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农村幸福院作为农村最基础的养老服务设施,经过这几年的建设,全县覆盖面已达xx%左右。
但大多数都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管,挪为他用”等现象,严重违背了建设农村幸福院的初衷。
因此,今年省、市民政部门集中开展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要认真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农村幸福院(含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五保幸福园、慈善幸福院等)责任主体不落实、基础设施不完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运营机制,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三要坚持结果导向,以农村老年人满意为标准,加强过程监控和综合监管,切实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
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为了帮助困难老年人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xxx方案》,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及时启动立项招标或采购等工作程序,确保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丰富改造内容,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农村低保治理工作根据《xxx农村低保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县制定了2022年农村低保治理工作方案,方案结合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面我就低保治理重点开展的四类问题提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认清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
二是要夯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三是要结合实际,本着“边缘从宽,留有缓冲”的基本工作原则,确保应保尽保,兜底脱贫。
低保工作是民生保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我们要重点排查一下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以及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兜底保障。
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进,大家更要把保障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应保尽保”,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2-26 23:07: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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