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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10篇)

更新时间:2023-04-30 18:29:01 阅读: 评论:0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一

7月8日,我们时间队在一个社区搞了一个关于“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的是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是发放有关法律常识的传单,为居民提供一些法律咨询.

在咨询上,有一个大妈咨询了一个关于“自留山”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自留山承包问题,而是自留山转让金分配的问题,也可以说就是一个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大妈叙述说,她是丧偶再婚,现在,第二个丈夫以为女儿批地基唯由骗她离了婚,在其他财产分割上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她前夫在他们结婚前(离婚前他们已经结婚20几年了)承包的自留山转让金分配上以她没有自留山为由拒绝分割自留山转让金.我们团队的一部分人认为,她确实没有资格分配其前夫婚前承包的自留山的土地转让金,因为她没有土地的承包权,不应分的其前夫的个人财产(他们认为自留山是其前夫一个承包行为,转让金是其个人财产;还有人认为自留山不是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范畴,是集体分给个人私有的).大妈的咨询也是从她是否有对她前夫婚前的自留山的权利.但是我个人认为大妈有资格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但是不能从是否有对其自留山的权利出发去支持其对财产的分割(自留山的性质以及在本案中婚前个人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作为婚后夫妻共同承包的,我不清楚,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有所研究),应从自留山转让金直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发要求分割财产.

我认为这个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坚鉴定问题要好处理些,我们不应该把问题放在自留山的承包权上,应该看到的是钱,自留山转让金---这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转让的);我认为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民法通则》意见)第42 条:一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财产共有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5)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在本案中自留山虽是婚前个人承包.《婚姻法》第17条第2项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范围,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是个人行为且婚后共同经营,经营收入应是用于家庭生活所用,并且转让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行为,夫妻共同商议的结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符合《婚姻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认为大妈具有分割该部分财产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我想到了:人之为学,在于活学活用,在于开拓,在于发展;做学问或学习不应该死记硬背,不应该漂浮,自大,更不能打肿脸充胖子,不能嫉妒,不能虚浮.学习,重在活,重在用,重在心静与所究.

在上面我说的我自己也还差很多很多,在很多地方还要努力去完善自己的学习.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二

在周六的上午,我们来到映雪长廊,做好今天有关宣传的准备工作,由于天气比较冷的原因,所以到了九点我们才开始户外宣传。我们选在全国普法宣传日之前的周末来举行这次法律咨询活动,也正好验证了我们这次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与法律息息相关的。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向山东建筑大学的同学宣传有关法律保护和有关法律条纹条规处罚规定,让公民进一步参与到发制社会,提高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人们的表现不一。有的同学欣然接受而且还会问两句有关法律咨询方面的话,有的同学则表现的比较冷漠。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公民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才会去接受,与自己无关的则抱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

在这次的法律咨询的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对法律咨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许多人排斥法律咨询,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劝说别人的,就好像与人辩论。有些来访者把法律咨询师当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丢给他;有些人觉得法律咨询是要为他们开药治疗的;有些人觉得法律理咨询就是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们青年学生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的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国仍需加强法律咨询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询,并懂得主动求助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 、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觉得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制建设的主题,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赖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的广大青年大学生,更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咨询过程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除了要掌握课堂的理论知识,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不仅正确把握好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更要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觉得很多细节都会对法律咨询的过程产生影响的,例如礼貌、咨询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衣着打扮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引起重视。通过一上午的短暂的实践活动,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熟悉,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这次实践活动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大学生最缺乏的就是经历和经验的积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多参与实践,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我们要不断的参与到社会实践的活动中来,它会让我们开阔眼界、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三

星期五下午,我们学校的师生听了一次“法制报告”。这次报告会针对中学生,告诉了我们一个又一个深刻的道理,讲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报告会一开始,便有几位令人景仰的警-察给我们讲了在家中娇生惯养的我们对法律的无知。没错,我们在家中就像一位位骄奢的“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敢做。不知不觉中,一个特殊的名词——“法律”正在不知不觉中悄然靠近我们。我们的行为不再像以前一样随便,我们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

报告会渐渐发展到了高峰,讲起了中学生的自身安全。其中,打架斗殴事件最为严重,我在此举几例事件。

某中学初三学生小刘多次受到三个不法分子的勒索。第一次,他们要她交五十元“保护费”声称不给就要打她,不准她上学,她只好把存起来的零用钱给了他们。三天后,他们又要她交出一百元,声称不给便要划破她的脸,她只好偷偷地向别人借钱,凑足款数给他们。但过了不到一个星期,这些人又来胁迫,要她交出五百元。一个初中生哪儿来这么多钱?她交不出,他们便把她劫持到一个旅馆,企图污辱她。幸亏旅馆保安人员发现,才把她救了出来。

初中生张玲在回家路上,看见无业人员王某等五人殴打本校学生钱某,遂上前制止,没有奏效,反而遭到王某等人的围攻。张玲看他们人多势众,就假装胆怯离开了现场,然后迅速到附近打“110”报警。警-察很快赶到,抓获了王某等人。

这几例事例,正好告诉了我们当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当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行凶时,我们既要勇敢,也要机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后更要及时告诉家长,老师和警-察等寻求帮助。

在学校中,总有同学会做一些伤害别人的事,可他们却不以为然。“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从小就要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改掉以前的坏习惯,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为了未来,遵守法律!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四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良法为树立法律权威奠定了基础,而公众的法律观念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支撑力。因为真正的法律权威只能来自于人们自觉自愿的认同和推崇。当公众将法律规则和制度内化为一种内心的观念时,公众对法的认识就注入了理性的角色和力量,积极肯定法的意义,自觉认同和尊重法律的权威。

公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公正执法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的重要手段。

我们学生再学校学习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为以后步入社会做个良好公民做好准备。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二通过学习法律基础我们能更好的去理解相关法律的条款,从这一点我认为学习法律基础确实受益菲浅。虽然这门课结束了,但时我还是会好好的学习其他的相关法律,这时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所必须学的。我个人认为,学习法律基础有以下几点必要性和重要性:

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培养当代教师遵纪守法的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为我们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并且在我们的权益受的侵害时,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教师正确理解和支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做好准备。

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完善和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以及文化素质,让我们在进入社会之前打好坚实的基础,是我们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

总之,教师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基础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有关的法律,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五

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依法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市、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局的安排,近日,我参加了20xx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尽管培训时间比较短,但在县府办、法制办的细致准备下,在市法制办老师的生动讲解下,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收获。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人所熟知的话:“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如果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让法律占据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执法程序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专门提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首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

三、行政执法要合理。合理性是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四、执法目的是为民。人民利益是党和国家立足的根本,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努力方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就是要维护好人民权益。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要始终坚持为民监管,以人为本,把切实保护好人民健康和生命权益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依法行政事现代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我认为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法律信仰、规范执法程序、合法合情合理行政、做到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树立并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五个监管”,依法行政,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六

这学期我们开设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程,虽然以前在中学通过学习思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有所了解,但还只是很表面的,很感性的认识,这学期虽然没上几节课,但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己看书所学,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一定的质变。联系到自己生活的当前的这个社会,我感觉在法制建设方面,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解决。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关于她自己亲身经历的和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做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们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然而在现在社会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因此我认为我国应该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性。如何树立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1)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2)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良法为树立法律权威奠定了基础,而公众的法律观念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支撑力。因为真正的法律权威只能来自于人们自觉自愿的认同和推崇。当公众将法律规则和制度内化为一种内心的观念时,公众对法的认识就注入了理性的角色和力量,积极肯定法的意义,自觉认同和尊重法律的权威。

3)公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公正执法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的重要手段,但在当前这个社会不排除还存在官官相护的现象,这也是存在腐败的原因,国家严厉打击,抓出腐败分子。

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学习法律基础对大学生有重大意义和实际用途:第一,学法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大学生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遇上事情不能正确处理,稀里糊涂就违了法,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二,学法有利于大学生维护合法权益。大学生亦是公民,拥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遇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法有利于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大学生毕业时找工作要用上劳动法、申领办企业的证照要用上行政法,和他人做生意要用上合同法,将来成家立业也要用上婚姻法等等。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们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同时我们还学到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这些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不仅仅在国内,而是规范国际关系。了解了如何处理国际关系。

作为新世纪大学生,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也是先进文化技术水平的先进代表,我们大学生要树立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人民公仆的义务感。在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努力加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备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学习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为以后步入社会做个良好公民做好准备。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法律基础我们能更好的去理解相关法律的条款,从这一点我认为学习法律基础确实受益菲浅。虽然这门课结束了,但是我还是会好好的学习其他的相关法律,这时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所必须学的。我个人认为,学习法律基础有以下几点必要性和重要性:

1)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培养当代大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为我们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并且在我们的权益受的侵害时,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大学生正确理解和支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做好准备。

3)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完善和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文化素质,让我们在进入社会之前打好坚实的基础,是我们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

总之,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基础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有关的法律,通过学习,在我们心中重新建立法的概念,全面认识法的功能,懂得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

学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刻不容缓。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七

法学是门博大精深的学科,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迅猛飞速的发展而不断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会是在长足的发展,法学亦在不断的进步。今年的3月15日打假日,到步行街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免费法律咨询。对于到步行街进行法律咨询,阐明之:就是对前来咨询的人提出的问题,用我们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的解答。说实话,在为期一天的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这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成了那些有权有势有钱人的保护伞,甚至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做为一名法科学生感到悲哀 的同时也深深感到维护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需要我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现在,我仍然记得第一个咨询者的模样。正当我们无精打采的坐在那儿时,她的到来使我们的信心“噌”的一下恢复了,大伙儿开始忙开了,接待的接待,拍照的拍照,脸上也有了笑容!这使我想到也许有的时候,就需要有那么一个“先导者”来引导我们的发展!来咨询的人也慢慢开始增多,幸好我们去的人也比较多,所以才不至于忙得手忙脚乱!其中大部分咨询的是拆迁安置问题,也有一些子女赡养问题,通过这些,我们也可以了解到一些民生问题: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老百姓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什么?有一个咨询者给我的印象很深,她提出在目前的中国,在全社会倡导人权的同时,为什么还有一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弱者的利益该由谁来保护?接着她就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身边的事情,听完之后,我也感到是力不从心,的确,从法律方面来说,

帮不了她任何的忙;但是从内心来讲,我是无比的同情。在这个时候,法律能够做什么呢!作为一个法科学生,我不应该这样讲,但是现实和理论之间的脱节是我们远不能想象的,她的一句话让我思考了很久,她说法律只保护强者,而弱者是游走在法律之外的人!她说的或许尖锐了一些,但这也是不得不引起我们反思的,在百姓眼里,法律难道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们引为自豪的社会在他们看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这也许就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所忽略掉的一些问题!

这次的咨询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们已经现场给了他们很明确的答复,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关记录。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理论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法科学生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断或为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寻找解决措施的时候,除了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亦需要缜密的思维以及敏捷的逻辑。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担着一份责任,我们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我们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们应铭记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颗拥有责任感的心爱岗敬业,体现出法律人的价值。

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与理论的差距,同时亦坚定了我学习法律的信念。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咨询是每一个合格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学习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才干,加深我们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与学习。在短暂而充实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在这个拥有纷繁案件的环境中,我认识到了自己前进

之路的方向,我认识到了作为法律人需要精湛的专业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但我也明白,前进的征途中,任重而道远,练就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导并支撑我前进的基石和保证。

有梦才有远方,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皎洁。梦是永恒的微笑,我怀抱着为法律奋斗终身的信念和梦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为翅膀腾飞,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做出精彩的自己!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八

博登海默是美国的综合法学派的重要学者,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法理学——法律哲学及法律方法》(邓正来译)是其学术思想的代表之作,写的非常精彩,让人流连忘返。法理学在法律学科的基础和根本,同时也是一门高深的理论学科,不少学术著作相当的晦涩难懂,不过本书是他为教学而编写的一部法理学教材,写的颇为精妙而易懂,对于我们研究西方法律文化、道德哲学很有启迪意义。

本书一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西方历史上各个主要的法学流派的法学思想,由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注重于西方法哲学的批判,同时认为马克思法学的真理性质,所以本科时期我对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习的是一知半解。然而,博采众家之长,促进中国社会的发展,了解西方的法律也是很重要的。由此书介绍,西方法律思想的历史明了于心,同时对西方的哲学也有了认识,因为法哲学是从哲学中分离出来的。

择一点而思,博氏认为,人出于天性等原因,乐意使他们的自由受到社会有益的控制。个人的天性加上为保障自身利益的诱导,政府在法体系中的地位、法在限制和干涉自由问题上的正当性就大大提高了。不过,我认为,这也为公权力破坏个人自由埋下了一根导火索。

第二部分是本书的精华,阐述了作者对法律本质和作用的认识。博登海默认为,法律乃是秩序与正义的综合体。“即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秩序。博登海默给秩序下了一个很不错的定义,“秩序是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可能脱离秩序,无序则生产生活不能开展。而法律正是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最佳社会治理工具。由于对法律定义的不同,中西各家对法律特点有不同的认识。中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的法是国家阶级性、统治性。

对于正义。“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在其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换句话说,正义似乎不是一个能由人的理性来回答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价值有着不同的偏好,甚至正义在很多场合似乎纯粹是一个个人情感的诉求。但是尽管存在种种困难,博登海默坚持认为正义问题的探讨是可欲的,可以通过理性认识达致的。博登海默认为,“在评价领域中,一种理性论证或判断,从其广义来看,是建立在下述基础之上的:详尽考虑所有同某个规范性问题有关的事实方面;以及根据历史经验,心理学上的发现和社会学上的洞识去捍卫规范性解决方案中所固有的价值判断。”

此外,博登海默还发现,当人们对正义问题发生分歧的时候,“争议的解决往往是以能否正确确定和评价经验性基据为转移的。”这话不太好理解,举例来说,在古代,人们认为妇女的智力不能同男子相匹敌,则妇女不能进入学校学习或在劳动领域内受歧视被认为是正确的,但当现代科学和社会生活证明了妇女的能力后,前述行为就不再是正义的了。换句话说,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程度,决定了什么是正义的。

此书还没看完,尚待自己深深思考,对于法律与道德的那部分,更是需要我仔细咀嚼。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九

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学法用法之责任: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先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 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1500篇十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提供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其有履约能力,组织合

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中: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谈判,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相对人做出承诺后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考核、督促,保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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