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与名额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的在岗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均可参评。
2.学校师德标兵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原则上为15名左右。
3.近两年获得过学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博大的仁爱之心,受到广大师生赞誉;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六)根据《XX师德考核办法》,上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
各系部(学院)综合教师、学生提名结果及本系部(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候选人,并参照评选条件,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考察。
同时,须撰写考察材料和师德典型模范事迹材料,报人事处。
各系部(学院)的推荐名额应控制在专任教师和辅导员总人数的4%以内(每年具体推荐名额由人事处统筹)。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22:50: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5094131035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