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秀3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秀3篇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06-20 16:20:15 阅读: 评论:0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写作公务车管理相关内容,精心整理了3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欢迎查阅与参考。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

一、车辆使用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11、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门店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

12、燃油费用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2)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记领取;

(3)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

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13、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2)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统筹安排;

(3)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4)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五章事故处理

14、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公司报告。

15、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人事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17、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50%的费用;

(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

(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18、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3)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4)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19、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0、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21、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22、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3、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24、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25、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行政部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26、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车辆行驶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行驶。

27、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1)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2)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3)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28、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29、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30、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31、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32、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1)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2)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3)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33、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1)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2)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3)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4)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34、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1)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①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②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③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2)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①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②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③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云南百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35、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6、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8日起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一、使用对象及缘由: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上面的3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由精心整理的公务车管理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本文发布于:2023-06-20 16:20: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636d541139a9e71dd7e6eea088b7154c.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秀3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秀3篇心得体会.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秀3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秀3篇心得体会.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