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回顾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以贯之推动“四大检察”①“十大业务”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业务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更实服务保障苍溪“十四五”开局起步全力护航平安苍溪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93件152人、审查起诉232件438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组建专案组全力投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31”徐雪等人涉黑案,历时半年审查起诉,先后出庭15天起诉54人。
坚决惩治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起诉62人。
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运输新型毒品氟胺酮案件。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依法办理县乡镇供水总站原经理张友智受贿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持续革新苍溪社会生态。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非法上访、网络谣言等歪风邪气,对何国荣等人诬告陷害案进行细致审查,批捕1人,追捕2人,3人被提起公诉后均得到有罪判决。
对虚假帮办社保和冒充法制网站工作人员、律师帮打官司而实施诈骗行为的赵某金批准逮捕,有力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闹谁受益”,依法对在公共场合以极端方式表达诉求的犯罪嫌疑人寇某平批准逮捕,推动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法律监督,及时对3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纳入选民问题进行纠正,护航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县乡人大代表选举。
坚持“应救尽救”,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6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苍溪红心猕猴桃”综合保护的意见》。
投身“八五”普法新征程,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宣传10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14件14人,督促修复和治理被毁耕地、林地4.75万平方米。
针对嘉陵江及东河沿岸砂石场占用河道及岸线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向主管行业部门和10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违规砂石场被拆除,河道生态得到修复。
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件10人,增殖放流鱼苗1300斤,追缴生态修复资金10.1万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严惩涉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件16人,起诉36件71人。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人,不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
联合县监委、县教科局等八部门出台《苍溪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办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教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03:23: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4394249399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