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一)教室
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
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应有2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
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
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
椅。
(三)黑板
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
拭。
2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
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2米。
(四)教室催泪故事 采光
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
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
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
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
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
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
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7-1.9米。
3.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
3
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
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
(一)学生宿舍
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
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
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
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
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
窗。
5.土型人 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
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
4
1.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
关设施。
2.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
(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
源。
3.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
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
(三)学校厕所
1.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
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2.女生应按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应按每30人设
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
3.厕所内宜设置单排蹲位,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之
上,并与之有隔断;蓄粪池应加盖。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
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18厘米。
4.厕所结构应安全、完整,应有顶、墙、门、窗和人
工照明。
三、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合适度 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5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
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
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
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
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
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
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
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
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
师担任。
3.化学元素周期表读音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
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6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
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
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
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
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
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
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
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
血带、污物桶等。
四、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基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7
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
档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保
健和医疗机构承担学生体检工作。
(二)健康体检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
适症状。
2.内科检查项目:心、肺、肝、脾、血压。
3.眼科检查项目:裸眼远视力、沙眼、急性传染性结
膜炎。
4.口腔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项目:头、颈、脊柱、四肢、皮肤、淋巴
结。
6.形态指标:身高、体重。
7.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8.结核菌素试验。
(三)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评价与反馈
学生健康体检单位在体检结束后,应进行个体与群体
健康评价,并向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健康评价
8
结果,分析学生主要健康问题,提出改善学生联合国会徽 健康状况和
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四)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
1.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保健和医疗机构,经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承担中
小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工作。
2.设有专门的预防性健康体检科室及辅助功能设施,
具有独立于诊疗区之外的健康人群体检场所。
(五)体检经费
健康检查费用标准由省级相关部门确定。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其他学生健
康检查费用由省级政府制定统一的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
本文发布于:2023-03-17 19:48: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0c454b7ebff1138a67444e8b4c4b95ee.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学校卫生.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学校卫生.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