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有关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结合我市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进一步彰显X民族文化、“三线”精神,加快推动幸福X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35年,全市文物保护机构基本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文物事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文物合理利用途径不断拓宽,文博创意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险情全面排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基础工作全面完成;文物人才队伍不断优化,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文物执法力量更加强化,安全责任制度更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更加完善,文物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活力不断焕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增强,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主要任务(一)积极参与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深入开展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生态文化等研究,配合推动史前、夜郎、民族等文物考古工作,深入挖掘三线文化内涵、价值观念和文化自信,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推动我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及红色文化的保护与研究;依托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推动我市沿河、沿江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档案馆(地方志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水务局)(二)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
制定X市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特别是民族文化、三线建设等相关文物的宣传报道。
将文物保护纳入市、县(区)党校教学内容,依托博物馆及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社会教育和文化传承基地,推动红色讲解员进校园,带动中小学生学习领悟先辈精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
编制《X市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强化文物保护工作,设置专题,制定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加强革命文物、长征文物、三线建设遗产等保护与利用;认定一批革命文物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持贵州三线博物馆、红军二、红六军团盘县会议会址陈列馆加强馆藏革命文物征集和保护,努力推出一批革命题材的影视节目和图书等出版物,在财政方面予以适当补助。
加强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烈士陵园、烈士墓的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退役事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19:16: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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