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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维权经验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28 02:31:40 阅读: 评论:0

工会职工维权经验交流材料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充分发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化建设,创新实施工会法律援助模式,打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

一、“工会+人社+住建”,“一线式”便捷服务农民工群体一是创新探索培育试点。

积极推动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制,以阳谷为试点创新“工会+人社+住建”新模式,打造“一线式”驿站服务场所,将调解组织延伸到建筑工地,以工地“现场办公”的方式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现场调解,实现“工人纠纷工地调,驿站落地有成效”,极大缩短农民工维权周期、有效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提高农民工维权质效。

二是持续建强调解力量。

组建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和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工地项目负责人为主体的“农民工驿站调解委员会”。

制定调解流程、调解室纪律、调解员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配备由工会、人社、住建、法律援助和工地人员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服务范围覆盖每个工地务工各个工种。

三是充分发挥引导作用。

将“劳动者驿站调解室”设在施工第一线,以“小事不出工地,大事法律程序”解决策略,在工地“现场办公”为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维权质效,避免农民工采取阻挠工地正常施工等过激行为,构建融洽施工环境与和谐劳动关系氛围。

二、“工会+人社”,“一站式”服务保障职工群众一是强化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整合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法律援助等资源成立“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设“一站、一室、一中心”,即“法律援助服务站”、“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受理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和管理制度。

二是加快推进阵地建设。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政策咨询、案件受理、法律援助”三个窗口,履行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台账登记、案件分流的职责,对职工维权诉求一站式受理。

三是完善工作服务流程。

法律援助服务站对职工维权案件全程介入,提供免费咨询解答服务,代理仲裁和诉讼,实施零门槛援助。

职工维权案件结案后,由工会对当事人开展满意度调查,查缺补漏,提升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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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经验交流   工会   职工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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