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1年12月末,全省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3407.2亿元,较年初净增64.9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目标;今年累计投放乡村振兴贷款2009.4亿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优化乡村振兴服务机制坚持乡村振兴资源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发放、服务优先满足,在经济资本配置、资金转移定价、薪酬费用安排、尽职免责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激发支持乡村振兴强大内生动力。
一是制定信贷支持政策。
紧扣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今年3月,省委一号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优化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细化了6个方面31条工作措施,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发放1万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专项贷款”目标,大力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局。
二是优化内部考核指标。
优化了对辖内农商银行的综合考评制度,单列涉农信贷计划,重点加强对单户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下贷款的考核。
同时,将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贷款累放纳入综合考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新增信贷资源重点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
三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按照“违规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三农”贷款工作尽职免责办法,明确了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尽职要求,只要勤勉尽职履行职责,即可按规定程序予以免责,同时适度放宽“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解除信贷工作人员后顾之忧,真正激发基层“敢贷、愿贷”内生动力,提升乡村振兴贷款投放积极性。
二、扩大乡村振兴服务范围
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保持战略定力,下沉服务重心,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金融供给。
围绕14个省级重点产业链,重点加大了对粮食种植、现代农业生产、乡村旅游、环保养殖等领域支持力度,实现了对乡村振兴产业链条的全覆盖。
全年累计发放现代农业发展贷款1618.1亿元,美丽乡村建设贷款220.5亿元,城乡融合发展贷款49.2亿元,文明新风建设贷款11.2亿元。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服务工作,在过渡期内,对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稳定脱贫作用明显的产业扶贫贷款,全省农商银行切实做到不随意抽贷、断贷。
继续保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不变,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
至年末,累计发放巩固脱贫攻坚贷款贷款496.32亿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4.99万户;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51.51亿元,惠及34.34万户脱贫人口,余额和户数约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90%以上。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
全省农商银行实现了营业网点乡镇“全覆盖”,金融服务站“村村通”,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
今年通过金融便民服务站办理助农交易971万笔,涉及金额46.2亿元。
坚持普惠与智慧相结合,全面推进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等线上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应用,智能设备网点覆盖率达93%,并采取更有温度的服务措施,着力缩小
本文发布于:2023-02-26 21:00: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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