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一号文件”)提出“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这对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更高标准。
那么,如何将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关键是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
“一号文件”提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可以说,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释放基层党建引领的政治势能,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从乡村治理现代化层面来看,强化党建引领、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是决定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新要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是一体化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而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乡村社会变迁对乡村治理提出更多新要求。
与此同时,乡村发展的历史进程与乡村治理的实践逻辑,驱动了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取向。
(一)基层党建引领治理新格局形成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变迁作为一个重要维度,深刻反映着乡村社会发展态势。
随着市场劳动力流动加快,乡村作为人口的“净流出”地,乡村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甚至出现“空心化”和“老龄化”现象。
“能人”外流与骨干劳动力流失,不仅影响着乡村自治能力,而且导致党组织后备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党组织的“空心化”。
此外,随着乡村治理改革不断深入,“乡政村治”治理体系在稳住基层政权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但这种模式如果产生裂变将会带来某种程度的负面影响。
对此,“一号文件”提出“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
可见,在结构层面,乡村治理各种新变化对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
“一号文件”提出“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
如果乡村治理主体之间缺乏协同,甚至难以合作,将会导致基层治理出现大量权责不清、职责混乱等问题。
这就需要党建引领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尤其是“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作责任,厘清职责权限,重构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
“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
”从这个意义上看,乡村治理面临多元治理主体。
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属性又决定了要形成系统的治理体系,并将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力量整合为一个整体。
那么,面对多元治理主体,如何将各方力量整合为一个整体?这就规定了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取向。
“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也就是要构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治理新格局。
对此,面临乡村治理变迁所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构建立体化组织体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从而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二)基层党建面临破解治理新难题的新形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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