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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龟市的烩面阅读答案

更新时间:2023-06-28 23:07:31 阅读: 评论:0

乌龟市的烩面 曾颖 ①距我家一里远,有条小街,叫五桂寺,是县城西面几个乡入城路的汇聚口,异常热闹。此地是否原有一座长着5棵桂花树的寺庙,已不可考,乡人更喜欢叫它“乌龟市”。 ②乌龟市曾有一个供销社门市部,油盐酱醋、五金百货,甚至还有些玩具和小人书,那里是我童年时最向往的地方。但因为没有钱,只能隔着玻璃,眼巴巴地在脑子里想象自己已攒够了钱,从营业员手中接过小人书或飞行棋…… ③除了这些,我最喜欢的,就是供销社综合食堂。相比于橱窗里隔着玻璃的梦想,这里的东西更直观也更实在,还能闻到香气,眼睛、鼻子甚至耳朵,都能“打上牙祭”。 ④食堂没有菜谱,墙上一个小黑板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当日采购员买来的菜食,能做出来的无非就是回锅肉、粉蒸肉、红烧肉、麻婆豆腐之类的。 ⑤食堂门口有3个摊儿,一个卖蒸菜,一个卖烧饼,一个卖烩面,都由一个红鼻子大叔掌管著。大叔先前在城隍庙夜市摆摊卖烩面,后来不许私人摆摊了,他便被供销社连摊儿带人招了进去,虽然收入大不如前,但风不吹雨不淋,卖多卖少没人唠叨、也乐得清闲,虽表面上看照看的是3桩生意,但干的活儿却并不比先前单干时多。蒸笼里常常无肉可蒸,烧饼摊儿除了冬至节前一晚会稍忙一点儿外,其他时间还算清闲。那时,搞来羊肉是件难事,但怀旧的人家,在棒子骨汤里撒几根香菜,也要冒充一下羊肉汤过过瘾;而烧饼,却是这模仿秀中必不可少且唯一正宗的演员。 ⑥所以,红鼻子大叔主要照看的,还是他最擅长的烩面。他也因此成为我最喜欢的人物,在我心目中,他的地位不亚于东门糕饼店做糖的黑鼻子大叔。 ⑦常有人说“这人长得像喝醉了一样”,我觉得就是在说红鼻子大叔。即使不喝酒,他的脸上也自带几分醉意。膨胀的大鼻子挤压着两颗惺忪的眼睛,像极了偷喝了醪糟的肥猫。他的头一年四季都油光锃亮,两只耳朵像刚吵了架的夫妻,谁也不理谁地别向相反的方向。一条曾经可能是白色的灰色围腰像勒在气球上一般,绑在他一直没停止膨胀的腰上,如同一个肚兜一只需往他怀里塞进去一条大鲤鱼,他便是个老年版的大阿福。 ⑧比阿福形象更精彩的,是他做烩面的技术。有一个暑假,在长长的五十几天里,我几乎天天跑到食堂门口,看他把敲得梆梆响的响皮,炸成金黄的黄叶,然后切成细条,放进翻滚的骨汤里,放面,放海带丝和萝卜丝,再往里一大勺一大勺地放盐、味精以及芡粉水,舀起来一拉成线,在空中划一道妖娆的弧,然后倒入炸好的肉丸子,等有人来买时,用粗瓷海碗盛了,再撒上几颗青白鲜亮的葱花,热气袅袅,魅惑无比。然后满意地用勺子在锅边敲两下勺,像是给这套完美的表演,画一个句号。 ⑨烩面的售价一毛二,这虽是穷乡里一个壮劳力一天的工钱,但烩面里又有酥肉又有圆子还有海带丝萝卜丝和面,吃完了还可以饶上半碗汤,香喷喷热乎乎软绵绵地滑入久不见荤腥的肚子,那份美劲儿,就甭提了。即使再贫困再抠门的赶场人,从此路过,也忍不住停下脚来,从裤腰上解下钱袋抖搂抖搂挖出几张票子,捋直了,小心放到案板上,然后眼巴巴地看红鼻子大叔的一套舀面表演,两声勺响,颤巍巍端起,一喝一大口,然后长长地伸出舌头,吐出一口热气,烫得再凶也舍不得吐。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激动地吞下自己口中丰茂的水分,捏捏空空的口袋,或把摊子前随意一个中老年妇女,想成妈妈或外婆,想象她们掏出钱来,买下一碗,满眼幸福地看我狼吞虎咽,然后乐呵呵地喝下碗中剩下的一小口汤…… 这跟砸图书馆柜台的玻璃一样,只是恍惚的幻想。 多数时候,我都能战胜这份狂想,瘪瘪地离开。直至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乡下人从背篓里的红布里,抓出两把米,“哗哗”放到秤盘上,红鼻子大叔拎起来看了看,倒进身后的缸里,拿起面勺,在烩面锅里给他舀了大大的一碗。我脑中一个小铃铛,“叮”地响了一声。 米是最硬的硬通货!我怎么忘了这茬儿? 我当即溜回家里,从米缸里抓出几把米,用手帕包了,老鼠过街一样倚着墙脚,溜回烩面摊前,感觉前后左右,都是眼睛…… 红鼻子大叔倒没什么反应,照样拎起秤盘,掂了掂,然后舀了一大碗烩面给我,看我狼吞虎咽地吃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碗边,蹲下身来,把我刚才拿来的小米包,放在我的手中,说:“孩子,你记着,兴家犹如针挑土,败家犹如水推沙。人不能被自己的嘴指使了!” 他的话音不重,但却像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捧起那袋米像捧着一团烧红的炭,烧熟的虾米一般满身通红羞愧而弯曲地离开。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偷家里的米。 也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不问而取。 这也许是乌龟市上那碗烩面,给我最大的营养,由胃入心,滋养一生。 (选自《小小说选刊》2022年12期) 6.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是以“我”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察和感受环境、人事,展开故事的。虽然视角有限,但孩子真切而细腻的观感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B. 小说对红鼻子大叔的外貌、言行和“我”的行为都有生动的描写。少作直接的心理描写,而以言行描写来反映人物心理是本篇的描写特点。 C. 红鼻子大叔是作者重点刻画的人物,他的言行集中体现了小说的主旨;“我”的变化和成长也烘托出红鼻子大叔的人性之美。 D. “供销社门市部”供销社食堂”和“后来私人不许摆摊了”这些名称和叙述,暗示了故事发生的年代和当时的社会现状,笔墨很精简。 7. 关于小说语言的赏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作者讲叙时用词鲜活,常常使用比喻,使通篇的语言生动凝练。而随着叙述内容的不同,语言时而深情,时而幽默,时而庄重,又呈现出一种变化之美。 B. “两只耳朵像刚吵了架的夫妻,谁也不理谁地别向相反的方向”与“长着一对招风耳朵”相比,前者描写更生动传神,人物更有喜感。 C. 作者用“抖搂抖搂挖出”捋直”小心”“眼巴巴”等词状写乡人买烩面时的动作和神态,写活了农民虽然贫穷吝啬但无法抵御烩面诱惑时的情形。。 D. 当“我”看到有人用米换面时,“我脑中一个小铃铛,‘叮’地响了一声。”作者用生动又充满童稚的语言写活了“我”的猛然灵机一动。 8. 小说结尾说:“这也许是乌龟市上那碗烩面,给我最大营养,由胃入心,滋养一生。”红鼻子大叔的那碗烩面,又给了我们哪些营养?请结合文中相关内容简要分析。 9. 小小说因为篇幅有限,所以用笔极简,但本文情节动态展开从第⑪段才开始,这是为什么? 【答案】 6. B .小说中有多处对“我”的心理描写。如“或把摊子前随意一个中老年妇女想成妈妈或外婆,想象她们掏出钱来,买下一碗,满眼幸福地看我狼吞虎咽,然后乐呵呵地饮尽碗中剩下的一小口汤……”又如“老鼠过街一样依着墙脚,溜回烩面摊子前,感觉前后左右,都是眼睛…… 7. C .“吝啬”错。“抖楼抖搂挖出”是因为收得紧,“捋直”“小心”是爱惜钱和尊重红鼻子大叔的劳动,“眼巴巴”是等待烩面时的专注和急切。 8. 大叔通过这碗面,给我们的也是精神上的营养。①“人不能被自己的嘴指使了!”它教会我们自律,抵御声色味等等感官上的诱惑;②大叔“没什么反应……舀了一大碗烩面给我”,它教育我们善待一个孩子,解他的欲求,包容他的弱点,呵护他的自尊。③它教会我们要用适当的言行,去唤醒一个孩子的良知,让他自觉矫正行为上的偏差,健康成长。 9. 从开篇到第⑪段,是主要情节开始前必要的交代和铺垫:作者从“乌龟市”这一地名起笔,依次介绍“此地”“此门市部”“此食堂”;接着顺笔引出“烩面摊”和红鼻子大叔,然后集中笔墨,描写大叔“精彩”的外貌和“更精彩”的做面技术;再写过路农民对烩面的普遍喜爱,最后写“我”对碗烩面的神往。可见,这部分内容既再现了故事发生的年代物质贫穷馈乏的状况,又从正面和侧面突出了烩面的鲜美无比。它使后文展开的动态故事合情合理,感人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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