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一单位名称:甲方:
本设计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的装饰装修设计工程(以下简称设计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工程地点 。
二.设计内容
1张,其中。
2.施工图全套,其中包括 。
3.设计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设计费
总计 元;税金另计。
四.付款方式
1.设计费在签定合同时收取50%订金,效果图交付时收取30%,全部图纸交付时收取20%余款。
2.设计师免费三次亲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三次的费用当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图纸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设计方案变更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设计费 元。
七.该设计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设计费的50%在工程结束后冲抵等额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执行完全,本条款自动取消)。
八.如该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条将自动取消。
九.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设计订金不予退还,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二发包方:(简称甲方)
设计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
4.2工程地点: 。
4.3建筑类别: ;建筑现状: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设计程序
5.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上门为设计项目进行勘测丈量,并确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第一设计阶段)的时间;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内房型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立面、透视图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第二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图及立面图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设计阶段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完成第三设计阶段修改图及水、电、风全套图纸,主要装饰材料表及装修估算书的时间。
5.4乙方完成全套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全套图纸交图时间。
5.5其他: 。
第六条 (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8.1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向乙方提出,并约定设计时间进程,由双方签字确认。
8.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有 次至 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后,设计师应协助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加交底。
第九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9.2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3初步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4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5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 %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设计费 %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不予退还。
10.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
10.4乙方交付的图纸不符合约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0.5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交底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甲方) 份,设计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装饰材料、供货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三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给设计人支付赶工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员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取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1838-9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份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判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发包人 一 份,设计人 一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到帐后。
8.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四发包人(甲方)委托设计人(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
4.2工程地点: 。
4.3建筑类别: ;建筑现状: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设计程序
5.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上门为设计项目进行勘测丈量,并确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第一设计阶段)的时间;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内房型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立面、透视图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第二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图及立面图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设计阶段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完成第三设计阶段修改图及水、电、风全套图纸,主要装饰材料表及装修估算书的时间。
5.4乙方完成全套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全套图纸交图时间。
5.5其他: 。
第六条 (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8.1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向乙方提出,并约定设计时间进程,由双方签字确认。
8.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有 次至 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后,设计师应协助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加交底。
第九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9.2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3初步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4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5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 %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设计费 %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不予退还。
10.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
10.4乙方交付的图纸不符合约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0.5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交底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甲方) 份,设计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装饰材料、供货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五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三、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按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立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 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 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六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设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定以下合同条款,并要求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时间:
4.1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述算设计费。工程建设其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4.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费。工程建设其间如遇概述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 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总额的%,计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5.2本合同设计费为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计______万元之后,甲方应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计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甲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它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修改较大,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6.1.3在合同发行其间,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6.1.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7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6.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购买解决。
6.1.9甲方应承担本项目来乙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约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且不涉及原土建结构的改造,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出的合部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 联络工作。
6.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6.2.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6.2.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一,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不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到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得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9.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9.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9.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得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9.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七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本设计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的装饰装修设计工程(以下简称设计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工程地点 。
二.设计内容
1张,其中。
2.施工图全套,其中包括 。
3.设计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设计费
总计 元;税金另计。
四.付款方式
1.设计费在签定合同时收取50%订金,效果图交付时收取30%,全部图纸交付时收取20%余款。
2.设计师免费三次亲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三次的费用当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图纸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设计方案变更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设计费 元。
七.该设计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设计费的50%在工程结束后冲抵等额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执行完全,本条款自动取消)。
八.如该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条将自动取消。
九.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设计订金不予退还,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用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装修设计合同最新版篇八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及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
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等。
第三条 设计内容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注:设计计费方式:按精装修工程设计概算计费。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1 甲方发包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4.1.1 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提交时间:
4.1.2 建筑施工图提交时间:
4.1.3 暖通施工图提交时间:
4.1.4 给排水施工图样提交时间:
4.1.5 其他资料:
4.2 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及时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适用性负责。甲方不能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5.1 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样及文件:
5.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介绍,必要时,甲方将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5.3 乙方除提交第5.1条规定的设计文件外,必须同时提交文件的数字化产品1份。数字化产品(电子文本)的载体应是计算机光盘。
第六条 设计费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
6.2 总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给予增加,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6.2.1 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中全部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6.2.2 设计人修改、完善图样,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6.2.3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现场设计代表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6.2.4 如有必要,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聘请专家、顾问公司所发生的费用。
6.2.5 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6.2.6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6.3 以上费用均视为是包括所有应缴税费的费用。
第七条 设计费的支付
7.1 设计费以发包人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基数,按照设计人的中标费率确定,分阶段进行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八条 对乙方的管理、配合
8.1 由建筑主设计人提供基本设计条件(含电子文件)、设计参数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设计图样后交由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建筑主设计人的审图章给予确认,以确保精装修设计与其他设计成果不发生冲突,并保证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包括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
8.2 甲方委托建筑主设计人提供精装修设计技术协调工作和部分专业设计顾问服务。乙方应适时与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尊重和听取建筑主设计人的意见。必要时,乙方可提请甲方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主设计人的沟通。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9.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样及文件的时间。
9.1.3 甲方正式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设计图样后,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费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设计费的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5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 乙方的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9.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进行精装修施工招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扩初设计图样资料。
9.2.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9.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样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赔。
9.2.6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精装修施工需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设计费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实后足额支付。
10.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10.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10.4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x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11.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对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1.3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甲方可根据需要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员参加。
11.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 本合同一式两份。
11.8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设计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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