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列入需要取得“新进展”的七项重点民生任务。
发展托育服务,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济南人口集聚力、赋能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济南托育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发展的方向不够明确,政策体系不健全,托育服务供给不足,行业标准不健全,缺乏必要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评价体系。
下一步,建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普惠优先、方便可及,政策引导、规范发展”原则,加强顶层设计,补齐服务短板,健全完善服务供给、政策支持、管理标准和队伍建设“四个体系”,促进全市托育服务发展。
一、加强整体谋划,强化发展引领。
制定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明确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定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明确市、区(县)、街(镇)职责,建立市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
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科学专业照护服务指导和宣传,提高家庭和社会对托育服务的认知。
二、探索“多元化”服务供给模式。
坚持公办引领,积极推动一批公办或公私合办托育机构。
推进托幼一体化,新建公办幼儿园向前延伸托班;推进社区举办,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实施公建民营。
激发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建立托育机构。
支持转型发展,引导早教机构转制进入日托服务领域。
三、完善“系统化”政策体系。
建立资金支持政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完善市场引导政策,制定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的鼓励支持政策。
着力破解选址难题,制定新建小区托育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加强金融支持,鼓励保险企业向托育机构提供增信支持,开发托育服务机构责任险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意外险。
完善家庭福利政策,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将托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
四、健全“规范化”管理标准。
完善行业标准,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日常管理指南》等,对标准进行细化。
加强示范引领,支持具有带动性、示范性的托育机构做大做强,带动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实施综合监管,明确专业部门监管职责,对服务机构质量进行常规检查和评估。
五、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鼓励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鼓励学前教育、护理等专业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培养方向。
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相关院校、示范性托育机构等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
加强业务指导,成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研究机构和专业委员会。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升托育机构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提高托育服务职业吸引力。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0:01: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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