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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社区打通“生命通道”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22 19:18:03 阅读: 评论:0

关于居民社区打通“生命通道”调研报告前期,xx等地相继发生高层住宅火灾,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

党中央、国务院对确保防火通道和应急车道等生命通道畅通无阻高度重视。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xx也曾强调,要把打通“生命通道”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紧密结合起来,以消防通道一个“小切口”,带动基础建设“大项目”。

我们必须充分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站在“解民忧、保民生、护民安”的高度,主动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既要打好立竿见影的攻坚战,又要谋划除根祛疾的持久战,拿出治根本、管长远、利发展的硬举措,把城市本质安全的薄弱点转化为消防事业发展的增长点,以点带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笔者结合对xx市居民社区的走访调研,就打通生命通道的问题现状、改进措施及应急对策作初步探讨。

问题现状(一)从历史因素看,城市规划建设跟不上群众生活需求。

xx市现有居民小区xxxx个,其中老旧小区xxxx个,且xx%的老旧小区集中在中心城区(市内六区)。

经过调研发现,消防车通道堵占现象严重的老旧小区多达xxx个。

这些小区由于历史原因,“先天”规划不到位,停车位偏少、消防车通道过窄;“后天”又因所处地段原因,改建难度大,周边空间紧张、建设成本过高、缺少资金来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进展缓慢,停车难已经普遍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二)从供需矛盾看,现有泊位数量跟不上车辆增长速率。

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限行政策的实施,一家多车现象越来越普遍。

据了解,xx市现有汽车xxx万辆,并以每年xx万辆的速度持续增长。

其中,私家车xxx万辆,而全市xxxx个居民小区仅有固定停车位xxx万个,缺口达xx%,车位数严重不足。

以中心城区和平区为例,现有居民小区xxx个,设有车位x万余个,但夜晚停车历史峰值高达xx万辆,停车位缺口有xx万个之多,且还在不断增大,停车与泊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三)从习惯行为看,群众安全意识跟不上社会发展进程。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xx.x%的群众存在侥幸和从众心理,都曾出现过堵占消防车通道的行为;xx%的群众表示堵占行为“与己无关”,不愿劝阻或举报;xx.x%的群众由于“怕贵、怕远、怕丢”,不愿将车辆停在小区周边划定的停车位;xx.x%的群众甚至不知道“堵占消防车通道”属于违法行为。

另据了解,在xx市购买x个车位至少十几万元,租赁x个车位每年至少xxxx元,个别居民为节约资金,宁愿违法也不租买车位,造成正规车位空闲、小区道路拥堵。

可见,群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不强,是导致堵占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四)从管理现状看,物业权责定位跟不上社区安全需要。

堵占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动态性、反复性极强,在夜间尤为突出,物业自主管理至关重要。

但调研发现,xxxx个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对堵占行为大多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存在畏难情绪。

主要原因在于物业企业的职责与权力不对等。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承担着“车辆交通管理”等x项管理职责,但由于物业没有行政执法权,对违章停车的行为仅能通过告知、劝导等方式进行制止,遇到强硬业主甚至妥协让步,导致物业对堵占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五)从法律层面看,部门职能界定跟不上联防共治模式。

机构改革后,公安派出所对居民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趋于弱化;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力量有限,难以遏制点多面广的违法行为,亟须各相关部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

但目前住建、公安、交管、xx等部门对居民社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空白盲区,难以形成整治合力。

现行法律法规对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划线管理的主体尚未明确;住建部门对物业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有效约束;公安交管、xx部门对堵占小区内部道路的车辆无执法权限。

由于法定职能缺失、监管力度不强,难以形成联防共治的消防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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