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重要抓手,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督查落实、宣传教育等方面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凝聚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合力,在全市上下营造”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理念。
一是高站位部署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文明城市创建当作一项系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及时研究解决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组建并强化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功能,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创城委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创城工作例会制度,出台《厅级领导挂钩县(市、区)共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x市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推进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办法》等文件措施,逐级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创城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城区调研督查创城工作;将中心城区划分为x个创城网格片区,由厅级领导对中心城区各网格片区进行挂片督导,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创城工作的开展;市直单位挂点社区(片区)共建文明城市,逐项落实片区内考察点软硬件设施完善,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引导等创建行动。
二是高标准落实责任。
制订出台《x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等文件,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一线考察干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在干部提拔选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创城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当年绩效考评升一档;对责任范围内公共区域环境容貌、基本秩序长期恶化、治理不力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领导实施组织约谈、劝诫;对创城工作推进缓慢,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创城委工作部署,责成单位领导向创城委领导作出情况说明;对创城工作配合不力,造成全局不良影响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考评资格。
同时加大媒体对创城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
三是高要求全员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文艺汇演、公益广告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开发布宣传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内容。
发动机关和社区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小区,逐家逐户走访宣传,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创城有奖问答和问卷调查,畅通城市综合管理热线电话、手机随手拍等投诉渠道,收集群众需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12345平台办理群众诉求x件,诉求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线上线下开展调查问卷x人次。
城市综合管理热线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件x余件,各媒体发布各类公告通知x多份,发布宣传创建相关信息x余条。
从而形成对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争创文明城、争当文明人”的观念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吸引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本文发布于:2023-02-27 00:12: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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