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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3 01:25:17 阅读: 评论:0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县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全省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xx学习教育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部署要求,筑牢农民工群体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坚实基座,拉紧党员干部联系农民工群体的共同纽带,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写下实干担当的生动注脚,按照xx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件实事的通知》(开农工发〔2021〕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走访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前。

二、走访对象返乡和未返乡的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

三、工作安排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多维统筹的原则,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把握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间节点,对省内外农民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在送去党和政府关心关怀的同时,重点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鼓励农民工在春节前后错峰出行,并提前5天向村(社区)报备;宣传市县党代会精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家乡发展变化与前景,引导优秀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建设家乡。

(一)开展走访慰问(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

县级领导要带头深入联系乡镇(街道),重点走访慰问优秀党员农民工、未返乡农民工留守家庭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代表3名以上,宣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农民工各项优惠政策,展现新阶段xx新面貌,展望新时期xx新胜利。

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本辖区返乡农民工及留守家庭,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寄送慰问信、发放慰问品、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认真听取和梳理农民工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并及时据实解决。

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工商联、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要摸排汇总在外农民工总体情况,依托驻外流动党支部、商会、法律援助站、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站等机构,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劳务输出、劳务派遣和农民工集中地开展走访慰问,积极为未返乡人员提供欠薪追讨、异地证照办理、集中代购车票、旅途暖冬保障等贴心服务,开展团拜会、联谊会、亲情回引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让异乡过年的游子感受家的温暖。

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惠民帮扶中心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积极帮助未返乡农民工、流动党员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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