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经局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局系统内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严守法规,严禁酒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其目的是通过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各级迅速行动起来,查找存在问题,采取坚决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从而保持平稳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抓好此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借此机会,谈四点意见:一、要认真汲取案件发生的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
近年来,中央、省、市均出台了关于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纪行为等制度规定,局党组也三令五申强调,禁止酒后驾车,但是类似事件屡禁不止。
自20**年以来,咱们系统共发生了*起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违法案件。
涉及公职人员*人。
*人在车祸中死亡,*人被辞退,*人受到刑事处罚后被开除,*人被限期调离。
可见代价之惨重。
此类案件反复发生,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特权思想严重。
少数公职人员个人主义膨胀、宗旨意识弱化,自以为部门权力大、衙门高,“宰相门人七品官”,高人一等、招摇过市。
这是开“霸王车、特权车、违规车、酒后车”的思想根源。
二是缺乏职业操守。
当前,上下各级均正在进行交通大整治,大家都在为维护交通秩序作出贡献,少数公职人员却执法犯法、带头违法,不仅违反了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更与公职人员的身份格格不入。
三是法纪意识淡薄。
对各项交通法规,少数公职人员熟视无睹、不以为然,觉得别人可以闯红灯、穿马路,自己一样也可以闯。
这种行为已经与网上流传的“中国式过马路,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走。
中国式开车,只要有空当就往前钻”没有任何区别。
四是心怀侥幸、盲目自信。
不能正确认识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关系,少数公职人员认为偶尔酒后开个车,不会那么巧“出事”。
同时又过于盲目自信,认为自己酒量大,酒后开车也“出不了事”。
五是存在松懈麻痹思想。
一些单位领导,对本单位队伍建设情况估计过高,认为防止“酒驾”是“老生常谈”,已经用不着经常讲了。
因此,相应的提醒、教育、预防工作变成了“空转”。
六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两个责任”仅仅满足于会开了、传达了、提要求了,没有层层传导,跟踪问效。
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关心和管理,本来是职能部门、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结合点”,结果成了“薄弱点”。
七是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一些部门领导习惯于当“三匠干部”。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17:45: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49111910108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授课辅导:局开展“严守法规,严禁酒驾”专题警示教育提纲.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授课辅导:局开展“严守法规,严禁酒驾”专题警示教育提纲.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