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9月,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2632.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7%。
一、强力组织发动一是组织健全强引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任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级督导指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部门带头抓示范。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制定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方案,建立部门、企业“2+1”联建共建机制,统筹安排一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基础条件较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企业、两新组织作为后盾单位,与“薄弱村”结成党建联建共同体,做到党建活动同办、资源信息同享、“消薄” 责任同担。
到2022年9月,全县所有“薄弱村”实现全面清零。
三是现场点评增动力。
县委组织部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乡镇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动真格不留情面,要求各乡镇对照考评意见查摆问题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提升发展实效,促进各乡村将工作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二、配套政策推动一是土地支持政策。
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规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每年预留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二是资金投入政策。
2019年至2022年,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2160万元,县财政配套140万元,支持采取农业生产经营股份合作、资源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发展激励政策。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给予财政奖扶。
经集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提取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新增部分的10%至20%用于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激励报酬。
三、多元主体带动一是支部带动。
全面推广“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方式,大力支持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民俗旅游、种养殖等发展项目。
二是专业合作社带动。
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盈利分红。
新市镇丁家垅村自2020年开始,将政府拨款形成的生产设备出租给水稻专业合作社使用,在增强合作社产业发展能力的同时带动促进集体经济每年增收4万元。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2:36: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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