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面对***的新要求及工作部署,**市场监管局多次深入企事业单位专题调研,对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不够强一是对维权保护成本有顾虑。
在深入**大学调研时,**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谈到,学校老师发现社会上有侵犯自己专利权的行为,但因考虑到时间、经济成本,不愿主动维权保护。
二是对维权保护工作有弱化。
机构改革后,因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较大,成为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局的重要工作,为此把知识产权工作看作软指标,在人员安排、经费投入、工作部署上重视不够。
三是对知识产权维权有偏见。
当前,权利人的维权保护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经销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近日,我们调研超市经销商50余人,95%的经销商对商标权、专利权的权利不清楚,导致进货时不关心商标、专利等相关权利信息。
经销商在遇到执法查处或职业打假人投诉要求赔偿时,多数不理解并心存不满,优化营商环境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顺畅
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性、区域性很强,也涉及到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必须进一步理顺纵向、横向的保护机制。
一方面,理顺纵向联动机制。
机构改革后,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局管理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局,区县级层面是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局牌子。
实际工作中,区县知识产权日常业务受市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局领导,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又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指导,工作联动不够顺畅。
另一方面,理顺横向联动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跨区域和系统内横向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如今年7月,接投诉人举报,辖区内销售的“龙口粉丝”是侵权假冒的地理标志产品,由河南某企业生产,经电话和函告河南当地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局,请求核查某企业是否生产销售“龙口粉丝”的情况,当地部门不予配合,对案件办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同时,知识产权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机构权责区分不够,资源共享不够,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强。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0:29: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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