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当之无愧的主力军、排头兵和突击队,做好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事关企业安全稳定,事关企业高质量发展,事关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国有企业必须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坚强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一、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是要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的担当作为。
国有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成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以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推动党委全面领导责任落实落地,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要做到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集中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年度报告以及重要的制度性文件,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有效发挥党委把关定向作用。
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要善于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当好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要重点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二、明确管理责任明确责任才能担当责任,明确职责才能精准问责。
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党委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主要职责,以及综合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国有企业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做到“三个纳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加强协同联动。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而要在党委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关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多向发力,共同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6:53: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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