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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3 01:16:19 阅读: 评论:0

住建领域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新安法活动,积极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本质安全,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一)积极参加集中宣传月启动x式。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参加市级、区(市)县集中举行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的相应x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全市住建领域营造学习宣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良好氛围,尽快掀起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开展一次分级集中学习培训。

市住建局将于x月上旬组织对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在蓉施工、监理等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在x月底前,组织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三)开展一次部门集中学法用法行动。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督促指导住建行业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行动,采取原文学、请专家学者辅导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做到学深悟透践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一次执法行动,严格按照新安法规定,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坚持以案说法,结合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专家在线访谈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在集中宣传月期间,市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督查检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力求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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