如强酸、
强碱、浓氨水、浓过氧化氢、冰乙酸、高锰酸钾和氟化氢铵等必须带防护手套,
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离岗。
7.2.3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若因故
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
7.2.4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
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7.2.5不得使用没有绝缘层的坩埚钳,绝缘层脱落后须及时缠好;不得用湿手拿
坩埚钳接触电炉、水浴锅等电器物。
7.2.6化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
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气、窗、门等,确保安
全。
7.2.7建立化学试剂储存台帐和出入库记录,领用人和保管人要在出入库记录上
签字。常用化学药品要有使用计划,按计划采购,不可超量存储。
7.3三废处理
7.3.1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
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进行有效的处理后再排放。
7.3.2实验室产生的废液贮存到一定数量后,集中收集后送往污水处理系统。废
旧或过期试剂、废旧药品容器不可随意废弃,应交试剂厂回收。办公用品如:废
电池、废日光灯管等,集中回收后交厂供应处处理;废墨盒统一交厂办回收。
7.3.3化验员进行加热酸、样品分解等可能产生有害废气的操作都应在通风橱中
进行。
7.3.4原子光谱分析仪的原子化器部分都产生含有重金属和酸的蒸
气,必须有专门的通风罩把原子蒸气抽出室外。
7.4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7.4.1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
应有绝缘匣。
7.4.2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
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
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7.4.3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7.4.4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
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7.4.5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7.4.6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限量领用。
7.5设备安全管理
7.5.1大型仪器使用
7.5.1.1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相符,电源、电线需与设备功率匹配,
要使用专用插座。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
备电源分开。
7.5.1.2设备绝缘良好,确保安全。
7.5.1.3电器设备很脏、灰尘很多、潮湿,易发生漏电,应经常打扫。
7.5.1.4要时常检查电线、开关、灯头、插头和一切电器用具是否完整,有无漏电、
潮湿、霉烂等情况。稍有毛病应马上修理,决不能迁就使用。
7.5.1.5所用仪器的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操作;一般仪器设
备,使用人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方准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7.5.2钢瓶使用
7.5.2.1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5.2.2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7.5.2.3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
力0.1-0.2MPa。
7.5.2.4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
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露时不得继
续使用。
7.5.2.5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
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
不能用钢瓶搬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
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
作者。
7.5.2.6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2~1MPa的余压,防止混入
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7.5.2.7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区分及标志: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氮气瓶--黑色
黄字;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乙炔瓶--白色红字。
7.5.3玻璃仪器使用
7.5.3.1玻璃器具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避免使用有裂痕的仪器。特别用于减压、
加压或加热操作的场合,更要认真进行检查。
7.5.3.2烧杯、烧瓶及试管之类仪器,因其壁薄,机械强度很低,用于加热时,必
须小心操作。
7.5.3.3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
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打开封闭管或紧密塞着的容器时,因其有
内压,往往发生喷液或爆炸事故。
7.5.4加热装置使用
7.5.4.1主要指水浴锅、高温炉、电热板等加热器件。
7.5.4.2水浴锅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内部不得放置可燃物如塑料
筛、锅盖等。使用前,应确保锅内有水。
7.5.4.3高温炉上不得放纸张、手套及其它可燃物,更不得在其上烘
烤衣物。
7.5.4.4工作时应先开通风再开电热板,电热板冷却之前不得在该通
风橱内使用乙醚等易燃有机物。
7.5.4.5在电热板上溶解试样时,注意烧杯夹应持平,以防引起触电。
7.5.4.6若被加热的是玻璃器皿,必须垫上石棉网。若被加热的是金属容器,要注
意容器不能触及电炉丝,应在断电的情况下取放加热容器。
7.6急救与事故处理
7.6.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7.6.2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
火。
7.6.3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
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
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
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
(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7.6.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
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7.6.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助电话。
八.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1仪器设备验收
8.1.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技术人员及化验室相关人员一起开箱验收,必要时可
通知供货商参加。
8.1.2根据合同规定,由技术人员组织供货商或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
试,确认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后,由技术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安排
使用前的检定/校准,合格后技术人员列入仪器设备台帐。
8.2仪器设备的使用
8.2.1所有设备由技术人员负责统一编号并粘贴在设备醒目处,作为唯一性标识。
8.2.2对容易引起误差操作或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操作过程,应由技术人
员编写详细的操作规程,经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
8.2.3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能操作;
8.2.4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即停止操作,
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处理,再进行原因分析,直到消除异常。
8.2.5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包括通风、采光、照明、温度、湿
度,设备管道、电器线路布局要合理,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并做好
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
8.2.6凡对可以直接打印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使用记录应记载
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的年、月、日、开关机时间(24小时制)、上机样品
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仪器使用记录整洁完好详细。
8.3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校准
8.3.1化验室主任应按照《量值溯源计划》和《设备核查计划》定期安排仪器的
维护保养,对化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备使
用人要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8.3.2每年年初建立详细的年度核查计划,按时进行核查和校准。本单位有校准
资格的,可在本单位校准;须要国家法定部门校准的,要在到期前及时送检或申
请现场校准。
8.3.3仪器发生故障后,本室可以维修的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技术人员负
责与生产商或代理商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8.3.4修复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校准/检定或功能检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投
入使用。
8.3.5维修结束当日,由技术人员将维修结果填入维修表,随即将维修表交技术
部存档。
8.3.6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申请降级使用或报废。
8.4仪器设备的降级和报废
8.4.1确定仪器设备的某些功能缺损、下降且无法修复但还可有效使用的,定为
降级。
8.4.2经审批降级的仪器设备,应按《量值溯源计划》进行检定或校准,并由化
验室负责在其显著位置粘贴降级使用标志。
8.4.3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定为报废。
8.4.4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由技术人员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
理由,经技术主管审核后,报批报废。
8.5仪器设备档案
技术人员负责建立设备仪器的档案,其内容包括:
a.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场编号、制造(出厂)日期或其他唯
一性标识;
b.制造商名称;
c.接收日期或启用日期;
d.放置地点;
e.接收识状态及验收记录;
f.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g.检定/校准的日期和结果以及下次检定/校准的日期;
h.迄今为止已进行维护的记录和今后的维护计划;
i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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