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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27 22:36:42 阅读: 评论:0

关于城市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为积极助推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民进*总支组织部分会员,先后到区级相关部门、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座谈讨论等方式,就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区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所,其中具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所(其中学科类*所,艺术类*所,其他类*所),共计教职员工* 人,学生近万人;未取得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所(其中无证、有照*所,无证、无照*所)。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依法高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聚力打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攻坚战。

三是强化监管,扎实开展“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

四是健全机制,不断凝聚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合力。

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尽管我们在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政策与部署要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虽有教师资格证,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打折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的培训费,出现违规收费的现象;三是依照《*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个别面积、楼层等条件都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因消防备案未通过致使其目前仍未获得办学资质;四是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仍旧违规办学,无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培训活动。

三、意见建议下一步,要按照省市要求,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同时不断拓展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全力打造我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按“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如教体部门负责监管学科类等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艺术类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的审批,消防、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联合整治和日常监管,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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