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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27 11:49:01 阅读: 评论:0

民政局“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我市聚焦“全面建设幸福**”目标,加快构建“党建+社会救助”新格局,推进社会救助力量融合、资源整合、功能聚合。

一、变“被动”为“主动”,让党员干部动起来。

发挥各级党组织统筹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动作用,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党委统筹,高位推动。

各级党委、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纳入成员单位,为社会救助改革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舆论宣传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并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综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网格管理,结对互动。

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会救助网格化帮扶体系建设,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在城市社区以居民小区、在农村以1-3个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设立网格,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全部“入网”,每名党员联系15-30户困难群众,点对点负责政策宣讲、信息收集、救助帮扶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三是主动发现,上下联动。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转介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入村(社区)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

组织、动员挂点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基层民政干部、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持移动终端定期入户走访、摸排,现场采集困难群众信息,上报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排查致困风险,综合评估救助需求。

二、变“分散”为“聚合”,让部门资源统起来。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部门资源,打造社会救助资源库。

一是链条式统筹政策。

民政、人社、医保、教育、住建等民生保障部门联合出台对象认定、救助措施衔接、信用体系建设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实际需求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以及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社工等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二是多维度统筹数据。

按照“省级为主,市级补充”的原则,建立多跨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

对接10余个政府部门、省电力公司、21家驻赣省级银行,实现户籍、车辆、社会保险、纳税、不动产登记、居民用电、金融资产、证券等37大类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信息联网查询。

与乡村振兴、医保、农村农业、残联、工会等部门开展数据交换,汇聚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困难职工,持证残疾人等对象信息并定期更新。

三是最大化统筹资金。

赋予区市更大的资金自主权限,统筹分配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专项资金以及相关专项救助资金,坚持“倾斜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向困难程度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变“管理”为“服务”,让经办效能高起来。

坚持再造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社会救助事项申办更加暖心爽心。

一是简化证明“轻松办”。

推行“一证一书”,困难群众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可以联网查询的经济状况信息不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构建“大救助”格局,积极响应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需求,将全市住房保障对象、困难职工等纳入常态化核对范围,明确取消可以通过核对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网上申请“掌上办”。

针对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线下多头多次跑问题,在“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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