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8章59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
《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总体来讲,《条例》有六大要点。
要点一,坚守职能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
《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要点二,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
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方面,条例明确了8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等。
明确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地方各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要点三,规范产生运行,健全符合纪检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
《条例》着眼于促进纪检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产生、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纪委委员的管理等内容作了规范。
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要点四,明确主要任务,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条例》从多方面对“三项任务”作出细化。
要点五,细化工作职责,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
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
《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
要点六,加强自身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条例》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包括强调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
可以说,制定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是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是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是推进纪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00:50: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430203927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纪委书记在中心组学习上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发言材料.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纪委书记在中心组学习上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发言材料.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