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指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后作出的书面结论性意见。是诉讼证据之一。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通常进行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毒物鉴定、痕迹鉴定、文件鉴定、笔迹鉴定、物品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技术鉴定等。鉴定结论只对案件应査明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和判断,不负责就法律问题作出结论。鉴定人应在鉴定结论上签名。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必须经
时间:2022-10-15 热度: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