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坚持党要管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次考察内蒙古和5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结合旗委中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具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
今年以来,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与分管领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分管领域各部门均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代管组织部以来,分别与分管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确保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旗委的领导下,方向不偏,靶心不变,力度不减。
(二)强化理论学习,让党风廉政建设入脑入心政治上的清醒来源于理论上的坚定,本人始终积极参加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的学习研讨,并对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自学。
分管领域各部门均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按照工作要求,持续跟进学习。
年初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有关会议以及《中共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的16项措施》《中共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的16项措施配套制度汇编》《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累计开展学习37次,教育党员干部200余人次。
同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引导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三)聚焦重点工作,着力改善工作作风按照旗委工作安排部署,以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集中治理行动为契机深入自查,累计查摆问题15条,全部整改完成。
分管各部门分别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集中治理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各部门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任务目标。
整治行动期间,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14人次,签订承诺书214份,查摆问题393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安排,政法系统开展了“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
全旗政法机关共组织学习研讨及案件剖析36次,教育受众干警929人次。
政法各单位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建议46条,政法各单位班子围绕“九个是否”做了检视剖析,共检视查摆问题35项,全部整改完成。
为巩固大讨论活动成果,修订完善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7项。
大讨论活动的有效开展,进一步优化了我旗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四)注重建章立制,约束干部从政行为
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分管各部门分别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效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相应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集中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股级干部轮岗机制,群团部门对5名干部进行调岗使用,有效规避了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因工作流程固化带来的廉政风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14:50: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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