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班主任对班级安全负责,任课老师对所上课堂上对学生负责,全体教师均有维护学生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正副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的划分按时到岗,大胆管理。
3、全校上下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筋,如因个人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量化扣分和行政处分,后果严重者将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学校财物、师生安全,正确、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特制定重大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制度。
1、学校组织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进行报告。
包括外出行走路线、活动地点、活动内容。
2、学生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必须在出现事故之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电脑室、图书室、电教室等要害部门必须安装警报系统,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检查警报系统,若警报系统发生故障,立即逐级向上报告。
4、夜间警报鸣响,要立即报告校长。
5、若学校发生火灾、盗窃事故立即报告。
6、若学校食堂、学生餐点发生损害学生安全的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告。
安全工作议事制度遵照上级要求,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如下:1、学校领导班子至少每两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2、有必要时召开班子扩大会议,请教研组长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共同议事;
3、如遇重大安全工作事件,要经过班子研究。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2:25: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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