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威海中考招生计划篇一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县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市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加20分;获得国家级比赛个人单项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免试进入高中。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者加5分;获得省级个人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者加10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者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持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加10分。
5.子女(含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按照2012年1月6日下发的《山东省〈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创新类、体育类、艺术类方面的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集体比赛项目的成绩需经过对比赛原始记录的查阅以及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确认。体育加分仅限于学生在初三、初四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其它加分为初中段取得的成绩。初四学生上述成绩认可截止到5月20日。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复计算。
各学校、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汇总相关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在校园网、区市教育网、市教育局网站三级公示,公示的时间各为10个工作日,同时,要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公示名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参照国家和省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精神,自2016年起,严格控制我市中考加(降)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八、组织领导威海中考招生计划篇二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具体日程如下:
信息技术考试采用闭卷、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40分钟。5月20日至21日完成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工作。
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须于3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须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由各区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实施。考查工作须于5月22日前完成。各区市考查工作方案要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威海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5月31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试卷评阅
全市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各区市负责组织。城区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参与城区考生评卷工作,做好评卷设备、软件的技术支持,参与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质量进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区市要提前做好网上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6月19日前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20日下午4时公布成绩。
五、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四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进行,4年六维度分项总等级和综合总等级评定在4月17日前完成。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教育局于4月24日前将各学校初四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规范操作,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六、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分“3+4”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本科层次(以下简称师范本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3+4”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连读大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个层次。
2.5月26日至28日,考生填报初中起点师范本科志愿。
3.普通高中志愿按各区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填报。
4.7月11日至13日,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4”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设2个顺序志愿;第二批次为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大专(高职)、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2个顺序志愿;第三批次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设2个顺序志愿。8月中旬,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补充填报志愿。
七、录取办法
(一)初中起点本科录取。威海中考招生计划篇三
为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威政办发〔2008〕22号、威政办发〔2014〕4号、市教育局威教基字〔2009〕6号、威教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划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编制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认真执行“3+4”师范本科、“3+4”高职本科、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连读大专招生计划。
二、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户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导致不能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初二学生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学科考试报名;初三学生参加历史、生物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报名;初四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报名。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间未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等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补考报名。初三需要重考信息技术、地理等学科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重考报名。考试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的区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具体负责。
(一)考试科目。
本文发布于:2023-04-12 04:1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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