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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28 00:40:55 阅读: 评论:0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打造“五心”人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全面深化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厅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基层网格化落实深化年工作的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督导内容,在厅目标责任考核中,意识形态工作占目标考核*%,占党建目标*%,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能力和质量。

厅党组坚持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分析研判舆情,加强厅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提高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

厅党组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工作重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了厅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分管厅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了厅党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思想作为正本清源铸牢意识形态责任的首要政治任务。

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截止目前,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次、厅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次,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全会精神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青年干部红色教育培训班、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编印党建信息专报*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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