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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一路以西,是学生宿舍。土墙,草顶。两头各有门。窗户是在墙上留出方洞,直插着几根带皮的树棍。空气是很流通的,因为没有人爱在窗洞上糊纸,当然更没有玻璃。昆明气候温和,冬天从窗洞吹进一点风,也不要紧。宿舍是大统间,两边靠墙,和墙垂直,各排了十张双层木床。一张床睡两个人,一间宿舍可住四十人。我没有留心过这样的宿舍共有多少间。我曾在二十五号宿舍住过两年。二十五号不是最后一号。如果以三十间计,则新校舍可住一千二百人。联大学生三千人,工学院住在拓东路迤西会馆;女生住“南院”,新校舍住的是文、理、法三院的男生。估计起来,可以住得下。学生并不老老实实地让双层床靠墙直放,向右看齐,不少人给它重新组合,把三张床拼成一个u字,外面挂上旧床单或钉上纸板,就成了一个独立天地,屋中之屋。结邻而居的,多是谈得来的同学。也有的不是自己选择的,是学校派定的。我在二十五号宿舍住的时候,睡靠门的上铺,和下铺的一位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他是历史系的,姓刘,河南人。他是个农家子弟,到昆明来考大学是由河南自己挑了一担行李走来的。——到昆明来考联大的,多数是坐公共汽车来的,乘滇越铁路火车来的,但也有利用很奇怪的交通工具来的。物理系有个姓应的学生,是自己买了一头毛驴,从西康骑到昆明来的。我和历史系同学怎么会没有见过面呢?他是个很用功的老实学生,每天黎明即起,到树林里去读书。我是个夜猫子,天亮才回床睡觉。一般说,学生搬床位,调换宿舍,学校是不管的,从来也没有办事职员来查看过。有人占了一个床位,却终年不来住。也有根本不是联大的,却在宿舍里住了几年。有一个青年小说家曹卣,——他很年轻时就在《文学》这样的大杂志上发表过小说,他是同济大学的,却住在二十五号宿舍。也不到同济上课,整天在二十五号写小说。
桌椅是没有的。很多人去买了一些肥皂箱。昆明肥皂箱很多,也很便宜。一般三个肥皂箱就够用了。上面一个,面上糊一层报纸,是书桌。下面两层放书,放衣物,这就书橱、衣柜都有了。椅子?——床就是。不少未来学士在这样的肥皂箱桌面上写出了洋洋洒洒的论文。
宿舍区南边,校门围墙西侧以里,是一个小操场。操场上有一副单杠和一副双杠。体育主任马约翰带着大一学生在操场上上体育课。马先生一年四季只穿一件衬衫,一件西服上衣,下身是一条猎裤,从不穿毛衣、大衣。面色红润,连光秃秃的头顶也红润,脑后一圈雪白的鬈发。他上体育课不说中文,他的英语带北欧口音。学生列队,他要求学生必须站直:“boys!you must keep your body straight!”我年轻时就有点驼背,始终没有straight起来。
操场上有一个篮球场,很简陋。遇有比赛,都要临时画线,现结篮网,但是很多当时的篮球名将如唐宝华、牟作云……都在这里展过身手。
大路以东,有一条较小的路。这条路经过一个池塘,池塘中间有一座大坟,成为一个岛。岛上开了很多野蔷薇,花盛时,香扑鼻。这个小岛是当初规划新校舍时特意留下的。于是成了一个景点。
往北,是大图书馆。这是新校舍惟一的瓦顶建筑。每天一早,就有一堆学生在外面等着。一开门,就争先进去,抢座位(座位不很多),抢指定参考书(参考书不够用)。晚上十点半钟。图书馆的电灯还亮着,还有很多学生在里面看书。这都是很用功的学生。大图书馆我只进去过几次。这样正襟危坐,集体苦读,我实在受不了。
图书馆门前有一片空地。联大没有大会堂,有什么全校性的集会便在这里举行。在图书馆关着的大门上用摁钉摁两面党国旗,也算是会场。我入学不久,张清常先生在这里教唱过联大校歌(校歌是张先生谱的曲),学唱校歌的同学都很激动。每月一号,举行一次“国民月会”,全称应是“国民精神总动员月会”,可是从来没有人用全称,实在太麻烦了。国民月会有时请名人来演讲,一般都是梅贻琦校长讲讲话。梅先生很严肃,面无笑容,但说话很幽默。有一阵昆明闹霍乱,梅先生劝大家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说:“有一位同学说,‘我吃了那么多次,也没有得过一次霍乱。’这种事情是不能有第二次的。”开国民月会时,没有人老实站着,都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有一次,我发现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的太阳竟是十三只角(按规定应是十二只)!
“一二·一惨案”(枪杀三位同学、一位老师)发生后,大图书馆曾布置成死难烈士的灵堂,四壁都是挽联,灵前摆满了花圈,大香大烛,气氛十分肃穆悲壮。那两天昆明各界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于途。
大图书馆后面是大食堂。学生吃的饭是通红的糙米,装在几个大木桶里,盛饭的瓢也是木头的,因此饭有木头的气味。饭里什么都有:砂粒、耗子屎……被称为“八宝饭”。八个人一桌,四个菜,装在酱色的粗陶碗里。菜多盐而少油。常吃的菜是煮芸豆,还有一种叫做蘑芋豆腐的灰色的凉粉似的东西。
大图书馆的东面,是教室。土墙,铁皮顶。铁皮上涂了一层绿漆。有时下大雨,雨点敲得铁皮丁丁当当地响。教室里放着一些白木椅子。椅子是特制的。右手有一块羽毛球拍大小的木板,可以在上面记笔记。椅子是不固定的,可以随便搬动,从这间教室搬到那间。吴宓先生上“红楼梦研究”课,见下面有女生没有坐下,就立即走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一些颇有骑士风度的男同学于是追随吴先生之后,也去搬。到女同学都落座,吴先生才开始上课。
我是个吊儿郎当的学生,不爱上课。有的教授授课是很严格的。教西洋通史(这是文学院必修课)的是皮名举。他要求学生记笔记,还要交历史地图。我有一次画了一张马其顿王国的地图,皮先生在我的地图上批了两行字:“阁下所绘地图美术价值甚高,科学价值全无。”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我得了三十七分。第二学期我至少得考八十三分,这样两学期平均,才能及格,这怎么办?到考试时我拉了两个历史系的同学,一个坐在我的左边,一个坐在我的右边。坐在右边的同学姓钮,左边的那个忘了。我就抄左边的同学一道答题,又抄右边的同学一道。公布分数时,我得了八十五分,及格还有富余!
朱自清先生教课也很认真。他教我们宋诗。他上课时带一沓卡片,一张一张地讲。要交读书笔记,还要月考、期考。我老是缺课,因此朱先生对我印象不佳。
多数教授讲课很随便。刘文典先生教《昭明文选》,一个学期才讲了半篇木玄虚的《海赋》。
闻一多先生上课时,学生是可以抽烟的。我上过他的“楚辞”。上第一课时,他打开高一尺又半的很大的毛边纸笔记本,抽上一口烟,用顿挫鲜明的语调说:“痛饮酒,熟读《离骚》——乃可以为名士。”他讲唐诗,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联系起来讲。这样讲唐诗,别的大学里大概没有。闻一多先生的课都不考试,学期终了交一篇读书报告即可。
唐兰先生教词选,基本上不讲。打起无锡腔调,把词“吟”一遍:“‘双鬓隔香红啊——玉钗头上风……’好!真好!”这首词就算讲过了。
西南联大的课程可以随意旁听。我听过冯文潜先生的美学。他有一次讲一首词:
汴水流,
泗水流,
流到瓜洲古渡头,
吴山点点愁。
冯先生说他教他的孙女念这首词,他的孙女把“吴山点点愁”念成“吴山点点头”,他举的这个例子我一直记得。
吴宓先生讲“中西诗之比较”,我很有兴趣地去听。不料他讲的第一首诗却是:
一去二三里,
烟村四五家,
楼台六七座,
八九十枝花。
我不好好上课,书倒真也读了一些。中文系办公室有一个小图书馆,通称系图书馆。我和另外一两个同学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看书。系办公室的钥匙就由我们拿着,随时可以进去。系图书馆是开架的,要看什么书自己拿,不需要填卡片这些麻烦手续。有的同学看书是有目的有系统的。一个姓范的同学每天摘抄《太平御览》。我则是从心所欲,随便瞎看。我这种乱七八糟看书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我觉得这个习惯挺好。夜里,系图书馆很安静,只有哲学心理系有几只狗怪声嗥叫——一个教生理学的教授做实验,把狗的不同部位的神经结扎起来,狗于是怪叫。有一天夜里我听到墙外一派鼓乐声,虽然悠远,但很清晰。半夜里怎么会有鼓乐声?只能这样解释:这是鬼奏乐。我确实听到的,不是错觉。我差不多每夜看书,到鸡叫才回宿舍睡觉。——因此我和历史系那位姓刘的河南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
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事隔近五十年,我对这一警句还记得十分清楚。当时有一个“冬青社”(联大学生社团甚多),颇有影响。冬青社办了两块壁报,一块是《冬青诗刊》,一块就叫《冬青》,是刊载杂文和漫画的。冯友兰先生、查良钊先生、马约翰先生,都曾经被画进漫画。冯先生、查先生、马先生看了,也并不生气。
除了壁报,还有各色各样的启事。有的是出让衣物的。大都是八成新的西服、皮鞋。出让的衣物就放在大门旁边的校警室里,可以看货付钱。也有寻找失物的启事,大都写着:“鄙人不慎,遗失了什么东西,如有捡到者,请开示姓名住处,失主即当往取,并备薄酬。”所谓“薄酬”,通常是五香花生米一包。有一次有一位同学贴出启事:“寻找眼睛。”另一位同学在他的启事标题下用红笔画了一个大问号。他寻找的不是“眼睛”,是“眼镜”。
新校舍大门外是一条碎石块铺的公路。公路两边种着高高的柚加利树(即桉树,云南到处皆有)。
公路北侧,挨新校的围墙,每天早晨有一溜卖早点的摊子。最受欢迎的是一个广东老太太卖的煎鸡蛋饼。一个瓷盆里放着鸡蛋加少量的水和成的稀面,舀一大勺,摊在平铛上,煎熟,加一把葱花。广东老太太很舍得放猪油。鸡蛋饼煎得两面焦黄,猪油吱吱作响,喷香。一个鸡蛋饼直径一尺,卷而食之,很解馋。
晚上,常有一个贵州人来卖馄饨面。有时馄饨皮包完了,他就把馄饨馅拨在汤里下面。问他:“你这叫什么面?”贵州老乡毫不迟疑地说:“桃花面!”
公路对面常有一个卖水果的。卖桃子,“面核桃”和“离核桃”,卖泡梨——棠梨泡在盐水里,梨肉转为极嫩、极脆。
晚上有时有云南兵骑马由东面驰向西面,马蹄铁敲在碎石块的尖棱上,迸出一朵朵火花。
有一位曾在联大任教的作家教授在美国讲学。美国人问他:西南联大八年,设备条件那样差,教授、学生生活那样苦,为什么能出那样多的人才?——有一个专门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为什么?这位作家回答了两个字:自由。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二闻一多先生性格强烈坚毅。日寇南侵,清华、北大、南开合成临时大学,在长沙少驻,后改为西南联合大学,将往云南。一部分师生组成步行团,闻一多先生参加步行,万里长征,他把胡子留了起来,声言:抗战不胜,誓不剃须。他的胡子只有下巴上有,是所谓“山羊胡子”,而上髭浓黑,近似一字。他的嘴唇稍薄微扁,目光灼灼。有一张闻一多先生的木刻像,回头侧身,口衔烟斗,用炽热而又严冷的目光审视着现实,很能表达闻一多先生的内心世界。
联大到云南后,先在蒙自呆了一年。闻一多先生还在专心治学,把自己整天关在图书馆里。图书馆在楼上。那时不少教授爱起斋名,如朱自清先生的斋名叫“贤于博弈斋”,魏建功先生的书斋叫“学无不暇”,有一位教授戏赠闻一多先生一个斋主的名称:“何妨一下楼主人”。因为闻一多先生总不下楼。
西南联大校舍安排停当,学校即迁至昆明。
我在读西南联大时,闻一多先生先后开过三门课:楚辞、唐诗、古代神话。
楚辞班人不多。闻一多先生点燃烟斗,我们能抽烟的也点着了烟(闻一多先生的课可以抽烟的),闻一多先生打开笔记,开讲:“痛饮酒,熟读《离骚》,乃可以为名士。”闻一多先生的笔记本很大,长一尺有半,宽近一尺,是写在特制的毛边纸稿纸上的。字是正楷,字体略长,一笔不苟。他写字有一特点,是爱用秃笔。别人用过的废笔,他都收集起来,秃笔写篆楷蝇头小字,真是一个功夫。我跟闻一多先生读一年楚辞,真读懂的只有两句“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也许还可加上几句:“成礼兮会鼓,传葩兮代舞,春兰兮秋菊,长毋绝兮终古。”
闻一多先生教古代神话,非常“叫座”。不单是中文系的、文学院的学生来听讲,连理学院、工学院的同学也来听。工学院在拓东路,文学院在大西门,听一堂课得穿过整整一座昆明城。闻一多先生讲课“图文并茂”。他用整张的毛边纸墨画出伏羲、女娲的各种画像,用按钉钉在黑板上,口讲指画,有声有色,条理严密,文采斐然,高低抑扬,引人入胜。闻一多先生是一个好演员。伏羲女娲,本来是相当枯燥的课题,但听闻一多先生讲课让人感到一种美,思想的美,逻辑的美,才华的美。听这样的课,穿一座城,也值得。
能够像闻一多先生那样讲唐诗的,并世无第二人。他也讲初唐四杰、大历十才子、《河岳英灵集》,但是讲得最多,也讲得最好的,是晚唐。他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联系起来。讲李贺,同时讲到印象派里的pointlism(点画派),说点画看起来只是不同颜色的点,这些点似乎不相连属,但凝视之,则可感觉到点与点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讲唐诗,必须本人既是诗人,也是画家,有谁能办到?闻一多先生讲唐诗的妙悟,应该记录下来。我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上课从不记笔记。听说比我高一班的同学郑临川记录了,而且整理成一本《闻一多论唐诗》,出版了,这是大好事。
我颇具歪才,善能胡诌,闻一多先生很欣赏我。我曾替一个比我低一班的同学代笔写了一篇关于李贺的读书报告,——西南联大一般课程都不考试,只于学期终了时交一篇读书报告即可给学分。闻一多先生看了这篇读书报告后,对那位同学说:“你的报告写得很好,比汪曾祺写的还好!”其实我写李贺,只写了一点:别人的诗都是画在白底子上的画,李贺的诗是画在黑底子上的画,故颜色特别浓烈。这也是西南联大许多教授对学生鉴别的标准:不怕新,不怕怪,而不尚平庸,不喜欢人云亦云,只抄书,无创见。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三瓶花收拾起台布上细碎的影子。瓷瓶没有反光,温润而寂静,如一个人的品德。瓷瓶此刻比它抱着的水要略微凉些。窗帘因为暮色浑染,沉沉静垂。我可以开灯。开开灯,灯光下的花另是一个颜色。开灯后,灯光下的香气会不会变样子?可做的事好像都已做过了,我望望两只手,我该如何处置这个?我把它藏在头发里么?我的头发里保存有各种气味,自然它必也吸取了一点花香。我的头发,黑的和白的。每一游尘都带一点香。我洗我的头发,我洗头发时也看见这瓶花。
天黑了,我的头发是黑的。黑的头发倾泻在枕头上。我的手在我的胸上,我的呼吸振动我的手。我念了念我的名字,好像呼唤一个亲呢朋友。
小学校里的欢声和校园里的花都融解在静沉沉的夜气里。那种声音实在可见可触,可以供诸瓶几,一簇,又一簇。我听见钟声,像一个比喻。我没有数,但我知道它的疾徐,轻重,我听出今天是西南风。这一下打在那块铸刻着校名年月的地方。校工老詹的汗把钟绳弄得容易发潮了,他换了一下手。挂钟的铁索把两棵大冬青树干拉近了点,因此我们更不明白地上的一片叶子是哪一棵上落下来的;它们的根须已经彼此要呵痒玩了吧。又一下,老詹的酒瓶没有塞好,他想他的猫已经看见他的五香牛肉了。可是又用力一下。秋千索子有点动,他知道那不是风。他笑了,两个矮矮的影子分开了。这一下敲过一定完了,钟绳如一条蛇在空中摆动,老詹偷偷地到校园里去,看看校长寝室的.灯,掐了一枝花,又小心又敏捷:今天有人因为爱这枝花而被罚清除花上的蚜虫。“韵律和生命合成一体,如钟声”。我活在钟声里。钟声同时在我生命里。天黑了。今年我二十五岁。一种荒唐继续荒唐的年龄。
十九岁的生日热热闹闹地过了,可爱得像一种不成熟的文体,到处是希望。酒闹人散,庭堂里只剩余一枝红烛,在银烛台上。我应当挟一挟烛花,或是吹熄它,但我什么也不做。一地明月。满官明月梨花白,还早得很,什么早得很,十二点多了!我简直像个女孩子。我的白围巾就像个女孩子的。该睡了,明天一早还得动身。我的行李已经打好了,今天我大概睡那条大红绫子被。
一早我就上了船。
弟弟们该起来上学去了。我其实可以晚点来;跟他们一齐吃早点,即使送他们到学校也不误事。我可以听见打预备钟再走。
靠着舱窗,看得见码头。堤岸上白白的,特别干净,风吹起鞭炮纸。卖饼的铺子门板上错了,从春联上看得出来。谁,大清早骑驴子过去的?脸好熟。有人来了,这个人会多给挑夫一点钱,我想。这个提琴上流过多少音乐了,今天晚上它的主人会不会试一两支短曲子。伙,这个箱子出过国!旅馆老板应当在报纸上印一点诗,旅行人是应当读点诗的。这个,来时跟我一齐来的,他口袋里有一包胡桃糖,还认得我么?我记得我也有一大包胡桃糖,在箱子里,昨天大姑妈送的。我送一块糖到嘴里时,听见有人说话:
“好了,你回去吧,天冷,你还有第一堂课。”
“不要紧,赶得及;孩子们会等我。”
“老詹第一课还是常晚打五分钟么?”
“什么?——是的。”
岸上的一个似乎还想说什么,嘴动了动,风大,想还是留到写信时说。停了停,招招手说:
“好,我走了。”
“再见。啊呀!——”
“怎么?”
“没什么。我的手套落到你那儿了。不要紧。大概在小茶几上,插梅花时忘了戴。我有这个!”
“找到了给你寄来。”
“当然寄来,不许昧了!”
“好小器!”
岸上的笑笑,又扬扬手,当真走了。风技下她的一绺头发来了,她已经不好意思歪歪地戴一顶绒线帽子了。谁教她就当了老师!她在这个地方待不久的,多半到暑假就该含一汪眼泪向学生告别了,结果必是老校长安慰一堆小孩子,连这个小孩子。我可以写信问弟弟:“你们学校里有个女老师,脸白白的,有个酒涡,喜欢穿蓝衣服,手套是黑的,边口有灰色横纹,她是谁,叫什么名字?声音那么好听,是不是教你们唱歌?——”我能问么?不能,父亲必会知道,他会亲自到学校里看看去。年纪大的人真没有办法!
我要是送弟弟去,就会跟她们一路来。不好,老詹还认得我。跟她们一路来呢,就可以发现船上这位的手套忘了,哪有女孩子这时候不戴手套的。我会提醒她一句。就为那个颜色,那个花式,自己挑的,自己设计的,她也该戴。——“不要紧,我有这个!”什么是“这个”,手笼?大概是她到伸出手来摇摇时才发现手里有一个什么样的手笼,白的?我没看见,我什么也没看见。只缘身在此山中,我在船上。梅花,梅花开了?是朱砂还是绿尊?校园里旧有两棵的。波——汽笛叫了。一个小轮船安了这么个大汽笛,岂有此理!我躺下吃我的糖。
“老师早。”
“小朋友早。”
我们像一个个音符走进谱子里去。我多喜欢我那个棕色的书包。蜡笔上沾了些花生米皮子。小石子,半透明的,从河边捡来的。忽然摸到一块糖,早以为已经在我的嘴里甜过了呢。水泥台阶,干净得要我们想洗手去。“猫来了,猫来了。”“我的马儿好,不喝水,不吃草。”下课钟一敲,大家噪得那么野,像一簇花突然一齐开放了。第一次栖来这个园里的树上的鸟吓得不假思索地便鼓翅飞了,看看别人都不动,才又飞回来,歪着脑袋向下面端详。我六岁上幼稚园。玩具橱里有个joker至今还在那儿傻傻地笑。我在一张照片里骑木马,照片在粉墙上发黄。
百货店里我一眼就看出那是我们幼稚园的老师。她把头发梳成圣玛丽的样子。她一定看见我了,看见我的校服,看见我的受过军训的特有姿势。她装作专心在一堆纱手巾上。她的脸有点红,不单是因为低头。我想过去招呼,我怎么招呼呢2到她家里拜访一次?学校寒假后要开展览会吧,我可以帮她们剪纸花,扎蝴蝶。不好,我不会去的。暑假我就要考大学了。
我走出舱门。
我想到船头看看。我要去的向我奔来了。我抱着胳臂,不然我就要张开了。我的眼睛跟船长看得一般远。但我改了主意。我走到船尾去。船头迎风,适于夏天,现在冬天还没有从我语言的惰性中失去。我看我是从哪里来的。
水面简直没有什么船。一只鸬鹚用青色的脚试量水里的太阳。岸上柳树枯干子里似乎已经预备了充分的绿。左手珠湖笼着轻雾。一条狗追着小轮船跑。船到九道湾了,那座庙的朱门深闭在透迄的黄培间,黄墙上面是蓝天下的苍翠的柏树。冷冷的是宝塔檐角的铃声在风里摇。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四修下水道了。最初,孩子们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只看见一辆一辆的大汽车开过来,卸下一车一车的石子,鸡蛋大的石子,杏核大的石子,还有沙,温柔的,干净的沙。堆起来,堆起来,堆成一座一座山,把原来的一个空场子变得完全不认得了。(他们曾经在这里踢毽子,放风筝,在草窝里找那么尖头的绿蚱蜢——飞起来露出桃红色的翅膜,格格格地响,北京人叫做“卦大扁”……)原来挺立在场子中间的一棵小枣树只露出了一个头,像是掉到地底下去了。最后,来了一个一个巨大的,大得简直可以当做房子住的水泥筒子。这些水泥筒子有多重啊,它是那么滚圆的,可是放在地下一动都不动。孩子最初只是怯生生地,远远地看着。他们只好走一条新的,弯弯曲曲的小路进出了,不能从场子里的任何方向横穿过去了。没有几天,他们就习惯了。他们觉得这样很好。他们有时要故意到沙堆的边上去踩一脚,在滚落下来的石子上站一站。后来,从有一天起,他们就跑到这些山上去玩起来。这倒不只是因为在这些山旁边只有一个老是披着一件黄布面子的羊皮大衣的人在那里看着,并且总是很温和地微笑着看着他们,问他姓什么,住在哪一个门里,而是因为他们对这些石子和沙都熟悉了。他们知道这是可以上去玩的,这一点不会有什么妨碍。哦,他们站得多高呀,许多东西看起来都是另外一个样子了。他们看见了许多肩膀和头顶,看见头顶上那些旋。他们看见马拉着车子的时候脖子上的鬃毛怎样一耸一耸地动。他们看见王国俊家的房顶上的瓦楞里嵌着一个皮球。(王国俊跟他爸爸搬到新北京去了,前天他们在东安市场还看见过的哩。)他们隔着墙看见他们的妈妈往绳子上晒衣服,看见妈妈的手,看见……终于,有一天,他们跑到这些大圆筒里来玩了。他们在里面穿来穿去,发现、寻找着各种不同的路径。这是桥孔啊,涵洞啊,隧道啊,是地道战啊……他们有时伸出一个黑黑的脑袋来,喊叫一声,又隐没了。他们从薄暗中爬出来,爬到圆筒的顶上来奔跳。最初,他们从一个圆筒上跳到一个圆筒上,要等两只脚一起站稳,然后再往另一个上面跳,现在,他们连续地跳着,他们的脚和身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弧形的坡面,习惯了这样的运动的节拍,他们在上面飞一般地跳跃着……
(多给孩子们写一点神奇的,惊险的故事吧。)
他们跑着,跳着,他们的心开张着。他们也常常跑到那条已经掘得很深的大沟旁边,挨着木栏,看那些奇奇怪怪的木架子,看在黑洞洞的沟底活动着的工人,看他们穿着长过膝盖的胶皮靴子从里面爬上来,看他们吃东西,吃得那样一大口一大口的,吃得那样香。夜晚,他们看见沟边点起一盏一盏斜角形的红灯。他们知道,这些灯要一直在那里亮着,一直到很深很深的夜里,发着红红的光。他们会很久很久都记得这些灯……
孩子们跑着,跳着,在圆筒上面,在圆筒里面。忽然,有一个孩子在心里惊呼起来:“我已经顶到筒子顶了,我没有踮脚!”啊,不知不觉的,这些孩子都长高了!真快呀,孩子!而,这些大圆筒子也一个一个地安到深深的沟里去了,孩子们还来得及看到它们的浅灰色的脊背,整整齐齐地,长长地连成了一串,工人叔叔正往沟里填土。
现在,场子里又空了,又是一个新的场子,还是那棵小枣树,挺立着,摇动着枝条。
不久,沟填平了,又是平平的,宽广的,特别平,特别宽的路。但是,孩子们确定地知道,这下面,是下水道。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五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派我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去画马铃薯图谱。我从张家口一清早坐上长途汽车,近晌午时到沽源县城。
沽源原是一个军台。而军台是清代在新疆和蒙古西北两路专为传递军报和文书而设置的邮驿。官员犯了罪,就会被皇上命令发往军台效力。我对清代官制不熟悉,不知道什么品级的官员,犯了什么样的罪名,就会受到这种处分,但总是很严厉的处分,和一般的贬谪不同。然而据龚定庵说,发往军台效力的官员并不到任,只是住在张家口,花钱雇人去代为效力。我这回来,是来画画的,不是来看驿站送情报的,但也可以说是效力来了,我后来在带来的一本《梦溪笔谈》的扉页上画了一方图章:效力军台,这只是跟自己开开玩笑而已,并无很深的感触。我戴了右派的帽子,只身到塞外这地方在外长城北侧,可真正是塞外了来画山药(这一带人都把马铃薯叫作山药),想想也怪有意思。
铺了稻草,暄腾腾的,暖和,而且有稻草的香味,使人有幸福感。会有憧憬,会有好奇,远方是怎样的概念?是像乌镇那样宁静,还是丽江古城那般热闹?生活好似细水长流,一点点一点点的,慢慢让它积成一汪清泉,然后沉淀,只留下最触动心弦的那些……
不过也还是冷的。南方的冬天比北方难受,屋里不升火。晚上脱了棉衣,钻进冰凉的被窝里,早起,穿上冰凉的棉袄棉裤,真冷。
沽源在清代一度曾叫独石口厅。龚定庵说他北行不过独石口,在他看来,这是很北的地方了。这地方冬天很冷。经常到口外揽工的人说:冷不过独石口。据说去年下了一场大雪,西门外的积雪和城墙一般高。我看了看城墙,这城墙也实在太矮了点,像我这样的个子,一伸手就能摸到城墙顶了。不过话说回来,一人多高的雪,真够大的。
这城真够小的。城里只有一条大街。从南门慢慢地遛达着,不到十分钟就出北门了。北门外一边是一片草地,有人在套马;一边是一个水塘,有一群野鸭子自自在在地浮游。城门口游着野鸭子,城中安静可知。城里大街两侧隔不远种一棵树杨树,都用土墼围了高高的一圈,为的是怕牛羊啃吃,也为了遮风,但都极瘦弱,不一定能活。在一处墙角竟发现了几丛波斯菊,这使我大为惊异了。波斯菊昆明是很常见的。每到夏秋之际,总是开出很多浅紫色的花。波斯菊花瓣单薄,叶细碎如小茴香,茎细长,微风吹拂,姗姗可爱。我原以为这种花只宜在土肥雨足的昆明生长,没想到它在这少雨多风的绝塞孤城也活下来了。当然,花小了,更单薄了,叶子稀疏了,它,伶仃萧瑟了。虽则是伶仃萧瑟,它还是竭力地放出浅紫浅紫的花来,为这座绝塞孤城增加了一分颜色,一点生气。谢谢你,波斯菊!早起一睁眼,窗户纸上亮晃晃的,下雪了!雪天,到后园去折腊梅花、天竺果。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白雪,生意盎然。腊梅开得很长,天竺果尤为耐久,插在胆瓶里,可经半个月。
放了寒假,就可以睡懒觉。棉衣在铜炉子上烘过了,起来就不是很困难了。尤其是,棉鞋烘得热热的,穿进去真是舒服。
我坐了牛车到研究站去。人说世间三大慢:等人、钓鱼、坐牛车。这种车实在太原始了,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本地人就叫它二饼子车。真叫一个慢。好在我没有什么急事,就躺着看看蓝天;看看平如案板一样的大地这真是大地,大得无边无沿。
我在这里的日子真是逍遥自在之极。既不开会,也不学习,也没人领导我。就我自己,每天一早蹚着露水,掐两丛马铃薯的花,两把叶子,插在玻璃杯里,对着它一笔一笔地画。上午画花,下午画叶子花到下午就蔫了。到马铃薯陆续成熟时,就画薯块,画完了,就把薯块放到牛粪火里烤熟了,吃掉。我大概吃过几十种不同样的马铃薯。据我的品评,以男爵为最大,大的一个可达两斤;以紫土豆味道最佳,皮色深紫,薯肉黄如蒸栗,味道也似蒸栗;有一种马铃薯可当水果生吃,很甜,只是太小,比一个鸡蛋大不了多少。夜雨初晴,草原发亮,空气闷闷的,这是出蘑菇的时候。我们去采蘑菇。一两个小时,可以采一网兜。回来,用线穿好,晾在房檐下。蘑菇采得,马上就得晾,否则极易生蛆。口蘑才有香味,鲜口蘑并不好吃,不知是什么道理。我曾经采到一个白蘑。一般蘑菇都是黑片蘑,菌盖是白的,菌摺是紫黑色的。白蘑则菌盖菌摺都是雪白的,是很珍贵的,不易遇到。年底探亲,我把这只亲手采的白蘑带到北京,一个白蘑做了一碗汤,孩子们喝了,都说比鸡汤还鲜。
沽源盛产莜麦。那一年在这里开全国性的马铃薯学术讨论会,与会专家提出吃一次莜面。研究站从一个叫四家子的地方买来坝上最好的莜面,比白面还细,还白;请来几位出名的做莜面的媳妇来做。做出了十几种花样,除了搓窝窝、搓鱼鱼、猫耳朵,还有最常见的压饸饹,其余的我都叫不出名堂。蘸莜面的汤汁也极精彩,羊肉口蘑潲(这个字我始终不知道怎么写)子。这一顿莜面吃得我终生难忘。
一天,一个干部骑马来办事,他把马拴在办公室前的柱子上。我走过去看看这匹马,是一匹枣红马,膘头很好,鞍鞯很整齐。我忽然意动,把马解下来,跨了上去。本想走一小圈就下来,没想到这平平的细沙地上骑马是那样舒服,于是一抖缰绳,让马快跑起来。这马很稳,我原来难免的一点畏怯消失了,只觉得非常痛快。我十几岁时在昆明骑过马,不想人到中年,忽然作此豪举,是可一记。这以后,我再也没有骑过马。
有一次,我一个人走出去,走得很远。忽然变天了,天一下子黑了下来,云头在天上翻滚,堆着,挤着,绞着,拧着。闪电熠熠,不时把云层照透。雷声訇訇,接连不断,声音不大,不是劈雷,但是浑厚沉雄,威力无边。我仰天看看凶恶奇怪的云头,觉得这真是天神发怒了。我感觉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恐惧。我一个人站在广漠无垠的大草原上,觉得自己非常的小,小得只有一点。
我快步往回走。刚到研究站,大雨下来了,还夹有雹子。雨住了,却又是一个很蓝很蓝的天,阳光灿烂。草原的天气,真是变化莫测。
天凉了,我没有带换季的衣裳,就离开了沽源。剩下一些没有来得及画的薯块,是带回沙岭子完成的。
我这辈子大概不会再有机会到沽源去了。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六草巷口往北,西边有一个短短的巷子,我的一个堂房叔叔住在这里。这位堂叔我们叫他小爷,他整天不出门,也不跟人来往,一个人在他的小书房里摆围棋谱,养鸟。他养过一只鹦鹉,这在我们那里是很少见的。我有时到小爷家去玩,去看那只鹦鹉。
小爷家对面有两户人家,是种菜的。
由小爷家门前往西,几步路,就是阴城了。
阴城原是一片古战场,韩世忠的兵曾经在这里驻过,有人捡到过一种有耳的陶壶,叫做“韩瓶”,据说是韩世忠的兵用的水壶,用韩瓶插梅花,能够结子。韩世忠曾在高邮属境击败过金兵,但是在三垛,不在高邮城外。有人说韩瓶是韩信的兵用过的水壶,似不可靠,韩信好像没有在高邮屯过兵。
看不到什么古战场的痕迹了,只是一片野地,许多乱葬的坟,因此叫做“阴城”。有一年地方政府要把地开出来种麦子,挖了一大片无主的坟,遍地是糟朽的薄皮棺材和白骨。麦子没有种成,阴城又成了一片野地,荒坟累累,杂草丛生。
我们到阴城去,逮蚂蚱,掏蛐蛐,更多的时候是去放风筝。
小时候放三尾子。这是最简单的风筝。北京叫屁股帘儿,有的地方叫瓦片。三根苇篾子扎成一个干字,糊上一张纸,四角贴“云子”,下面粘上三根纸条就得。
稍大一点,放酒坛子,篾架子扎成绍兴酒坛妆,糊以白纸,红鼓,如鼓形;四老爷打面缸,红鼓上面留一截,露出四老爷的脑袋——一个戴纱帽的小丑;八角,两个四方的篾框,交错为八角;在八角的外边再套一个八角,即为套角,糊套角要点技术,因为两个八角之间要留出空隙。红双喜,那就更复杂了,一般孩子糊不了,以上的风筝都是平面的,下面要缀很长的麻绳的尾巴,这样上天才不会打滚。
风筝大都带弓。干蒲破开,把里面的瓤刮去,只剩一层皮。苇秆弯成弓。把蒲绷在弓的两头,缚在风筝额上,风筝上天,蒲弓受风,汪汪地响。
我已经好多年不放风筝了。北京的风筝和我家乡的,我小时糊过、放过的风筝不一样,没有酒坛子,没有套角,没有红鼓,没有四老爷打面缸。北京放的多事沙燕儿。我的家乡没有沙燕儿。
结束语
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他以个人化的细小琐屑的题材,使“日常生活审美化”,纠偏了那种集体的“宏大叙事”;以平实委婉而又有弹性的语言,反拨了笼罩一切的“毛话语”的僵硬;以平淡、含蓄节制的叙述,暴露了滥情的、夸饰的文风之矫情,让人重温曾经消逝的古典主义的名士风散文的魅力,从而折射出中国当代散文的空洞、浮夸、虚假、病态,让真与美、让日常生活、让恬淡与雍容回归散文,让散文走出“千人一面,千部一腔”,功不可没。
汪曾祺的散文不注重观念的灌输,但发人深思。如《吃食和文学》的《苦瓜是瓜吗》,其中谈到苦瓜的历史,人对苦瓜的喜恶,北京人由不接受苦瓜到接受,最后谈到文学创作问题:“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七莲花池外少行人,
野店苔痕一寸深。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他跳下去把鸡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作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滴溜儿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汪曾祺经典散文十篇篇八汪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穿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今天我们就来重点探讨一下他的散文。
汪曾祺的散文大多数都写得随意感性又兴致盎然,更接近通常意义上的随笔。汪曾祺的作品多是随随便便、任心闲话、兴之所至的的闲话。他自己曾说,散文是一个大类,也说自己实在无法区分散文和随笔,于是将自己作品中稍长的称为散文,短的称为随笔。——《汪曾祺散文随笔集》自序。他的散文题材非常广泛:个人经历、天文地理、民情风俗、饮食男女、街头巷议、人生世相、文坛曲艺等等无不可以入文。《文集自序》“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皆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其实“随缘任运”是汪曾祺所有作品体现出来的一种风格。代表的有《随遇而安》、《猴年说命》、《平心静气》、《觅我游踪五十年》、《我的创作生涯》、《自报家门》、《认识到和没有认识到的自己》、《老年的爱憎》等。他在《随遇而安》中开篇就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的一生就更平淡了。”这是对过去苦难的一种淡泊的心境,接着文章中既无凄楚之词,亦无愤懑之声,倒是写了在下放劳动过程中接触到的民情乐趣。他说“批判是一出荒诞戏剧,每一个上场的人都只是角色。”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清醒。张爱玲曾经说过“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而且也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汪曾祺或许就是达到了这种淡泊的温厚,当然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象征。他在《老年的爱憎》中讲到“通达”,认为这是对世事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不太容易着急生气发牢骚的状态。而且他也区分了通达和冷漠、悠闲,他说“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我不喜欢那种口不臧否人物,决不议论朝政,无爱无憎,无事无非,胆小怕事,除了猪肉白菜的价钱什么也不关心的离退休老干部。”我们阅读感受的确是“淡”的,但同时汪曾祺的血脉又是“不淡”的,汪曾祺的淡泊和通达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个蔼然仁者的风范。正如他形容自己的恩师沈从文的话:“淡泊不是人的品德,而是一种境界”。汪曾祺的随缘任运还表现在他热衷于回忆童年的生活:童年是一个长长的节日,金色童年是所有不幸的成年人的天堂。而且他说:“一个人能不能成为作家,童年生活是起决定作用的。”他在回忆自己童年的天真无邪的生活时永远清澈纯美,反映了整个人的生活态度,无论经历什么,都不虚无、不绝望。在《夏天的昆虫》中,他向读者介绍了蝈蝈、蝉、蜻蜓、螳螂的品种、习性和孩童捕捉昆虫的情形。如他说:“叫蛐子(蝈蝈的俗称)是可以吃的。得是三尾的,腹大多子。扔在枯树枝火中,一会儿就熟了。味极似虾”。说北京的孩子在竹竿上涂上黏胶捉蝉。作者小时候用蜘蛛网捉蝉"选一根结实的长芦苇,一头撅成三角形,用线缚住,看见有大蜘蛛网就一绞,三角里络满了蜘蛛网,很黏。瞅准了一只蝉,轻轻一捂,蝉的翅膀就被粘住了。"读到此处,不觉会心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我想汪曾祺吸引我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时刻在追求着一种快乐、幸福的生存状态,返朴归真、情趣盎然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散文方面表现在《泰山片石》、《翠湖心影》等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对崇高、伟大的近似偏激的情绪。“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三种感情都很温和。他在《我是一个中国人》中谈到,“我是一个中国人,那么就必须会接受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的影响”“我不是从道理上,而是从感情上接受儒家思想的,我认为儒家是讲人情的,是一种富于人情味的思想。”用一句话概括我的思想:“我是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这首先表现在对人的尊重上,汪曾祺这样解释自己的人道主义,即“用充满温情的眼睛看人,发掘普通人身上的美和诗意,努力去感觉周围生活的生意盎然,怀着碧绿透明的幽默感”比如他的《多年父子成兄弟》和《我的祖父祖母》祖父给自己的儿子和孙子讲自己年轻时的一段风流韵事,讲的老泪纵横。“因此我觉得我的祖父是个人”以及他在作品中写到的平民百姓,甚至包括他写的家常小吃。就这样于平淡朴实的生活中写出人生的哲理。
汪曾祺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都有许多民俗文化背景,比如《受戒》里的庙,《大淖记事》里的大淖等,这些环境和人文民俗都构成了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至于他的散文中就更多了,他写了故乡的历史文化名人,故乡的乡亲,故乡的庙宇,故乡的河湖,故乡的元宵节等节日风俗,故乡的特产,故乡的野菜等等,而且他也写了好多自己去过的地方的风俗,比如昆明,比如张家口,甚至美国,他说:“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抒情诗”(《是怎样写出来的》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高中语文有一篇汪曾祺的散文《胡同文化》。作者在开头部分总说胡同和文化二者之间的关系,“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然后分说,先说胡同,说到胡同的取名来源,胡同的大小和数量,胡同功能和环境;再说文化,总说胡同文化的性质,“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接着说明“封闭”的种种具体表现。最后,说明胡同和胡同文化的发展趋势,“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比如说北京城方正的特点,你看他怎样说,“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作者就这样用日常生活的小事,娓娓道来,生动有趣,语言也是极其的朴素,使你对北京城的特点有了深刻的印象。更为出奇的是,作者在叙事时,带有浓厚的抒情笔调。比如,“看看这些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这是直接抒情。“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描写胡同的衰败景象,透露出极其伤感的情绪。文末一句“再见吧,胡同。”,留恋、伤感和无奈之情交织在一起,难以言说。
他不去追求反映时代精神的最强音,而是以含蓄、空灵、淡远的风格,去努力建构作品的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美学价值。汪曾祺的散文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他散文的精神气质和艺术神韵之所以能对读者产生强大的魅力,就在于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给人们的视觉建立起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的欣赏,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身边的“凡人小事”还没来得及完全呈现自己的意义就被抛到记忆的背后。由此看来,人们除了被“忙”包裹、挤压之外,似乎根本体验不到人生还有什么其他乐趣。汪曾祺的散文在向人们发出这样的吁请:慢点走,欣赏你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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