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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更新时间:2023-02-23 02:50:38 阅读: 评论:0

关于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一、专武干部队伍的编配原则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国防体制的一线末端,肩负着后备力量建设、组织带领民兵队伍遂行应急应战任务、兵员征集、动员准备与实施、国防教育等任务,是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

根据中办发〔1999〕24号及x发〔2018〕x号、x动〔2018〕x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选拔、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要充分考虑武装工作的特点和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特殊要求,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

专武干部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民兵骨干、大学生村官和其他党政干部中选配。

专武干部队伍中军转干部、退役比例不得低于50%。

党政干部改任武装部长的,至少具备1年以上武装干事任职经历,并通过省里的资格认证培训与考核。

二、当前专武干部队伍现状一是人员结构矛盾比较突出。

目前,我区x个镇街下达任职命令的专武干部共有x人(部长x人,干事x人),本科以及上学历x人,大专x人,有从军经历的仅x人(退役比例仅x%),其中部长中退役x人(占比x%),干事中退役仅x人(占比x%),专武干部平均年龄为x岁,其中部长平均年龄x岁,且5人在三年内将满50周岁,应当交流或免职。

按照编配原则,目前在编率为x%,个别镇(街)武装部还未配备干事。

此外,新编配的人员都无从军经历,能力素质与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专武不专的情况比较普遍。

专武干部兼职或分管其他工作,对提高专武干部能力、促进武装工作发展有积极意义。

但有的专武干部在乡镇、街道兼职偏多,精力容易分散,在完成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任务时,落实工作标准不高、打折扣的现象时有发生,平时也很少有时间考虑武装工作建设发展问题。

三是专武干部选配渠道不够科学。

专武干部岗位是公务员编制,但在招录时没有针对性的条件设置,不能体现出胜任岗位需要的军事技能素养、指挥能力、身体素质等条件。

这主要表现为:第一,报考时没有严格的专业、对象、范围限制,不懂专业的人员当了专武干部,造成专武干部不专武、不懂武、不能武。

第二,公务员招考中未将专业课纳入考试范围,新录用干部难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军地双方在招考中的职责、任务不明确,选拔人员制度机制未能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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