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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雾霾我们能做些什么

更新时间:2023-03-27 16:03:37 阅读: 评论:0

环境的好坏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面对雾霾肆虐的严峻形势,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或者企业来治理空气污染已经不够,治理雾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需要全社会各行业和全体市民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那么作为泉城的普通市民,我们每个人又能做些什么?在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里,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关注空气质量做好健康防护

《准则》提出,公民应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了解政府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大学专业有哪些据了解,我国现有161个城市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实时发布细颗粒物(pm2.5)等6项污染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等日报和预报信息。公众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查询,及早获取空气质量信息,以便做好出行安排和健康防护措施。

做好健康防护。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公民应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启动的应急预案,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发布了《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一些重点城市据此制定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按相应污染级别采取应急措施,如机动车限行等,需要公众及时知晓并配合行动。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公众应及时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减少烟尘排放坚持低碳出行

《准则》指出,公民应减少烟尘排放。不随意焚烧垃圾秸秆,不燃用散煤,少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杂草、秸秆等废物都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散煤的硫分和灰分比较高,不易充分燃烧,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食品产生的烟尘也会加剧大气污染。

《准则》倡导,坚持低碳出行。公交优先,尽量合作乘车、步行或骑自行车,不驾驶、乘坐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据了解,公共汽车、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载客量大,人均每公里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少。国家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或者步行、骑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既有益于健康、节约能源,又减少出行中产生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选择绿色消费养成节电习惯

《准则》提出,公民应选择绿色消费。优先购买绿色产品,不使用污染重、能耗大、过度包装产品。厉行节约,节俭消费,循环利用物品,参与垃圾分类。据了解,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选购绿色产品,循环利用物品,有助于减少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及处理处置环节的污染和能耗,也有助于减少处理生活垃圾所需的运输、填埋或焚烧需求,从而降低这些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此外,公民应养成节电习惯。适度使用空调,控制冬季室温,夏季室温不低于26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耗电。据了解,我国是产煤大国,也是耗煤大国。发电、供暖均以燃煤为主,适度使用空调、关闭不用的电器电源等节约用电习惯,意味着减少燃煤,可以间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举报污染行为共建美丽中国

《准则》倡导公民举报污染行为。发现污染大气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可拨打12369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12369环保热线为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用u盘安装xp系统办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时,可以拨打12369,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和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准则》倡导,公民共建美丽中国。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境意识,参加绿色公益活动,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准则》指出,雾霾的形成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只要全社会每一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汇聚起小学生广播体操视频千百万人的行动,就能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碰到环保问题小伙伴们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难免碰到这样那样的环保问题。碰到问题时,我们该怎么处理?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当广大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环保问题时,可以按照下面的提示向环保部门或相关部门查问、咨询及投诉。

这些问题找环保

1.如果您要查询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状况,可登陆济南市环保局官方网站(//www.jnepb.gov.cn/)查询。

2.如果您发现我市的企天平男事业单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违法排污行为,可向环保部门投诉。

3.目前我市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车主缴纳的检测费由检验机构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环保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环保部门负责对通过检测的车辆免费发放环保标志。社会化运营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与环保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及利益关联,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按规范标准进行检验。如果您发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有弄虚作假、不按规范标准检测的现象,请及时向环保部门举报,环保部门将依法查处。

4.如果您发现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随意丢弃、违法处置的现象,请立即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将依法查处。

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如果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依法审批存有疑问,可向环保部门查问、咨询及投诉。

如何参与和投诉

1.24小时环保投诉热线:12369。

2.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咨询电话:66608640。

3.市环保局官方网站(//www.jnepb.gov.cn/)“民生连线”。

4.济南环保微博(//e.weibo.com/u/3567934541)

此外,市政府还有“12345市民服务热线”,您如果发现身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都可以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投诉或者建议。

这些问题找相关部门

1.因饲养动物、娱乐、家庭装修等家庭生活产生的噪声、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依法由公安机关监管,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2.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四级作文多少分、市政以及园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夜间违章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督,如果您发现有上述现象可直接向城管部门投诉。

3.饭店油烟、烧烤等餐饮业产生的油烟污染,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如果您发现有上述现象可直接向城管部门投诉。

4.城市生活垃圾或者道路保洁不力产生的环境污染,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如果您发现垃圾污染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

5.城市河道截污工作由各级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如果您发现有生活污水直排环境的现象,可直接向市政公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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