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我区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整治对象凡涉及连续未参加xxxx年度、xxxx年度检查的;或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x年未开展活动的;或自xxxx年x月x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x类社会组织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经区民政局梳理汇总,将xxx家社会组织纳入此次整治范围(名单详见附件《xx区“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三、主要措施(一)撤销登记。
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
(二)注销登记。
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清算。
(三)限期整改。
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
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
四、实施步骤(一)工作部署阶段(x月中旬)。
区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开展全区“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二)摸底自查阶段(x月下旬)。
区民政局结合xxxx年度、xxx年度检查情况及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做好工作安排,确定整治名单,逐个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
(三)集中整治阶段(x月—xxx月xxx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
(四)工作总结阶段(xx月xx日—xx日)。
xx月xx日前,由区民政局负责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
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行业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稳妥推进。
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做好安排协调。
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做好政策宣传,提出处理意见,并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沟通协调整治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相关僵尸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与区民政局提出拟撤销或注销登记处理意见不一致者,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牵头监督僵尸社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并将整改结果于xx月xx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四)形成长效机制。
区民政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8:26: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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