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长履职尽责不断增强一是河长履职尽责。
区级总河长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于2021年xx月xx日召开区级总河长会议并以xx区第3号总河长令印发《xx区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
二是河长牵头协调解决责任河流重大问题情况。
区级总河长、各区级河长亲自部署“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受理市河长转办x河浮萍投诉问题、安排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市级总河长第3号令要求。
三是开展巡河调研活动。
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省河长办要求,区级河长按照一季度不少于1次巡河要求、镇级河长一个月不少x次、村级河长一个月不少于x次开展巡河调研。
2021年全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xxx人次。
二、管护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创建省级幸福河湖。
按照省河长办年度目标任务,我区申报的老泉河中市段省级幸福河流于2021年xx月xx日完成市级初验,2021年xx月x日顺利通过省级核验。
二是落实河流管护主体。
按照xx区河长制工作方案,xx区设立境内x河、x河、xx河、xxx河4条河流为区级河流。
根据xx水利局党组文件关于印发《市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xx党〔2021〕xx号),xxx段河道管护主体为x河河道管理中心;xxx段河道管护主体为泉河河道管理中心;xxx段河道管护主体为xx新河河道管理中心。
各镇办(园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河流管护的指导意见》(x河长办〔20xx〕x号)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镇、村两级河流管护主体都有相应的管护公司或由属地政府统一开展日常巡查、保洁等工作,且每条河流都配有专职巡河员开展日常巡护。
三是河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
根据省、市河长办统一要求,各镇办(园区)均已建立小微水体名录并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区水利局统一汇总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公示。
四是落实河长制经费。
河长制办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2021年累计拨付河长制专项经费xxx万元,主要用于“清四乱”、河流日常管护、幸福河湖创建、巡河员工资发放等有关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3-02-26 20:06: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4131999047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区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区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