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一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调研组围绕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分别到xx镇、xx镇、xx镇等卫生院、部分村(居委会)、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实地走访并召开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20xx年换届以来,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及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监测、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卫生应急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成效明显,确保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别是有效处置20xx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成功应对20xx年“7.15”狂犬病疫苗事件等免疫规划风波,无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以来的疫情防控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xx年度慢性病工作获国家疾控中心和慢性病中心先进集体奖。
调研组发现,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不高,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全县卫生技术人员中高职称、高学历占比较低,高级职称xxx人,%,大学本科学历xxx人,占比xx.x%,研究生学历仅x人,无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现象,%,不利于全县疾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技术能力方面,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防保人员仅有x-x人,且多数不是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并身兼数职,不能全身心投入防保工作,处置传染病及突发事件能力不强,致使防保工作基础不牢。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硬件设施建设落后。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工作、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均无专项经费,大部分医院硬件设施不能满足疾控工作需要,医院医疗科室建设不规范,如我县第x人民医院,由于经费不足,医院楼顶和中医馆竟是违规搭建,预防接种室还是危房;疾控系统检验设备达标率低,部分设备缺乏,设施陈旧;镇卫生院差额补助水平不高,人员经费紧张,医院运行困难,严重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三是职能职责不明,防控体系建设弱化。基层卫生院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弱化,重医疗轻预防,疾病防控形势严峻。
调研组建议,一是优化结构,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引进长效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改善和优化专业队伍人员结构,配齐基层公共卫生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形式,提高现有医疗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二是加大投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各项疾控专项经费,制定和完善切合我县实际的激励机制,激发防保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谋划建设一批重大疾控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医疗环境,更新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年增加镇卫生院人头经费,逐步实现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健全机制,确保疾控体系有效运行。建立综合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切实提升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以县卫生健康局为核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医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生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横向联系,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区域内发生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实现信息互通,并在县疾控中心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处置。四是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加强对健康知识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使人们摒弃陋习极参与疾病预防,促使全县公共卫生建设更好发展。
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自疫情发生以来,县政府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闭环”。降低聚集风险,狠抓重点场所防控,规范诊疗流程,落实“四早”防控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健康环境,加强资源统筹,确保应急有保障,成功阻击了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x例(均出院),无疑似病例,全县疫情总体平稳,实现了区域内风险相对偏低目标,为全县顺利复工复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调研组建议,一是加强依法治县,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防控,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人们能依法、守法、执法。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新冠肺炎输入性防控。县政府要做好境外和高风险疫区返威人员隔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的监测报告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强化物资供应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共卫生问题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县政府要利用这契机,积极争取财政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投入,建立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医疗器械等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物资供应。四是保障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要发挥调控作用,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并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严控物价,并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人民就业问题,确保人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全面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精准防控”原则,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高度重视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防疫工作,使他们深切感受到非常时期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坚定全县人民共同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二x年,市委组织部共下达我县发展党员指导数x人,其中农牧渔民x人、产业工人x人、高知识群体x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x人,社会组织x人,机关干部x人。截止目前,我县共发展党员x人,其中农牧渔民x人、产业工人x人、高知识群体x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x人,社会组织x人,机关干部x人。
根据调研排查情况,x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共发展党员x名,其中农牧渔民党员x名,女党员x名,x岁及以下青年党员x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党员x人。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x人,系上观乡三岔沟村唐站拉,x年x月提交入党申请书,x年x月确定为培养对象,x年x月x日确定为发展对象,x年x月确定为预备党员。由于在当时扶贫易地搬迁、拆旧复垦中,对政策有抵触,阻碍易地搬迁工作的正常进行,经村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延长唐站拉预备期,由党支部继续对其进行培养考察。目前,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后,唐站拉本人已认识到错误,积极主动参与到易地搬迁工作中,思想进步,表现良好,党支部决定延长预备期满后,按照党员转正程序,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
具体工作中:
一是明确任务。制定下发《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目标》,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县委组织部与基层党委、各基层党委与所属党支部,层层签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诺书》,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农村发展党员结构性倾斜计划,加大在青年农民和农民工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壮大农村党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
二是全程管理。出台《x县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八条措施》,由注重发展党员程序,变为既看程序,更看入党前的现实表现,由以往审核把关基本材料,变为既看材料,也看具体量化的图片和指标数字。将过去县一级仅对确定发展对象环节进行备案复审,扩大到对“确定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备案复审。
三是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发展党员x个阶段x项程序,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认真落实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对培养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对计划生育和经济情况不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入党动机不纯和申请材料不全、未经支部派人谈话的,未经过x年以上培养教育、未参加短期培训、未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直接否决,不列入发展对象。
四是严肃纪律。明确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因党委把关不严或违反规定,造成发展党员工作失误的,追究党委书记、分管领导责任;因党支部降低标准或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追究党支部书记的失职责任;对个别基层党组织把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是不具备条件或未履行入党(转正)规定程序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党务干部力量薄弱,虽然按照上级要求,各乡镇均配备了x名党务干部,但多身兼数职,致使个别党务干部业务不够精通、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后备力量不足,多数优秀青年外出务工,不愿回乡,缺乏源头活水,造成有指标没有优秀人选,没有合适人选。
工作建议:一是持续加大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尤其是要抓好党建知识更新培训,做到久久为功,保证党务干部能力不断提升。二是严管厚爱相结合,注重长远计划,加强农村后备干部建设,既要重视年龄结构,更要重视能力结构,不搞一刀切,有步骤有计划破解农村后备力量不足难题。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三x年底,我县已全部完成失联党员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紧盯重点。按照“一人管理、一本台帐”的要求,紧盯“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和回乡大学生党员”两个重点群体,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确保农村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一本清”。在机关党组织,建立机关党组织、社保、老干部、公安等联动排查机制,紧盯离退休党员这一群体,确保所有离退休党员“去向明”。在破产改制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留守处的作用,通过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的作用,逐一查找、逐一登记,保证破产改制企业党员排查“不拉一人”。截至目前,通过排查我县x个党支部未发现失联党员。
二是强化管理。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全县党员信息数据库,做到党员信息底子清。
三是创新办法。实行“县乡为主、分步集中”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易丢失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组织委员主抓党员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初步规范了乡镇党委的档案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管理存在缺失;二是有的党员党性意识下降,自我要求降低,组织纪律性淡薄。
工作建议:一是建议上级将失职党员排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排查,动态管理。二是尽快完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早日实现党组织关系接转全国联网。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四一是建立机制。建立“总体谋划、月初安排、节点提示、经常督导”工作机制,每月月初下发工作预安排,列出活动内容,明确活动程序,提出相关要求,分领域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到了时间节点,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县成立三个党建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x年以来,我县共下发各类工作提示函x个,开展各层次督导x次,下发整改通知x个。
二是定期调阅。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发党组会议记录簿、党委会议记录簿、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簿、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等,共计x余册。乡镇每月对所属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便民服务记录等进行调阅,提出调阅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基层党委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等进行调阅,根据调阅情况,形成整改意见书,及时通报给基层党委和“党建两大员”,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整改台帐,抓好整改落实。x年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共集中调阅x次,下发整改意见书x个。
三是创新载体。我县以“党员读书会’、‘三新’讲习所讲习、党员警示教育、党费缴纳”等为基本内容,每月定期开展“x+x”型主题党日活动。“x”即每月开展一次党员读书会、一次三新讲习、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党费收缴。“x”即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与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增加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做到活动内容相对固定,又不拘泥于形式,使主题党日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更有凝聚力和吸引力。截至目前,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参与活动党员x万余人次。
四是落实制度。下发《关于“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提升”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宜组〔x〕x号)、《关于“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提升”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双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宜组〔x〕x号)、《关于“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提升”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宜组〔x〕x号),编印《x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一本通》x余册,教会方法,压实责任,确保基层党组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落实。
存在问题:一是在家的党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影响党内活动质量。二是外出务工党员逐年增多,地点不固定,流动性强,造成流动党员难管理。
意见建议:一是结合农村实际和党员自身特点,设置岗位,提供平台,为老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升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群、“智慧党建”融平台等,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教育培训,拓宽外出务工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办法和渠道。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五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对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调研过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有市人大代表、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信息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市南区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和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推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构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大侦监”工作格局。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把法定逮捕条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过建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发挥刑事侦查监督前置把关和引导取证作用,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7件次,对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诉910人;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全面建成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为骨干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全市44个行政执法机关、近8000项行政处罚权的网上动态监督和网上移送、网上立案。
二是开展刑事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密切关注社会公共安全,聚焦经济社会热点,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围绕涉黑涉毒、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开展打黑除恶、百城禁毒会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农产品走私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案件进行专项重点督查,充分体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牢固树立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因事实不清或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303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和解优先,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来,对1326名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断强化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线索受理、案件质量保障、内部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活动,着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市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及原因:
一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理念还有偏差。部分检察机关没有将侦查监督工作与反贪反渎、公诉等检察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侦查人员配备、办案保障上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检察人员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人员未能正确辨证地把握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存在“规避考核、谋求双赢”和“分工负责、互相妥协、互相照顾”的现象,在执法办案观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的倾向。有的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机关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证据质量不高,补充侦查不到位,影响办案质量。有的群众对“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则不能正确理解,个别人存在对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过社会舆论、闹访缠访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施压的现象。
二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执法实践看,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时,存在“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等现象,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开展立案监督时往往偏重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而对公安机关尚未纳入视线的案件较少进行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的主动性不够,自侦案件数量较少。对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情况的了解渠道不畅,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久侦不结、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情况难以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纠正。刑事侦查监督措施缺乏刚性,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是否及时回复、回复是否有实质内容,缺少进一步的监督措施。对于刑诉法新增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移交社会危险性证据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实,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后存在线索少、使用率低等问题,案件录入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案件信息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影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在取证、证据固定、罪与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标准不一致、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级检察机关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的“纵向”方式解决,缺少公、检、法三方“横向”沟通协调平台,导致三方认识存在差异,不利于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指导不够,侦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检察人员兼职派驻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证出勤率,无法确保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长期监督指导。
四是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检察官配备数量不足,还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基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突出,部分基层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后仅有3至4名入额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达200件260人,办案人员负担重、压力大,案件办理质量受到影响。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新型案件、疑难案件不断发生,检察人员专业领域知识欠缺、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缺乏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刑事侦查监督工作需要。
三、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纠正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势下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市检察机关都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要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注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等现象,使刑事侦查监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刑事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前沿,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齐头并进、协同发展工作格局。对当立不立、漏侦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案件,要注重听取有关意见和申诉,全面准确地把握好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沟通协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既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落实好“互相制约”的要求,也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业务交流和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会签文件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夯实监督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方向,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探索改变传统的封闭式办案、书面式审查模式,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或近亲属等各方面意见。强化案件管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舆论工具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都了解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职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拓宽案件来源,畅通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六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不畅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七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三、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 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八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环境。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中,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监管对象、检查人员数据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五是夯实工作责任深入督查督办。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目标工作要点》,将各县市区、x个市级部门及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九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境,抓环境就必须抓作风”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禁锢思想创新解放的思维定式,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压”和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撤销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切实清除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调办理;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二是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认真审视研判基层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政府行政权力等“四张清单”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明晰权力边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三是加快“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绿色通道”建设。推进社区、街道和乡镇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渐将群众生活服务分散到基层,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办理项目、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机制。组织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督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要认真跟踪研究中省关于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出台指导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二是降低制度性成本。以推进“十大行动”落地落实和打造“四低园区”为抓手,建立完善各项降税清费清单制度,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减少通关环节费用。下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制度性成本,切实将x打造成陕甘宁蒙晋区域最具价格竞争优势的城市;要坚决根除垄断行业乱收费现象,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重新审慎评估我市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正确对待整体经济下行对我市的冲击和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下放收回省级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纪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企业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要用好用活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贷款担保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防止和纠正先承诺后变卦,不问青红皂白对企业抽贷断贷,对于能按时清息,正常经营,但暂时无法偿还本金的企业由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给予展期、续贷,“放水养鱼”,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要创新用地模式,改革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土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给土地;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批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拔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五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平衡区域电网建设现状,搞好地方局域电网试建试点,积极争取扩大直供电范围,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低成本优势;建议省上抓紧研究出台支持x电力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门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跨网交易,解决现有交易规模小、范围窄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审核;对负面清单中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法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工作流程,并全程对外公布;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入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轻微违规首违不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权力任性;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三是树立审慎、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和执行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集资诈骗等界限;审慎使用查扣、冻结企业资产、拘押企业负责人等司法手段,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寻衅滋事、无理阻工、收“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法治观念,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诚信x”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设立x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制定发布《机关单位政务诚信征信名录》《企业诚信征信名录》《公务人员诚信征信名录》,使政府部门、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要增强重诺守信意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要重诺守信,不能作出有违现行法律法规或者超出自身职权职能范围的承诺,一切承诺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执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避免埋下政策和发展的隐患;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红黑名单认定、退出、修复和记录留存更新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和信息公开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失信公务人员的曝光惩戒力度,在转岗、调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组织“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平台,最大限度的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在做好刚性人才引进的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发现挖掘和培养使用,注重本土企业家的培育联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结合胡志强、辛耀峰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经信局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十总体上看,全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比较到位,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管理不到位。
县防控办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将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逐一摸清人员去向,逐一检测健康状况,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但是,调研发现对部分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懈怠现象,对个别工作没有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例如,通过调研,发现未对从陕西西安、甘肃嘉峪关市、内蒙古、宁夏等发现本土疫情地区来返我县人员居家健康监测状况逐一进行登记-记录,也未对其外出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二)医疗机构把关不严格。
县防控办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所有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才能住院;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一患一陪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等工作制度。然而通过调研发现,医院住院部个别楼层对进入住院病区人员没有进行身份确认,没有检查核酸检测情况,也没有对探视人员和陪护人员数量进行限制,造成社会人员随意进出病房、病区的问题。
(三)重点场所防控不彻底。
县防控办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建筑工地、学校、社区、火车站等重点部位要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口罩必戴,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社区农村、商场、餐馆、办事大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亮码通行等防控措施。然而通过调研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场所监管不到位,部分社区、商场超市、零售药店、餐馆等公共场所值守人员存在懈怠心理,存在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等措施不到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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