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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马宗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
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1.12
【案件字号】(2020)皖12民终4554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关于党的句子 法官】许汝佺罗亚敏姚莉
【审理法官】许汝佺罗亚敏姚莉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马宗侠
【当事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马宗侠
【当事人-个人】马宗侠
【当事人-公司】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师博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韩文慧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夸女朋友的句子 所】师博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韩文慧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师博韩文慧
【代理律所】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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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育儿心得 原告】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马宗侠
【本院观点】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公文体 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
规定,应予准许。
【权责关键词】合同申请撤回上诉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审理过程中,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书面
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个人学习经历 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
定如下
【裁判结果】准许上诉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
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404:07:40
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马公主裙子怎么画 宗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2民终4554号
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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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区清河办事处一道河中路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N。
法定代表人:梁玉岭,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博,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陈漫 文慧,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宗侠。
审理经过上诉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马宗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
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2020)皖1203民初1100号民事判决,向本
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书面
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
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
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准许上诉人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许汝佺
审判员罗亚敏
审判员姚莉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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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律依据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圣罗兰口红最火的色号 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
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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