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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管理制度最新5篇

更新时间:2023-06-18 02:21:45 阅读: 评论:0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分享了5篇小型企业管理制度,希望对于您更好的写作小型企业管理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篇一

欢迎你加入本企业,我们将为你提供一个就业的机会,一个展现自我的空间环境,诚望你能爱岗敬业,有主人翁精神,服从管理,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率,增加员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其中午餐时间为半小时,(运货人员除外)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5天,15天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15天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企业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试用期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时向厂方提出询问处理,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应提前15天向厂长提出申请,厂长审批15天后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15天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2、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企业声誉的;

3、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4、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5、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

6、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

7、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或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

8、上班期间在宿舍逗留者。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随地吐痰,乱丢食物;

6、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7、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和修正权由厂办负责,总经理审批方可获得更改。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时尚知识和管理营销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服务水平优秀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六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三、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四、勤于学习,注重沟通,精通业务。

五、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六、诚实守信,敬职爱岗,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及各店铺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办公用品每月领用一次,使用公司专用的表格,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品牌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一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3、离职者已享受年度福利如年假等,将予以扣除。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公司统一制式“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不予办理。经主管领导核准,本岗位交接完毕后,签署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2、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3、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4、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5、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

三、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制式请假单及部门领导签名。

四、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双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五、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六、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七、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考勤管理

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

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屠宰车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菜棚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行政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后勤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指纹考勤”的办法考勤。

3、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打考勤,5分钟后以后算迟到,20分钟后(不包括2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4、早退:每天上下午,下班时考勤后离开,下班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二、请假

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上班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负责人批准后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上班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

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公司制式“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如有紧急情况,

不能事先请假的,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6、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本月日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实际天数=本月日工资)

三、迟到、早退

1、迟到:上班开始至5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20分钟后(不包括2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员工住宿比较远,可能会出现偶尔堵车,因此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超出3次视为迟到处理)迟到考核5元/次。

3、早退:提前30分钟之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视为旷工,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上报公司。

早退考核10元/次。

四、旷工

1、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本月日工资×2×旷工天数=旷工处罚款)

2、经理安排加班,未执行者按照旷工处理。

3、公司集体活动未参加,或请假为批准,按照旷工处理。

5、公司安排例会,无故缺席,按照旷工处理。

五、加班

1、公司不鼓励加班,确实需要加班,由经理统一管理,主管签字确认生效。未经安排或主管未确认的,不计算加班。

2、加班按照每小时6元给予补偿,不满一小时不算加班。(加班时间×6元=加班费用)3、职工正常上班时间未完成本职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不计算加班。

六、考勤统计

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最后一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5次者(包括给予的3次提醒机会)。

②除规定休假外,请假1天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3、月度全勤奖励为50元。

4、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篇三

清河源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门卫管理制度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出入车辆及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2、负责来访及业务联系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态度热情、细致周到。对重要的来访和业务联系,应迅速、准确地汇报主管部门;

3、负责公司信函、报刊等邮件的收发工作;

4、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门卫值班执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晚上12:00—6:00锁门,此时间段非特殊原因不得开门,如需请假时,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员,并对工作做详细交接;

6、门卫值班员严禁将闲杂人员带入门卫室饮酒、闲聊,不准在值班期间干私活、办私事;

7、门卫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填写值班日志和值班报告,如实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8、门卫要熟知公司基本情况,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门办公地址及电话号码,要有较强的鉴别力和谨慎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具有实事求是、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要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

9、负责节假日、下班后的安全工作及检查矿区内房屋门窗否关好,负责公司室外环境的花草树木施肥、浇灌及修剪工作。

10、门卫有权对出入公司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公司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11、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本部门主管签名的请假条员工出门;

12、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1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一条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起来。其中应以公司产生的具有长远或重要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作为保存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一)上级来文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二)公司文件材料

1、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公司颁发(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搞、印制稿、重要

文件的修改稿;

3、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往来函件、谈判记录、会议记录、协议等文件;

4、公司与各级行政部门往来公文,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5、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6、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7、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账薄、审计等文件材料;

9、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图纸文件、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产品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注册登记资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纪、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干部、工人名册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调动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6、公司员工调动、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7、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8、公司诉讼的各类证据、记录、协议、判决等文件。

19、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0、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查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1、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2、公司诉讼的各类证据、记录、协议、裁决等文件。

第二条收集应注意的问题

(一)文件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二)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他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三)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四)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

(五)有请示无批复或有批复无请示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六)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

(七)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三、立卷归档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条文件材料的分类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第四条立卷分工

(一)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二)上级党委文件,由党委办公室立卷;

(三)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部门立卷;

(四)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部门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

第五条归档

(一)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整理存档,特别重要的档案材料等,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各种文件、资料,按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三)具有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注明。

(四)案卷必须整齐排序,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

四、档案保管

第六条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第七条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的拷贝要分别存放,必要时采用专用厨具进行保存。

第八条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第九条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五、档案借阅

第十条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第十一条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第十二条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到期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三条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薄上及时注销。

第十四条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第十五条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六、档案销毁

第十六条对已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派专人进行销毁。

七、档案统计

第十七条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十八条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第十九条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条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第二十一条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

八、档案保密

第二十二条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第二十三条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第二十四条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结合纺织工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纺织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全部生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通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纺织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推进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和维修配件的商品化,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本地区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四)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优竞赛活动;

(五)组织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维修新技术,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对进口设备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备品配件的国产化;

(七)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闲置设备的调剂;

(九)负责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报表。

第七条厂长(或经理,下同)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制订企业的方针、目标时,应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在厂长任期责任目标中,必须列入设备完好率、设备新度系数等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制度。

基建、扩建、成套配套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企业应组织设备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企业购置设备时,设备管理机构或设备管理人员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

第九条企业选购的设备应备有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设备到厂后,应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使用。对进口设备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企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投产后三个月内,使用部门和安装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自制设备,应当组织设备管理、制造、维修、使用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设备制成后,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部门应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用户进行访问,及时处理答复用户意见和建议,供应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做好售后服务。

企业应将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设备制造部门。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正确使用设备,必须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维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设备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严禁拼设备、超负荷。

第十四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才能独立操作。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后凭证操作。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试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企业应制定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保养工作周期、技术条件,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润滑管理,制定润滑管理办法,做好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第十六条设备修理可根据生产的不同特点和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采用周期计划修理和状态修理两种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业采用两种修理方式的设备名称及修理周期,按本制度各行业的《附件》规定执行。对《附件》中未作规定的设备,企业也应自订修理方式。

第十七条企业对采用周期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作业计划。对采用状态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以保证修理计划的准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时,按各行业《附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质量检查、接交验收办法。维护、修理人员应按维修技术条件做好各项维护、修理工作。

企业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维护、修理工作进行一定数量的质量检查。维护、修理工作完成后,必须根据“保养技术条件”和各行业《附件》规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术条件”办理接交验收,评定修理质量或等级。

第十九条对进口设备的维护、修理方法和技术条件,可参照国产设备由企业自订。

第二十条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改善维修工作,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十一条企业必须遵守财经制度,按国家有进规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审计监督。企业应制订太修理基金管理办法。大修理基金应由设备管理机构有计划模制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四章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编制中、长期规划和相适应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按国家规定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七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制订管理办法。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说明书、图纸、图册和设备排列图、管理线路图、设备改造、更新等技术资料。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能反映设备数量、价值,技术特征、维修发行动态变化资料的设备卡片和设备台帐,并定期核对,做到记录正确,帐、卡、物三者相符。

第三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和考核。企业的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设备完好率应每月进行检查,检查数量每季累计一般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50%,多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25%。

大、小修理分两面个等级,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一等,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等。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工艺要求者为一级,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级。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合格,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不合格。

设备故障率以企业的生产能力设备发生的故障计算,故障停台台班数指当班不能修复的故障台数。

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费用。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表式按季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设备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

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自定。

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纤设备损失达2万元及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按季如实统计上报主管部门。

特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企业应制订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于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配件、器材的购置、制造、验收、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工具、容器、衡器、仪器、仪表等应做好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精密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的机修、动力和空调部门要加强计划、调度和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适应生产、维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维修的定额管理,制定先进、合理的设备维修工时、资金、消耗定额。

第六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七条纺织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设置设备管理工程专业,有计划地培养设备管理专门人才。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会同教育部门举办技术学校或技术培训班培养维修技术工人。

第三十八条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实践经验,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对现有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培养维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机、电、仪一体化”维修技能和“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定期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成绩均应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奖励、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奖励和惩罚

第四十一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职工和集体,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奖励。

(一)认真做好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促进生产发展及在行业设备检查评比中取得优胜的;

(二)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

(三)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五)在维修技术方面有改革创新并有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在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

(七)参加维修技术操作比赛,获得操作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十三条企业主管部门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运行状况恶化而影响生产或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进行生产,由此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四)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设备因保管不良造成报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是全国性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纺织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5篇小型企业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小型企业管理的相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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