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建成县乡村经办服务体系,推进了医保服务“三个下沉”。
按照“工作重心下沉、服务事项下沉、审批权限下沉”目标要求,**县加大医保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力度,投入财政资金,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在全部村和社区接通国家医保专网,统一标准新建村级医保事务服务点,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兼任医保专员,为村民办理医保事务;同时,在全部乡镇升级建设医保事务服务站,分别设立医保专岗,明确1-2名医保专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医保服务标杆大厅,形成了“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村有点”的全覆盖医保服务体系,打通了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同时,将26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医保服务事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乡村,形成了“10分钟医保事务服务圈”,为广大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带来便利。
二是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补齐了体制机制“三块短板”。
为了保证医保基金源头活水“供得上”,群众看病报销有钱支付,出台了《医保基金征缴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对参保率达到100%的乡镇,县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激励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对参保率低于95%的乡镇,县委取消其高质量发展评先评优资格。
针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积极不高问题,出台了《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强力推动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对使用集采药品和耗材达到同类品种80%以上的医疗机构,给予基金结余留存足额奖励,对未达到集采既定目标的医疗机构,根据考核评分扣减结余留存资金,叠减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包干额度,以此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为了破解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重的难题,在全力保障群众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补充报销群众医药费用,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同时,大力引导社会救助和慈善捐赠,探索实践社会慈善参与医疗救助新路径,重点救助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和商业健康保险补充报销后、个人自负医药费用仍超过5万元的困难群众,给予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4:49: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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