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及职能工作扎实推进(标准80分,自查得分80分)(一)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体制调整稳妥推进。
圆满完成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
为县林业局下达行政编制2名,增设森林草原防火股,强化了森林防火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配置。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
圆满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建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强化了编制配置和职责履行。
牵头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出台《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将城关、涧池、平梁、蒲溪4个试点镇的执法机构明确为副科级,梳理公布镇级综合执法”三张清单”95项,召开改革推进会议,落实执法装备和服装。
《陕西日报》对我县镇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报道。
三是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全面完成。
明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增加行政编制2名,确保了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新体制运行。
四是其他配套改革扎实推进。
规范报批了经开区管理机构设置,明确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副县级规格,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核定领导职数2正3副。
出台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办法,理顺了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部门管理为主、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
完成了新一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11个调整为9个,增设县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
(二)职能工作高效履行。
一是市对县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修订完善《机构编制事项申办程序》,推进机构编制事项申办和编制使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在市委编办对我县《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专项督查中获得好评,整体成绩位于全市前列。
二是机构改革成效不断巩固。
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由县住建局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规范了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机构设置,优化了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设置,落实了县文旅广电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完成了县乡村振兴局的组建,调整优化了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三个群团机关的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统筹盘活全县行政事业编制资源。
本文发布于:2023-02-26 21:03: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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