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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3篇)

更新时间:2023-04-12 16:05:27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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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篇一

始终保持实验室卫生清洁。

实验室设备、器材非经教务科批准,不得外借;校内实验室之间调换设备报教务科审批。

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物品。任何人不得把实验室物品挪为私用,违者先行归还,再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处分。

实验开始前,实验员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必须填写实验日志,检查门窗、水、电以及防火、防盗情况,确保安全。

每学期期末要对所有实验室的实验物品进行清理检查,核查帐、物。

寒暑假期间封闭实验室,无特殊情况,不得启封。

校外人员参加实验室,须报教务科同意,并有校方人员陪同,实验办公室主任或实验员负责介绍情况。

外单位借用实验室时,按《外单位使用实验室规定》执行。

实验室所需物品,由各实验室根据需要填写购置申请,报教务科。

低值易耗品经教务科科长审批购买。贵重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

凡购入物品,必须经过验收、登记方能入库或调配到各实验室。

验收工作由实验办公室、中心实验室管理员负责,若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索赔处理,对超过供货期限而未到货的物品,要及时联系催货。

库存物品要分类编号,建帐立卡,摆放整齐,防火、防潮、防蚀、防尘、防盗。

对实验设备要认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遗失或损坏,追查管理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予以赔偿。

对低值易耗品应随时登记使用情况,减少浪费。

实验室提出的报损、报废物品,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一)实验前要对所做实验进行预习,了解实验内容、方法和步骤。

(二)进入实验室须穿白大衣,只准带必要的教材和文具,且应放在指定位置。

(三)认真观察示教,掌握实验要领,在实验过程中要坚持“三严”即严肃、严格、严密。

(四)实验进行过程中,如遇到差错或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任课老师处理。

爱护公物,节约实验用品。损坏物品要及时报告,如故意损坏物品或违

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室内物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出。

实验室内保持安静,不得说笑、打逗。

实验完毕,将所有物品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搞好室内卫生,用肥皂水或消毒液洗手,经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去。

剧毒、腐蚀性药应置阴凉、干燥、通风处或适宜存放处储存。

剧毒、腐蚀性药品及其它化学、生物制剂,只限于在实验室内使用。未经教研室和教务科批准,不得带出实验室及储藏室。

对氰化物、硝酸银等剧毒、贵重药和菌种及生物制品,要严格管理,严防丢失,严格采购、使用等审批手续,并实行用量登记制度。

违犯上述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非微机室人员进入微机室,必须经微机室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入内。

二、进入微机室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杂物,不大声喧哗。

三、微机室卫生责任到人,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证各处无灰尘、污垢。

四、进入微机室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触摸机器、电源和其它物品,不得将室内物品随意带出室外。

五、经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上机操作。操作时要严格遵守上机规则,遇到软硬件故障时,不许擅自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微机室管理人员。

六、不许使用自带磁盘,不许在上机时玩游戏。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因违反操作规则引起软硬件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八、微机室内一切物品,一律不外借。

九、严禁在微机室内使用电炉子及与微机室无关的大功率电器。严禁将各种火源带入微机室内。离开微机室时必须关好决电源,严防火灾发生。

十、离开微机室时,要随手关机,盖好机罩,关好门窗,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切实做好离盗工作。

一、凭证上机,按时下机,服从统一指挥。

二、上机时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大声喧哗。

三、上机时保持鞋袜干净,服装整洁,注意防尘、离潮、防火、防触电。

四、上机时只准使用统一配行的磁盘。

五、严禁玩游戏机。

六、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改动机内系统文件和原有程序。

七、遇到故障时,不许擅自处理,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

进入阅览室必须带本人阅览证。

进入阅览室只准带笔和本,不准携带其它物品。

室内陈列书刊,只供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室内报刊,可自由选阅,阅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期刊杂志、工具书等凭阅览证借阅,阅毕立即交回阅览台。

读者爱护书刊、报纸,不得污损、勾画、裁剪、撕页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说话,注意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和吃零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爱护室内公物,不准随意挪动室内物品。

开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冬季2:30—5:00,夏季3:00—5:30。

教师资料室专供本校教职工使用,家属及学生禁止入内。

进入资料室只准带纸、笔、本等,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室外。

室内所列图书、期刊、报纸等,仅限在本室内查阅,不得带出室外。

读者可自行查阅各种书刊,阅毕按顺序排列,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自觉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刊上勾画、涂抹、剪裁、撕页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吸烟,禁吃食物,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保持室内安静,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多媒体教室配有计算机、音响、投影机、电动屏等贵重仪器设备,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是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的场所、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二、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由教务科安排。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班级或教师,必须先提出申请,经教务科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明确使用的日期、节次、班级。

三、多媒体教室设备由所在班级班主任管理,负责多媒体设备的保护和看管。班主任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维护教室整洁、卫生,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教室,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对于多媒体教室内的电动屏幕、电源等设备,不得随意开关、摆弄;严禁在教室内乱拉电源和加接其他设备,如遇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五、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应先学习和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投影机,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再次打开时,应间隔至少5分钟以上;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处理,不能私自或强行处理;使用时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务科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随意修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其他应用软件。

七、在多媒体设备使用过程中,教师不能离开多媒体教室。不能利用电教设备开展娱乐活动。下课后应及时关闭多媒体设备,严禁学生使用或接触。

八、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服从任课教师管理,要按班级座位依次坐好,不得随意乱坐。出现问题便于查找学生。

九、上课的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除正常教学需要外,学生不准随便上台乱动设备,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施,教育学生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各种意外伤害。

十、上课的教师及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应保持多媒体教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带零食进入多媒体教室。尤其要注意防尘,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

十一、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过程中,若未经任课教师允许,私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批评处理,造成设备损坏者,应进行赔偿。

十二、不得使用粉笔,教杆等物体直接接触,以防污损、破坏投影幕。

十三、教师使用完毕后,应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投影幕等设备的电源,并切断总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必须关好门窗、电源,并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篇二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大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篇三

1、进入资料室前请先登记,学生出示有效证件,书包不能带入。

2、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吃零食。

3、任何图书资料都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阅后放回原处,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带出资料室,一经发现给予5倍罚款。

4、要爱护书刊,不得撕页、批点、勾画或污损,若发现,按其书单价赔偿,所损图书归本室所有。

5、工具书、孤本图书及最新一期期刊不得外借。

(一)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基地之一,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指导,认真进行实验实习,按时完成实验任务,按时缴交实验报告。

2、不带实验指导书(或相关的实验教材)者不能参加实验。

3、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或嬉戏打闹,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工作鞋。

4、注意安全,凡带电实验,未经老师检查和示范允许,不准私自通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5、爱护公物、遵守纪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乱动乱拆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拿其他同学的工具材料,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或调测私人的东西。

6、若发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据实向教师报告,根据情节轻重及认识错误程度,给当事者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运转中的设备不得乱摸乱动,若引起事故,须负事故责任。

8、实验室内不得接待客人,外单位前来参观,须经校长、实验指导老师批准。

9、学生做完实验,应关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电灯,教师下班前要检查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一、仪器设备管理

1、实验员负责实行常规管理保养,技术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通电检查和维护每两周一次,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2、仪器设备由实验员负责分类编号、定位,设立仪器设备档案卡,建立明细帐本,统一收存仪器说明书。

3、实验课需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由实验指导老师与实验员履行借还登记手续,在借还前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和检查并报告主管人及时处置。

4、坚持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台仪器设立使用登记本,实验指导老师负责督促学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延长仪器使用寿命)。

5、仪器在运行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各类仪器设备订出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标在仪器设备上。

7、制定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尤其是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经调查后确认仪器设备被盗、丢失、霉烂等事故,应负责赔偿(办法另订)并写出事故报告。

8、需添置仪器设备者,必须填写申请单,一般半年填写一次(在学期结束前),经主管人会同有关老师合议后,汇总提出购订计划,由教务科统一审议后执行。

9、外单位需借用本校仪器设备,需持该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经主管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按学校规定收取折旧费。如有损坏,必须由借用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10、凡新添置仪器设备,未经验收,写出报告和主管人同意,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1、由实验员统一分类定位管理所辖实验室的玻璃仪器,他人不得随意挪用。

2、建立明细帐本,每月清理损耗情况,填表报损。

3、学生、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玻璃仪器必须登记,若需要换者,以破换新,并酌情按规定赔偿。

4、玻璃仪器使用完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

5、在一个实验过程中,损耗大于该类玻璃仪器的20%者,即认为是责任事故,应由实验指导老师写出事故报告。

6、需要添购玻璃仪器者,必须填写申请单,半年填写一次(于学期结束前)经实验员核对后报给仓库保管员再核对,最后由主管人汇总交总务科采购员购买或订购。

7、外单位需借本校玻璃仪器,请该单位出示证明,填写借单,经主管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收取折旧费10%;若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8、外单位要求转让购买,出示证明,填单,经主管人审批,加收15%的管理费,到财务交款后,方可提取。

(三)安全卫生管理

一、各实验室设立砂箱、灭火器材。

二、剧毒试剂由专人管理,用者必须签名登记用量,易燃试剂要另辟贮存处并远离明火;易燃、易爆试剂,如金属钠、钾,专门保管。试剂一律不得携外保存。

三、做好防盗工作,节假日尤其防患。

四、实验完毕后,关好门、窗、水、电、加锁。

五、非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掌握锁匙,借用时,应在当天交还实验员。

六、保持实验室内台面、地面、水盆清洁整齐,门窗玻璃完整洁净。

七、禁止在实验室内进食、吸烟。

(四)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实验室内须安装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如通风橱、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

二、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及器皿应有规定的放置处所,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三、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

四、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易燃易爆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批准方可使用,且应两人共同称量,登记使用。

五、清洗玻璃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多量剧毒试液直接倾入下水道,必须经适当处理后再行排放。

六、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带电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不得擅自摆弄。

七、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教师及领导。

八、实验结束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不得疏忽大意。

九、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

1、心理咨询室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

2、心理咨询室负责学生日常咨询、心理测试(新生全部进行测试,老生进行抽查)、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研究课题等工作。

3、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14:20——17:30。学生有特殊需要时,增加开放日,延长开放时间。

4、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值班安排表》的安排顺序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5、心理咨询主要通过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箱咨询等方式开展咨询活动。

6、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等开展工作。

7、在咨询期间,应保持心理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8、心理咨询室应随时保持整洁、优雅、温馨的环境,做好学生咨询登记、咨询情况记录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1、探究室由上课教师负责管理。

2、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墙上乱刻乱画。

3、上课前,教师必须预习研究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4、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研究步骤、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5、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研究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研究结果。

6、研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7、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教育批评。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

8、研究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序,追究事故责任。

计算机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为规范计算机机房的统一管理,使机房成为提高学生专业和技能素质的重要场地,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计算机仅作为学生进行课程相关实验之用,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任何与上机实验无关的操作。

2、进入机房,不得带任何食物和饮料入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机房乱扔纸屑等杂物。机房内禁止吸烟,保持机房整洁环境。

3、爱护机房内的公用设备,不得将书包等物品放在主机及显示器上,不得用手及其它物品触摸屏幕。

4、爱护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遇到设备、软件故障及时向机房责任人报告,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计算机或网络零件设备。严禁私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按相关规定赔偿。

5、不得私自带出机房物品,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计算机中的内容,严禁设置各种密码及口令。

6、本机房只能使用教学所需软件,不得安装、使用游戏软件,学生不得使用与实验科目无关的软件。

7、因教学需要安装软件,请教师提前一周准备好软件,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安排安装软件的地点和时间,由教师先安装一台机器,并经调试程序、杀毒,合格后再由教师和实验人员统一安装。

8、计算机使用结束,请将主机关闭,并将键盘和凳子放回原处方可离开。

9、以上规定请上机指导教师协助机房管理人员监督实施,违反人员报学院进行相应处罚。

“电子阅览室”是全校师生通过现代媒体进行探究式学习、主动构建知识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有效地为广大学生服务,创建良好的阅览环境,特制定“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学生共同遵守: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2、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师报告,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在校学生凭学生证、阅览证进入“电子阅览室”或由任课教师组织集体阅读。

5、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入室阅览请务必穿上鞋套,不准吃东西,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无关物品不准带入电子阅览室,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情况严重者,将取消阅览资格。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要使用,必须经管理员进行病毒检查,在无病毒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任何人不得将专用设备移作它用,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从事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要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存放资料时,使用者在计算机的硬盘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存放资料,及时清理个人无用的资料,保证硬盘有足够的空间为其他使用者服务。未经同意,不得覆盖、删除或损坏他人的文件。

8、上机结束,请键盘、鼠标等相关设备放在制定的地方,椅子复位,并及时、如实地做好阅览记录后方可离开“电子阅览室”。

1、多媒体教室是为了改善我校教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而建,主要为教学服务,由教导主任负责统一管理。

2、教务科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提出申请,由教导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4、多媒体教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设备定期维护及维修。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得随意摆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桌椅、板凳上乱画,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按照破坏公物严肃处理。

5、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

6、学生进入教室不得带饮料、食品,应自觉保持教室的卫生。

7、学生不服从管理者,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受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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