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受传统思想影响,部分农村女性参政意识欠缺,除担任所在村妇联主席外,担任村“两委”成员偏少,政治素质较高、能力较为突出的优秀女性干部因缺少农村工作经验,心有余而力不足,尚不具备担任村主职干部的能力,难以发挥农村妇女作为村民自治主体重要作用,特别是女性干部储备不足、参与农村治理能力偏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效能提升。
为充分调动农村女性参与基层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市委紧抓村“两委”换届有利时机,大力实施“巾帼头雁”培育工程,聚焦人才集成、示范培育、精准服务,以激发妇联执委队伍活力、提升农村女性干部队伍参政议政能力和培养女性正职干部为重点,健全完善“选育管用”环环相扣、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逐步建强壮大女性干部队伍。
二、工作做法
(一)畅通渠道“选苗子”,把好初选关。
一是明确标准选。
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巾帼头雁”培育工程加强村(社区)女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选拔标准、程序,建立推荐、测评、考察、公示、培训机制,广推“头雁”人选,精选“头雁”培育对象。
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推荐1至2名优秀妇女作为“头雁”拟培育人选,村(社区)妇联执委全部选纳为培育对象。
二是广开门路选。
深入发掘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涌现出的的妇联执委等妇女人才资源。
同时,整合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妇女力量,将在村里长期居住或在村镇区域内创业的外来优秀女性纳入推选对象范围,全面提升农村女性参与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热情。
三是公开透明选。
参照村“两委”换届干部配备标准,严格实施“三荐两审一公示”推选流程,在组织推荐、党员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组织纪委、公安、卫健、信访等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乡镇(街道)进行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巾帼头雁”培育对象信息库。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3:55: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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