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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的基本格式(实用五篇)

更新时间:2023-04-11 16:03:50 阅读: 评论:0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工作方案的基本格式篇一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防汛安领导小组,同时将镇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工作组,整合壮大抢险力量。二是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领导分片、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安全工作例会都将防汛抗旱作为重要内容,对全镇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安排、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汛安全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镇20xx年防洪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镇汛期防御指挥体系,在各重点堤防、水库、河心坝等重点场所均有责任人及相关防御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均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监测人员。

组织对全镇青衣江流域、镇域小支渠、3个小型水库、6个水力发电站、山坪塘,5个地质灾害点等进行了周密再查看,对可能威胁的村庄、农户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并切实制定落实好监测防治措施;在防汛重点地段制作警示牌;要求监测员对防汛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四级防御工作体系,重点加强了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准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了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房,储备应急救援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以保证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之需。

工作方案的基本格式篇二

积极推行依法用海、有偿用海的养殖用海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规范持证养殖秩序,不断提高养殖用海管理能力,切实把养殖用海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根据《规范渔业用海指导意见的通知》(海渔管的文件精神,凡用海项目用海范围涉及到浅海滩涂使用权的,在按《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依法妥善处理前,不得办理任何新的用海许可;为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和用海项目的申批,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完成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政策处理工作,实现海洋经济和养殖业快速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核发证书

责任单位: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养殖用海的受理登记、界址协调、申报等。

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时间为一年,具体分三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养殖海域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要动员广大养殖用海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此项活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拟订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建立养殖用海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县政府建立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府办、政法委、法制办、县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与涉海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为成员单位,负责浅海滩涂边界处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具体负责日常的处理工作;各有关乡镇设立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站(点),负责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工作人员配置人员2-3名(具体视养殖面积多少而定),负责本乡镇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受理、初审和协调。

2.具体工作步骤。(1)各养殖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八四年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各乡镇工作站(点)申请登记,并填写申请表,乡镇政府初步审核签署意见。(2)县海洋与渔业局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乡镇工作站(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统一安排实地测量制图。各乡镇完成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受理、初审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4)集中对养殖用海进行审核,填表呈报审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用海者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3.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相关事项。(1)海洋功能区划是养殖,且至今用于养殖生产的不存在权属纠纷的,将原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换发新的养殖用途海域使用权证;海洋功能区划是其他用海但近期又不开发的,可以暂时发给临时养殖用海使用权证。(2)在同一养殖海域出现两个以上申请用海单位或个人的,应通过招标、拍卖确定海域使用人,招标、拍卖方案由海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3)根据《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通知》和省围垦规划及《海塘管理条例》等规定,明确要求在规划近期围垦的造地区内,不再发放养殖用途的海域使用权证,在标准海塘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养殖用途海域使用许可,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4)八四年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发证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由于滩涂长期淤积与开发,目前滩涂现状发生较大变化,加上八四年发证面积凭估算而定,所以造成证书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在滩涂面积允许,且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按现状或八四年浅海滩涂使用权证面积确定;而滩涂面积达不到证书面积要求的则按现状面积确定。(5)原乡镇、村民委员会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由于界址不清存在纠纷,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经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由县人民政府裁定或依法收回。(6)原乡镇政府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必须建立经济实体组织,才能换发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7)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必须按照《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征收。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必须按照《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要求执行。(8)根据县浅海滩涂使用实际情况和规划要求,本次浅海滩涂使用权最高期限不超过五年。(9)凡没有申请、受理登记的养殖用海,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权利。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原浅海滩涂使用权证由县人民政府公告废止,收回海域使用权。(10)在实施过程中的面积测量工作由领导小组人员、乡镇领导、涉界双方参与,依照八四年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为基础结合实际养殖现状给予定界;所需测量经费由持证者(养殖户)承担。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全县各乡镇的养殖海域确权发证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及时提高;建立养殖用海档案库;全面推广交流和巩固养殖海域的确权发证工作成果。

(一)加强重视,齐抓共管。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是创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活动的良好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在加强对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海监执法和渔业部门的作用,形成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的联防效应,严肃查处养殖用海活动中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养殖用海秩序。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理。

(三)及时沟通,相互协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大力协作,及时沟通。

工作方案的基本格式篇三

根据市“正风”办年月日《关于做好“正风”行动对照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委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六查六看”,重点查找近年来存在的“庸懒散软”等问题,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1、个别干部职工进取意识不强。个别干部职工无进取意识,责任心不强,对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决策事项、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不积极落实,想方设法完成。具体表现在:一是“不想事”。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无大局意识,不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主动思考解决问题。二是“不干事”。工作不作为,不愿干事,安于现状,得过且过,过一天算一天。三是“干不成事”。习惯于用老经验、老思路办事,工作呆板无创新,打不开工作局面,没有工作成绩。

2、个别干部职工组织纪律不严。个别干部职工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不认真学习单位制度规定与工作纪律,没有把制度规定与工作纪律做到归心入脑,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中,以致作风松散,出现一些迟到早退、不请假现象,借口机关工作忙,主动下企业服务少,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

3、个别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不高。个别干部职工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不强,无“当日事当日毕”观念,今天工作不完成还有明天。领导不检查不督促,工作拖沓,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领导检查督促了,不虚心接受,理由充足,强调客观具体困难,怨天尤人,从不检查自己,以致影响整体工作进程。

4、个别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是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个别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单薄,忘记自己人民公仆身份,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效率低下的拖沓风,忘记群众冷暖、事不关己、高高在上的官僚风,能推就推、敷衍了事、服务态度消极的浮躁风,以致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不够到位,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还不够高,一定程度影响了国家机关的社会声誉。

5、个别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欠强。个别干部职工平时学习不够用心,钻研业务时间较少。即使是在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与广度不够,学习方式陈旧落后,没有用学习取得的成果指导自己的工作。钻研业务不求甚解,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不牢固,以致业务水平欠强,不能正确迅速及时办理业务,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不够高,影响整体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

1、针对部分干部职工进取意识不强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做到每周学习教育一次,认真学习党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精神,切实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进取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以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实现工作的高效与完美。

2、针对个别干部职工组织纪律不严的问题。严肃考勤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杜绝迟到早退、不请假等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办公室加强对干部职工组织纪律的检查与监督,建立干部职工组织纪律登记台帐,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不请假等违反组织纪律情况及时登记入帐,并在公开场合暴光。同时建立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制度,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工作弊端,将干部职工遵守组织纪律情况纳入年终考评,提高干部职工遵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

3、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教育干部职工热爱自己的本职岗位,做到不管自己的能力如何,工作环境如何,具有岗位责任心,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件工作,只要人在岗位,事情就要做足到最后一分钟。在工作安排上,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办事程序简洁,落实限时办结制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办事快捷准确,无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积压现象。同时规范工作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和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真正提高工作效率。

4、针对个别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人民公仆意识教育,使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改进服务态度,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坚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彻底根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两服务理念,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投诉制等规章制度,把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投诉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年度评比等的依据。

5、针对个别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欠强的问题。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明确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严格培训纪律,使干部职工通过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有效提高业务水平。鼓励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自学,争当学习型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便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1、明确时限,按时完成。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实行自查自改。其中第一项个别干部职工进取意识不强、第二项个别干部职工组织纪律不严、第四项个别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强问题在年月日前整改完成。第三项个别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不高问题在年月日前整改完成。第五项个别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欠强问题做到在年底前有明显提高。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一落实整改问题的措施办法,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做到全面自查,查出问题,落实措施,整改到位,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委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本整改方案要求,加强对自查自改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考核,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方案的基本格式篇四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重点检查 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工作方案的基本格式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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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工程创建活动。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整合法制宣传教育力量,积极组织送法入室活动,重点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全社会法制素质。

1、强化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推进社区警务战略,确保经常性开展治安巡逻活动。重点抓好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确保公安部、建设部49号令《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综治委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侵财性案件发案率。

2、探索新时期群防群治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加强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高小区治安人防、物防、技防实效,构建安全和谐的模范社区。

3、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防范措施,抓好单位内部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治好防范工作。

4、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管理。加大对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予以查禁和打击。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禁毒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认真落实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考察教育制度。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不稳定因素,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化解,严防群体性的事件及由民事转刑事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2、进一步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变上访为下访,依法处理信访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落实“三个讲清楚”教育,切实维护信访工作秩序。

3、重视维稳信息情报工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情报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维稳信息情报定期报告制度,群体性的事件、突发事件等重大信息要及时上报。同时,要增强维稳信息情报的预见性,健全和完善处置群众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努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1、严格落实群防群治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社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深入开展。

2、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工作经费,增强群防群治工作保障能力。

3、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优化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工作联络与配合。建立打击防范与急难险重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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