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监督是基层人大工作中的一把利剑,对整个乡镇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乡镇人大监督职能滞后、拖沓,甚至缺失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乡镇人大权威。
要化解乡镇人大监督权力与工作实效错位的矛盾,我认为要在“敢善勤”方面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找准定位敢于监督
监督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中的一项关键环节,是正确处理乡镇人大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关系的重要纽带。
然而,部分乡镇党政部门干部对权力机关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人大监督工作是画蛇添足,只需要走走形式,无足轻重,甚至认为人大监督在干扰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捆绑了政府的“手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给予切实的重视、支持和配合,长期以来,许多工作都是“党委决定,政府去办”,或者党委、政府共同决定。
实践中,如果党委或者某个负责人决定的事出现错误,人大监督想给予纠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样,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机构,在行使监督权时就陷入“两难”境地,造成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流于形式,处境尴尬,直接削弱了人大的监督权。
因此,乡镇人大在实施监督职能时要找准定位,做到有为与有位有机结合,做好人大工作与做好全局工作有机结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简单地寻求位置。
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其他的重要工作,要让人大监督真正推进乡镇全局工作开展,促使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定位准确、主次分明、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既要看好“自家的门”,又要兼顾“左邻右舍”,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重点突出,达到乡镇人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
在找准位置的同时,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
要牢固树立党的绝对领导的观念,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心,准确地把党委的决定变成政府行为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工作中,乡镇人大要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监督大事,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人大职权范围内选择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协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0:31: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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