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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

更新时间:2023-02-28 02:43:00 阅读: 评论:0

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推出“一交二联三减四办”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

一、落实“一交”——以深化改革为切入点,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交房即交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购房后办证难的问题,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让购房者在领取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实现住权产权零距离,交房交证无时差。

今年以来,全市23个新建商品房项目、3488余套房屋实现“交房即交证”。

二、做到“二联”——以流程再造为发力点,服务维度不断拓展。

一是一窗联办不动产交易、缴税和登记业务。

自然资源与税务、住建部门共同推进流程和人员集成,建立“一窗综合受理窗口”。

打造线上不动产登记、纳税“一窗受理”平台,推行登记申请、纳税、审核全程网办,让企业群众登记办证“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

目前,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100%纳入一窗式受理。

二是一链联办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事项。

将水电气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与不动产转移登记整合为一件事,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可同步申请水、电、气联动过户,实现“不动产+水电气过户”一链办理,群众无需再多头跑、多头办。

三、实行“三减”——以便民利民为落脚点,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减材料。

申请材料实现大“瘦身”,先后取消了房屋交易告知单、未婚或离婚证明、股东会决议等10余项材料,无法律依据的手续材料实现清零;实行凡能够通过政务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一律免提交。

二是减时间。

持续巩固压缩登记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缩减为: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等实行即时办结;企业间非住宅类转移业务当场办结。

三是减成本。

对中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实行“承诺即享”的便利化办理模式,即企业可不提交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属中小微企业,即可免交相关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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