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是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所属企业是服务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高校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企业产权关系,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监督机制,防范化解风险,聚焦科技创新,专注核心领域的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促进高校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双一流”建设。
高校所属企业要结合高校学科建设优势和企业产业基础,全面提升科研能力,拓宽企业增长潜力,支撑企业主业发展,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1.管理中存在事企不分,管理越位、错位的现象事企不分主要是指高校和所属企业在财产所属关系、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和人员考核等方面权限不清晰,边界模糊。
高校忽视所属企业的独立法人性质,使用的是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方式,直接使用行政管理或命令对企业的正常的经营活动进行直接干预,套用学校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忽略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
例如,高校直接任命相关企业负责人,校内某些职能部门直接参与企业日常管理,负责人员考核,代为行使董事会及下设的薪酬管理委员会、企业经理层的相关职权。
2.以管企业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亟待转变随着经济体制发生变化,高校所属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公司的股权架构和经营模式发生了改变,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逐渐开始分离,不再是同一属性,国有资产因企业股东的多样性,不再局限于国有全资、控股,还囊括了民营企业、自然人等其他形式的股东参与的企业的国有资产,因此演变出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两者的差异,具体体现在管理的对象、方式和内容等方面。
为了适应上述变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势在必行,由管理企业向管理资产进行转变。
3.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现代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体系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来源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另一种是企业本身的内部监督。
外部监督流于形式,机制不能有效运行,相关的资产清查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资产相关部门职责清晰度不够,无法有效发挥监督实效。
内部监督机构不健全,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机制需要完善,问责机制有待健全,无法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中有效制衡和监督的效力。
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有问题的对策1.实行事企分开,促进和保障高校所属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运营主体
高校需要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关系为基础对事企进行切分,高校和所属企业之间清晰明确财产所属关系、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和人员考核。
在理顺高校和所属企业的产权、资本关系和出资性质后,固牢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制度,明确出资人权利和义务,强化通过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合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出资人权利,确保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的权利。
站在企业的角度,高校的身份由直接管理者变成出资者,以企业股东的身份行使对企业财产监控的权力,降低由于使用行政手段决策失误带来的国有资产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16:18: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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