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范围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工委管理的所有党支部,重点抓好已命名(或已申报)为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前期分类定级为“先进”的党组织和2021年度考核为“一般”、前期分类定级为“后进”的党组织。
二、工作任务对标对表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版),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做到工作底数清、创建措施实、工作成效好。
(一)本部门本单位和党支部驻地内外环境要整洁、党建氛围要良好、软件硬件要达标。
(二)党建思路要清晰、党建主题要鲜明、党建重点要突出。
(三)部门和单位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含内设机构党员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情况和本人所在党支部以及所联系党支部情况要掌握,防止“灯下黑”。
(四)党组织书记汇报党建工作要条理清楚、党务干部要熟悉应知应会党务知识、普通党员对支部情况要心中有数。
落实“五个基本”要求的情况要与“智慧党建”各系统、各平台有关数据相匹配。
抓整改要措施硬、动作快、效果佳,抓落实要统筹强、职责明、举措实,防止“虚空飘”。
(五)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要扎实有力,特别是2022年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要落到支部。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要融为一体、同频共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继乡村振兴、爱国卫生运动等重大任务和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业务落实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
(六)要对党建工作认真总结提炼,在不回避问题的基础上,要突出特色亮点,做到有看点、有亮点、有特点,确保有形式、有内容、有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对照《市直机关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市直机关2022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和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要点和项目清单逐一推进抓落实,要严格落实专题研究支部建设工作和开展“深入基层抓基层、深入支部抓支部”交流会议等工作要求。
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着力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抓点促面、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好本人所在党支部和所联系党支部的基础上,要带头联系已命名(已申报)为各级各类“先进”“示范”和考核评定为 “一般”“后进”的基层党组织,以此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形成常态。
各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党员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抓好督促指导工作。
上半年,要全面完成已命名(或已申报)为省级、市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提质增效工作,确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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